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不丁博沒取得體老的許可就”改編”發布了體老的文章,還不提出處。
我是請女王蓋上橡皮圖章發個改編獎呢?還是請網管抓小偷?
改編不提出處,算怎麼回事啊?
算不算光天化日、眾目睽睽、明火執仗的搶哇!
請各位評評,是不是這麼回事?既是改編,得先爭得改編許可呀!不明不白的,還不提原博主的名字。虧得俺老痴剛喝過咖啡,有一絲清醒,看那改編的題目,咋就這麼眼熟呀?
少博改編版改編:你丫的少他媽給我指道 - 萬維讀者網博客 (creaders.net) 體老原版老實人的復仇;還有比錢宗仁更不幸的嗎;王塑仗義執言 - 萬維讀者網博客 (creaders.net) Note: 改編的是王塑仗義執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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