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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18-21章>
   

「伯18-21章」“書亞人比勒達回答說:你尋索言語要到幾時呢?你可以揣摩思想,然後我們就說話。我們為何算為畜生,在你眼中看作污穢呢?你這惱怒將自己撕裂的,難道大地為你見棄、磐石挪開原處嗎?……。”在約伯記第十八章中記載了,比勒達第二次發言。比勒達在聽了約伯的所說的話後,他就回答說:“你尋索言語要到幾時呢?…。”這是指責約伯用“尋索言語”,為自己開脫、辯解。 比勒達又指責約伯以強烈的話語批評他和另外兩個朋友,喋喋不休,而且自視過高。“你這惱怒將自己撕裂的”,是回應約伯所說的“主發怒撕裂我”(16:9),比勒達認為撕裂約伯的不是神,而是約伯自己的言語,並挖苦約伯才是沒有理性的畜生。“難道大地為你見棄、磐石挪開原處嗎?是指責約伯狂妄自大,以為世界應該圍着他轉,連因果報應的宇宙法則也要為他而改。“惡人的亮光必要熄滅;他的火焰必不照耀。他帳棚中的亮光要變為黑暗;他以上的燈也必熄滅。他堅強的腳步必見狹窄;自己的計謀必將他絆倒。因為他被自己的腳陷入網中,走在纏人的網羅上…。”接着比勒達又老調重彈:“惡人的亮光必要熄滅,他的火焰必不照耀…”。他因約伯的遭遇,便把約伯當作惡人來論斷。比勒達認為約伯已經成為惡人,如果他不改變做法,結局將更慘。比勒達的第二次發言與第一次一樣膚淺,毫無新意,只是發泄情緒,用修辭代替論證,描述惡人的報應,卻不再有安慰和鼓勵(8:20-22)。

“約伯回答說:你們攪擾我的心,用言語壓碎我要到幾時呢?你們這十次羞辱我…就該知道是神傾覆我,用網羅圍繞我。我因委曲呼叫,卻不蒙應允;我呼求,卻不得公斷……。”約伯聽了比勒達的一番話之後,極其難過的說,他們沒有安慰他,卻用言語攪擾他的心,壓碎他,十次羞辱苦待他,使他苦上加苦。他說果真他有錯的話,也是由他自己承擔,意思要他們不要管了。約伯又說是神傾覆我,圍繞我,而使約伯掉進絕望之深淵的並不是肉體的疾病或苦難,而是神的沉默,他的呼叫不蒙應允。“神用籬笆攔住我的道路,使我不得經過;又使我的路徑黑暗。祂剝去我的榮光,摘去我頭上的冠冕。祂在四圍攻擊我,我便歸於死亡,將我的指望如樹拔出來。祂的忿怒向我發作,以我為敵人。祂的軍旅一齊上來,修築戰路攻擊我,在我帳棚的四圍安營。”約伯再次述說神怎樣的為難他,剝去他的榮光,四圍安營把他當作“敵人”來對付:截斷了他所有的出路,剝奪了他的榮耀,把他的指望連根拔起,疾病、痛苦和人言就像一支軍隊,在他“帳棚的四圍安營”攻擊他。“祂把我的弟兄隔在遠處,使我所認識的全然與我生疏。我的親戚與我斷絕;我的密友都忘記我…”。約伯又述說,他在患難中所經歷到世態炎涼的狀況,他的親戚都與他斷絕,密友都忘記他。這使他心靈上受到的創傷,似乎遠超過肉身的疼痛。他對世上人情世故,身邊親友那種無親情,無愛心,對患難中人冷酷態度的絕望。“惟願我的言語現在寫上,都記錄在書上;用鐵筆鐫刻,用鉛灌在磐石上,直存到永遠。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着,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我自己要見祂,親眼要看祂,並不像外人。我的心腸在我裡面消滅了!”約伯在此強調他所說的這些話,將來必能得着神的公正審判,所以他要用鐵筆鐫刻記錄下來,再用鉛灌在盤石上,以便永久保存。然而約伯就在破碎之中,他再次被信心抓住了,他心裡忽然明亮起來,出人意料地宣告:“我知道我的救贖主活着,末了必站立在地上”,並且三次強調“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我自己要見祂,親眼要看祂”。這個信心不是他思考出來的,而是神賜給他的。之後約伯又回過頭來警告他的朋友:“你們若說:我們逼迫他要何等地重呢?惹事的根乃在乎他;你們就當懼怕刀劍;因為忿怒惹動刀劍的刑罰,使你們知道有報應(原文是審判)。”約伯的朋友們曾一再將他的苦難歸咎於罪,現在約伯以充足的自信,反過來警告他們神會報應和懲罰他們。

“拿瑪人瑣法回答說:我心中急躁,所以我的思念叫我回答。我已聽見那羞辱我,責備我的話;我的悟性叫我回答……。”在約伯記第二十章中記載了,瑣法第二次發言。瑣法聽了約伯的話, 不僅不能同情他的苦情,反而更誤會約伯是在羞辱他,責備他。他就氣憤的回駁說:“我心中急躁,所以我的思念叫我回答。 我已聽見那羞辱我、責備我的話, 我的悟性叫我回答。”瑣法確實“心中急躁”,他的話並非冷靜的思考,而是條件反射的反駁。

