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水流深》(13)第三部 三进拘留所 4——第四章 箭射出再画靶心 在北京平谷县看守所被灌食致死的龚宝华生前与女儿的合影(明慧网) 入狱绝食 4月12日我回到旧居。这套房子除了没有人住,其他一切还是原样。在功友家东住一天、西住一天流浪一个星期后,我想回去休整换换衣服。 那晚我睡得特别沉,过去一星期我几乎每天都与功友谈得很晚,睡眠严重不足。半夜有一瞬间我迷迷糊糊觉得有人在使劲打门,翻了个身又睡着了。 过了一会,我的呼机响起来。看是先生呼我,我费力从床上爬起来给他回电话,问他半夜两点有什么要紧事。 先生说是派出所的牛军找我,要我立刻给他回手机电话。我睡得迷迷糊糊也没多想,抓起电话就拨通牛军的手机。 牛军一边跟我扯一些无意义的事情,一边让片警吴兵立即开警车杀到我的楼下。 电话还没打完,吴兵就到门外。原来刚才打门的也是他,没人应门他以为屋里没人就走了。那一星期我居无定所,如果不是通过先生,他们根本找不到我。先生不愿跟警察撕破脸,也万万没料到让我给牛军打个电话的后果。 我被带到派出所,关在一个只有一张小床的屋里。床上堆着几件防弹背心,我实在太困,倒下去枕着硬邦邦的防弹背心又睡着了。 第二天一整日,牛军、吴兵和另一个没见过的警察轮番盘问我这些天的行踪。我没回答,只问他们要了一张纸,写了一份声明,声明我以前给派出所写的“保证书”作废。牛军气得直哼,咬牙切齿说:“你不说!你不说我照样送你!” 就这样,我第三次被送进了崇文区看守所。 这次被捕是始料不及,也是心所不甘的。上次被关在拘留所,我就想去天安门打横幅。这个想法已是深思熟虑产生的。其实思考过程很简单,我想我们有那么多的炼功人,如果大家都能站出来,他们是没有足够的监狱来关我们的,那这场镇压不就可以早点结束?可惜我们站出来的人还是太少了;但如果我盼望别人都能站出来,为什么不从自己做起呢? 这回我已经与功友相约“4.25”周年纪念日那天去天安门打横幅,到时人家都去了,我却被关着不能去,这算什么?因此我一进拘留所就决定绝食,想争取在25日之前出去。 绝食头两天,我没有太大反应,跟其他人一样坐板、值班、干活。管教只在巡筒时漫不经心问我一句:“你在绝食?” 到了第三天,我出现乏力和心慌的症状,张管教这才将我带到医务室。 医务室只有一个医务人员,桌上放着一套弯弯曲曲的褐色胶皮管,胶皮管旁边有个大玻璃烧杯,装着满满一杯不知什么液体。 张管教瞥瞥那堆胶皮管,又对着冷冰冰的水泥地努努嘴,说:“曾铮,你说我找几个彪形大汉来把你按在地上灌吧,也怪没意思的。你要自己喝了呢,大家都省事。” 我看着那堆胶皮管,想起几年前陪先生去做胃镜检查的情形。那天先生好容易直着脖子将胃镜的管子吞进胃里,谁知一个病人跑来找医生扯皮,医生扔下先生跑到走廊跟那个病人吵架,越吵越来劲,把先生忘到九霄云外。 先生躺在床上,管子塞在嘴里、胃里,咽不下,吐不出,耳朵听着他们争吵,嘴里喊不出话来,多少次憋得要晕死过去,在候诊处等待的我却一无所知。 等我再见到先生,他的脸惨白得像死人一样,额上冒着虚汗,好长时间都走不了路,也讲不出话来。 我犹豫了几秒钟,还没来得及想象那堆胶皮管从我鼻子里插进去是什么滋味前,就默默端起烧杯喝了。杯里的液体非常难喝,呛得我直想流泪。 | 摧残性野蛮灌食(明慧网) | 我费了好大的劲才将烧杯里的液体喝掉一半,回到牢房立即又吐又拉,将喝下去的液体全部排了出去。 第四天,我感到非常虚弱,心跳加速,全身出虚汗。张管教又将我带到医务室,我告诉她昨天喝的东西全都吐掉、拉掉了,没用。她说那就打点滴吧。 医务室的工作人员费了半天劲也找不到我的血管,找来一个男犯给我扎。这个男犯大摇大摆走进来,随便跟警察说笑,大大咧咧给我扎点滴:“你呀,什么时候见到江泽民再绝食吧,否则你就是死在这里头也没人知道,还算你个畏罪自杀。” 他的技术还真比医务室的工作人员强,漫不经心就扎了进去。 瓶中的液体开始一滴一滴往我血管流,我靠着身后的大柜子坐着,觉得自己越来越虚弱,几乎没有力气保持坐姿。想躺下,又不想在他们面前示弱。我的意志和意识随着身体的虚弱一点一点地变弱、变弱,弱到神志开始恍惚,眼前景物变得白茫茫,像电影里的镜头淡了下去。 在一片虚无缥缈中,一个声音软软对我说:“你好累,歇歇吧,歇歇吧”。 受到这个软软诱惑,我逐渐放弃意志,直到它只剩下针尖那么小的一点点,我还在放弃、放弃……。 就在最后临界点,我像一个溺水的人拚命挣扎去抓一根救命稻草,冲口叫:“把管子拔了吧,我回去吃饭。” 这次失败的绝食经历让我认识到,“不畏强暴”不是嘴巴讲讲就能做到,放下生死,也不是时时刻刻都能坚守。有位法轮功学员绝食二百多天,其中有一次连续绝食六十多天,与他比起来,我的意志力还差得太远太远。 