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过了“事实”,现在谈谈总是和它搅在一块的“价值”。前面提到,两类需要的交织引发的头号问题就是:是与应当、事实与价值、实然与应然之间有没有一道鸿沟?友情提醒一句:这三对概念在语义上很接近,不过较起真来,也有一些区别,先放下不谈,来看看事实与价值怎么回事。 实话实说吧,休谟当初谈到这件事的时候,是有点漫不经心的。他先是花了老长的篇幅,论证了“道德不在理性发现的事实”的反潮流见解,然后顺手加了个“附论”,说能不能从“是”推出“应当”这个问题“相当重要”,可随便用了几百字就打发了,然后再也没有然后了。 可是呢,由于抓住了认知与非认知的关系这个要害,西方学界绕它不过,于是就一发不可收拾了,康德、边沁、奥斯丁一干人等蜂拥而上,纷纷聊起了“是”与“应当是”、“实然”与“应然”的话头,尽管也没找到谜底在哪,但已经把一大票搞哲学的注意力吸过去了。 两百年来,对这个质疑的回答大多是否定的,主张从事实推不出价值。说得最干脆的,要数维特根斯坦二十郎当岁的时候写下的那段名言了:“世界的含意必定位于世界之外。世界中的一切东西皆是其所是,像它们实际发生的那样发生。其中没有任何价值——假如有的话也没有价值。如果存在有价值的价值,它必定位于一切发生和是其所是的东西之外。” 这段话的意思,那是相当的清楚:世上只“有”各种“是其所是”的“事实”,“没有”它们的“价值”;即便“有”了,也只能“在”所有的“事实”之外。这可以说是典型的“二元对立”架构了,炉火纯青的那种:按照一山不容二虎的原则,事实肯定不会让自己的价值和自己共享一个世界,而是不惜一切也要把它赶出去,逼着它在没有事实的什么地方,寂寞无聊地孤独呆着,嗯哼。 可惜有一点小遗憾:意思虽然十分清楚,但过了快一个世纪了,好像还是没人告诉我们个中的奥秘:价值为什么一定是在桃源般的世外,不管怎么努力也入不了世啊?维粉们或许还会因此振振有词地说:瞧瞧,天才少年就是天才少年,不服不行。那么些人研究了那么些年,头发都像化学反应了似的,不是稀薄了,就是漂白了,却照样说不出个所以然,不正好证明了大师的深奥深邃深刻深井呀? 其实呢,稍微接点地气,就能看出这段话的荒唐无稽了:各位有幸享用过美味佳肴吧。难道它们既“美”又“佳”的种种价值,不在这些“味”或是那些“肴”中,而是在别说八竿子了,八十竿子也够不着的世外吗? 特别是考虑到亚里士多德定下的老规矩——“饱暖思舒服,闲了搞科研”,哪怕再天才,维特根斯坦先生也是要吃饭的,否则那么高超的神童智力,很难充分发挥出来。少年的饭量尤其大,所以肚子咕咕叫的时候,不大可能连“面包的价值就在面包中,不在九霄云外”的弱智道理都拎不清。 那他为啥还要说这样的蠢话呢?虽然俺老汉也知道“看破别说破”的名言,但在此还是忍不住,决定捅一捅这层窗户纸:和其他西方哲人差不多,他首先是因为找不到把事实与价值连起来的那座桥,证明从“是”能够推出“应当”来,才在既无力又无奈之余,尽管明知价值只能在事实中,却还是故弄玄虚,剑走偏锋,棒打鸳鸯,硬逼着这俩玩意儿劳燕分飞,老死不相往来。 然而吧,这座桥藏得其实并不深。浅人“综述”的文献有限,却也发现,至少美国的那位麦金太尔,就在一篇文章里提到,“需要”是让事实和价值结为伉俪的媒婆。尽管大概忙着“追寻德性”去了,他没顾得上做论证,点到为止就放手了,可点到的毕竟是要害啊。所以呢,要是有人抓住这一点不放,自觉彻底地贯彻下去,同样能够成为这方面的原创了。 不过再次很可惜,虽然的确有一些学者接着这个话头讲,却还是没做到一以贯之,于是再次成就了俺老汉的一个新见,并且还是有资格构成人生哲学原初起点的那种:需要,只有需要,才是联结事实与价值的关键。