“你豈不知亙古以來,自從人生在地,惡人夸勝是暫時的,不敬虔人的喜樂不過轉眼之間嗎?…親眼見過他的,必不再見他;他的本處也再見不着他。”瑣法的話並沒有新意,仍然強調“不敬虔人的喜樂不過轉眼之間”,瑣法顯然認為報應是迅速而引人注目的。“他的兒女要求窮人的恩;他的手要賠還不義之財。他的骨頭雖然有青年之力,卻要和他一同躺臥在塵土中。”

…他欺壓窮人,且又離棄;強取非自己所蓋的房屋(或譯:強取房屋不得再建造)…”。瑣法說:“他的骨頭雖然有青年之力,卻要和他一同躺臥在塵土中”,意思是惡人在年輕力壯的時候就死了。瑣法就斷言約伯“欺壓窮人,且又離棄;強取非自己所蓋的房屋”,這些都是他的臆測,並沒有任何證據。“他正要充滿肚腹的時候,神必將猛烈的忿怒降在他身上;正在他吃飯的時候,要將這忿怒像雨降在他身上…他的家產必然過去;神發怒的日子,他的貨物都要消滅。這是惡人從神所得的分,是神為他所定的產業。”瑣法在此描述神的忿怒降在惡人身上。約伯已經很痛苦了,但瑣法還要雪上加霜,把約伯所說的“全能者的箭射入我身”(6:4)描繪得更加詳盡。約伯盼望救贖主“末了必站立在地上”(19:25),瑣法卻強調“神發怒的日子,他的貨物都要消滅”,一定要撲滅約伯心中的亮光。瑣法的第二次發言與第一次一樣無禮,他認為惡人的福樂都是短暫的,禍患與報應已經被神命定。

“約伯回答說:你們要細聽我的言語,就算是你們安慰我。請寬容我,我又要說話;說了以後,任憑你們嗤笑吧!我豈是向人訴冤?為何不焦急呢?你們要看着我而驚奇,用手捂口。我每逢思想,心就驚惶,渾身戰兢……。”約伯聽了瑣法的教訓後,他就請他的朋友能細聽他的言語,就算是對他的安慰。去看望在患難中的人,以高高在上的姿態,講一些不得體或不切實際的教訓,那就好像對患難中的人,在他們的創口上灑鹽,加增他們的痛苦。所以每當約伯思想就“心就驚惶,渾身戰兢”,因為這些教訓與事實完全相反。“惡人為何存活,享大壽數,勢力強盛呢?他們眼見兒孫,和他們一同堅立。他們的家宅平安無懼;神的杖也不加在他們身上…”。約伯針對瑣法的話,舉出了許多反證:好些惡人享大壽數,勢力強盛,兒孫滿堂,家宅平安,財產豐富,經常歡樂,諸事亨通,對神不敬畏,否認全能者,不願曉得祂的道。雖然惡人所謀的,約伯不認同,離他好遠,但這卻是事實。“惡人的燈何嘗熄滅?患難何嘗臨到他們呢?神何嘗發怒,向他們分散災禍呢?他們何嘗像風前的碎秸,如暴風颳去的糠秕呢?…”。約伯又說了許多的事實反證:惡人的燈未必熄滅,患難也必臨到,似乎神也不向他們發怒。若說他們是為兒女積蓄罪孽,等日後受報。約伯說不如他們生前自己受報敗亡才公平。他們若已經死了,還管他什麼本家呢?他不滿神對惡人的容忍,而不早早報應審判。所以約伯提出質疑:“神既審判那在高位的,誰能將知識教訓他呢?”“我知道你們的意思,並誣害我的計謀。你們說:霸者的房屋在哪裡?惡人住過的帳棚在哪裡?你們豈沒有詢問過路的人嗎?不知道他們所引的證據嗎?…你們對答的話中既都錯謬,怎麼徒然安慰我呢?”約伯對他的三個朋友說,若他們要找惡霸的房屋,惡人的住宅,路人都可告訴他們,為他們指路。但約伯的結論是:他們的話“都錯謬”,這不是因為他們的知識不夠,而是因為他們的偏見,使他們成了“編造謊言的,都是無用的醫生”(13:4)。約伯與三位朋友第二回合的辯論到此結束了。在這個回合里,神使用第一個工具以利法,激起約伯心中不死的“指望”(17:15)。神又使用第二個工具比勒達,引導約伯看清這個“指望”的內容,即“救贖主”(19:25)。神也使用第三個工具瑣法,引導約伯思考自己到底為什麼需要“救贖主”?而約伯在朋友的誤解、神的沉默、眾人的唾棄和不止息的痛苦中,他仍能發出信心宣告,使神得榮耀。為此,願我們都要讓約伯,成為我們效法的楷模!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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