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四方的孟案交易如何能达成? 孟晚舟以承认犯罪事实换取释放这件事不是孟的个人行为,而是美中加三国四方协议的结果。孟在美国法庭认错签署协议后,立即被加拿大释放,随即搭事先等待的中国民航包机回国。而被逮捕的两个加拿大公民也立即被释放回国。显然这一系列配合紧密的连贯行动是三国事先协商好的,否则不能这样无缝链接。
孟晚舟事件牵涉美中加、孟女士三国四方。先说孟女士一方:孟有钱,请了美加最好的律师团队。他们肯定知道美方的证据很铁,孟胜算机会不大。与其最后在法庭上孟女士被定案锒铛入狱,不如承认犯罪事实,换取孟的不被起诉。所以这个交易符合孟女士的利益。
中国方面的考虑是:加拿大人质已经成为手里的烫山芋,越拖下去,对中国形象损害越大。交易至少能得到一个稍稍保全面子的结果。比最坏的结果孟被判刑强。中国一直在国际上争取孟的释放,所以孟已成为一个符号。孟的释放至少表面上可以宣称为中国的胜利。鉴于中国现在在世界上的处境,特别需要这样的胜利来打气。只要中宣部隐瞒事实真相,国内老百姓就会相信这次美国又吓尿了,中国又胜利了。
加拿大一方的考虑是尽快扔掉这块烫手的山芋,让人质回家。达成交易及早结案是符合加拿大利益的。
按说四方中,美国是最不急于做这项交易的一方。美方坐收其利,手握铁案,只要宜将剩勇追穷寇,就可等到孟被引渡到纽约庭审入刑的完胜。而掌握在手中的孟是对中国的一个牵制。美国司法部参与交易的原因可能有四个:第一是对华为诉讼案的需要。美国对孟的诉讼目标并不是惩罚她个人,而是获取华为公司违法的证据。毕竟目前掌握的证据都是物证,缺乏当事人的口供。如果孟女士承认犯罪事实,为美方提供直接人证,就做到了铁证如山,华为以后难逃惩罚。2020年2月13日,美国司法部在纽约东区联邦法庭对华为公司提起诉讼,指控华为触犯美国的诈骗及贪污集团犯罪法,孟的证词显然可做该案的重要证据。原因其二是美国人只重实质,不太看面子。主要目的已经达到,不在乎谁宣传胜利;原因之三是本届美国拜登政府素有善于将事情搞砸的本事,就像阿富汗撤军案,把继承上届政府的好成果煮成了夹生饭;原因之四是孟答应满足法庭设定的某些未披露的条件。 孟晚舟和中国政府为了面子,否认认罪。从法律程序说,也是对的。因为案件还没到最后庭审的阶段,所以不存在要孟当庭认罪的问题。认罪是Plead guilty,指接受被指控的罪名,愿受惩罚。孟承认了所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英文报道中称孟承认了wrongdoing,比如华尔街日报说孟 “admitting wrongdoing in a criminal case ”。 Admitting wrongdoing中文是认错。认错和认罪都是承认犯罪,实质上是一样的,只有法律程序的区别。中国否认认罪,就像克林顿在莱温斯基案里否认发生性行为一样,只是一种诡辩伎俩。
孟获释后,中国没有报道孟已认错和两个加拿大被释放的消息。中国媒体和网民狂欢,称之为中国又赢了。这就跟甲午战争一样。甲午战争大清惨败,北洋水师全军覆没。但当时前线报捷,报纸欢呼大清大获全胜。我天朝军队犁庭扫穴,倭贼溃不成军。李中堂亲赴马关受降,签订小日本割地赔款的《马关条约》。全国人民都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中。这种全国欢庆胜利的气氛把日本人都搞懵了,甚至都怀疑他们是不是真的胜利了。纽约时报评论:“这是一个奇怪的民族,非常善于意淫。哪怕对着石柱子,也能在幻想中达到高潮。”
按照我党的标准,出卖组织是叛变和变节行为,将对华为不利的证据提供给美方,是给敌人递刀子,像方方一样属于卖国贼。荒诞的是,对于这种不光彩的行为,为了党国的面子,现在还要当作英雄来吹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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