再次展示了自觉彻底的原创诀窍,不是? 怎么证明这个新见呢?也不复杂:要是我们把“事实”解释成“存在的东西”,把“价值”解释成“对人的意义效应”(有没有别的解释啊?各位可以试着另外给个定义,看能不能讲得通),那么,“价值”这种“意义效应”,自然只能在于各种存在的东西对于人们满足“需要”具有的影响作用了。 比方说吧,“使用价值”是什么呢?不就是各种东西对人“有什么用(特别是实用)”的意义效应么?“交换价值”又是什么呢?不就是某些东西(特别是货币)“满足人们交换需要”的功能作用么?大家不妨再举一些“价值”的例子,看看是不是有可能摆脱“需要”这个中介,嗯哼。 再反向强化一下论证:离开了“需要”,从“事实”就没法推出“价值”了。不管怎样,要是你连一点食欲都没有,就不会觉得山珍海味“好”在哪里;我压根缺乏好奇心的时候,也不可能认为知识“值得追求”。这类情况下,由于与“需要”无关,这些东西就是“价值无涉”的了,连“价值中立”也谈不上。 包括韦伯,西方不少学者都把这两个概念弄混了,没注意到它们的微妙差异:“价值无涉”是指某个东西由于离开了需要,完全谈不上有价值;“价值中立”是指某个东西本来负载着非认知价值,可研究者把自己的非认知需要悬置起来了,结果对这些价值负载漠不关心、不偏不倚、无动于衷、麻木不仁。一言以蔽之,“无涉”是因为与需要无关,“中立”是因为悬置了需要,二者不同。 维特根斯坦有个老师叫摩尔,主张“从事实推出价值”属于“自然主义谬误”;他坚持的那种二元对立架构,应该也受到了老师的影响(虽然他有点瞧不起这位把他誉为天才的老师)。现在看,摩尔的这个定性既有道理,也有问题,需要严重修正一下:只有主张从事实“直接”推出价值,才是“自然主义谬误”,因为等于把“自然”与“人文”搞混了;至于主张从事实经由需要“间接”推出价值,非但不是什么谬误,反倒还是揭开许多谜底的钥匙。换言之,从事实并不是完全不能推出价值的,只是要通过“需要”这个少不了的枢纽。 明白了需要的中介效应,我们就能理解,前面为什么要把人生在世分成五大价值领域了:既然人们有五类基本的需要,它们当然就会让各种事实分别生出道德、认知、实利、信仰、炫美的基本价值来——再次提醒一句:排名不分先后。 再打个广告啊:“人性逻辑”的系列将以需要的枢纽为起点,讨论人生哲学的众多问题,像自由意志为什么只是趋善避恶,不会趋恶避善,在各种需要出现冲突的时候,又为什么只是取主舍次,不会取次舍主;这种机制怎样既让“正当(right)”从“善(good)”那里衍生出来,又有了比“善”更重要的优先性,并在人伦关系中进一步演化成了“权益(rights)”,借此为“正义启明”的系列证成“不可害人,尊重人权”的应然底线奠定一个稳固的实然基础。 不过,按照“各司其职”的分工原则,这篇帖子虽然论证了需要把事实与价值连起来的中介效应,接下来还是会按照本系列的主题,把注意力继续放在认知需要以及与它交织的非认知需要上,通过考察二者间的纠结关系,探讨认知活动的特征规律——也就是探讨认知领域的“人性逻辑”。 在这个意思上说,彼此同一的存在论和认识论,实际上构成了人生哲学的一个分支,与探讨其他领域人性逻辑的元伦理学、元实利学、元信仰学、元炫美学(排名还是不分先后)等分支携手并立,都处在“实然”而非“应然”的维度上。 开头提到,这对概念是和“事实”与“价值”、“是”与“应当”相互辉映的,不过也在被用烂的同时被滥用了,所以有必要一步步澄清,免得被它们带进了稀里糊涂的沟里——后面一些帖子的使命就是这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