制裁你的思想 这次进去,我还是归张强和马英管。头几天,他们跟我兜圈子,怎么也不说为什么抓我。张强只是反复问我:“你认识吴萍和她丈夫吗?你认识李力吗?你11日、12日那两天都去哪里?”我不答他也不勉强,但我立刻明白问题出在哪里。 李力也是我上次进拘留所同牢房的功友,后来跟我差不多时间被放出去。11日那天我和吴萍、李力约好去一个功友家。在地铁站会合时吴萍的丈夫带来一个男子,说是刚学法轮功一星期,也想参加交流。这男子神情颇不自然,我隐隐觉得不妥,但他是吴萍的丈夫带来的,法轮功又对所有人都开放,我也不好说什么。 第二天,也就是我被抓前一天,我们又去另一个功友家交流,那人照样跟着,我们在一起念《精进要旨》,他读得结结巴巴的,我想他是新学的,也正常。 这时张强一问,我就猜一定是这个人有问题。我去过那么多地方,张强知道的只有他在场的这两次,不是他捣鬼是什么? 但密探的话是不便用作法律证据的。张强说李力、吴萍和她丈夫都交待了,用他们的证词就可给我“定罪”,我请他出示他们的证词,他却拿不出来。 几天后张强手里拿着几张纸,如获至宝在我面前晃着说:“曾铮,我看你这回还有什么可说!你敢说这不是你写的?” 他手里拿着的是我写给公婆的那封信,页眉上有乱七八糟一大堆技术术语,显然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时被公安部门从网上截获的,信的后面赫然是我的名字。 我在心里暗暗叫苦,也不知是哪个功友的杰作,将这封信往外发连名字都不知替我删掉。那时许多炼功人只知道不怕被抓,没认识到“人民警察”没把我们当“人民”对待,根本没有安全和防护意识。 我也不想再否认。张强得意洋洋说道:“‘我不说 !’这回也说了吧?出去一个月长本事了!文章上了互联网!早知道不放你出去!” 就这样,我的“罪名”总算定了下来。 半个多月后一晚,我又被叫到提审楼。 这次“提”我的是一个我从没见过的科长。一见面他就跟我说,他并不想提审我,只想跟我像朋友一样聊聊天。 他办公室的窗台有一尊佛像,对佛教的事懂得很多。他承认他所见过的法轮功学员,个人修行都修得很好,在那么短的时间都放下了修行之人该放下的一切,很了不起;他困惑的是,佛家既然讲大善大忍,为什么你们不能像大地一样默默承受阳光雨露,又承受垃圾粪便,将一切都化作营养,滋养大地欣欣万物呢? 我说,我跟您交换一下我对“忍”的理解吧。“忍”有不同的层次和境界,刚开始修炼时,如果有人打我,我可能心里气,可是想自己是一个修炼人,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所以我“忍”了,没有发作,但心里那口气憋着,好长时间都缓不过来:“他凭什么打我?” 修了一段时间后,我的境界提高了,心胸开阔了,再遇到有人无缘无故打我,可能乐呵呵一笑就过了,真能一点也不当回事。 再过段时间,又有人毫无道理恶狠狠打我,我虽然还是不生气,但这人打我却会给他自己造业,对他的生命是不好的,出于对他的善念和责任心,我要告诉他打人是不对的,应该改正,否则明天说不定他就去打别人。这就是不同境界的“忍”。 他想了想,又问:“修炼的人不是都不计名、不计利吗?你们老师为什么在‘取缔’后要给中央和国务院写信,替自己辩解?那他不是还是在乎他的名吗?” 我给他讲了个故事。宋朝文学家苏东坡与一位禅师是好朋友,他们经常在一起斗机锋。有一次苏东坡问禅师:“你看我像什么?”禅师答曰:“我看你像一尊佛。”苏东坡说:“我看你像一堆臭狗屎。”禅师微微一笑,并不动怒。苏东坡想今天可赢了他,高兴地回家了。 回到家里转念一想:哎哟不好,我被他骂了!他说他看我像一尊佛,是说他心中有佛,所以看别人皆是佛;而我呢,不是因为自己心中有臭狗屎才会看人家也是臭狗屎吗? 讲完这个故事,他不解望着我,然后笑了起来:“好,你骂人,你骂人不带脏字,你骂我是臭狗屎。” 我也笑了,说我不是骂你臭狗屎,只是告诉你这个道理。正因为你还有计较自己名声的心,你才以为我们老师写那封信是想替自己辩护,其实不是,他早已没有那个心。 后来他又问了许多法轮功的问题,我们一直聊到凌晨两点。临走时他告诉我,你现在名声可大了知道吗?北京市一级的领导都知道你,将你内定为骨干中的骨干,迟早要抓你。 我问他为什么将我定为“骨干”?我在法轮功学员中只是很普通的一员,连个辅导员都没当过。 他沉吟良久,终于找到答案:“因为你的思想。” 我笑问:“法律有制裁人思想的吗?” 他也笑了──为自己无意间一语道破中国法律的“天机”。 跃升二板饭勺在握 这次的拘留所生活与前两次不同,让我非常苦,原因是我被当作“头目”而被“孤立”起来。我人还未到拘留所,他们就将里面的人员调动,东一筒六所的所有法轮功学员统统调到其他牢房,好将我与其他人“隔离”。 牢房里只有我一个法轮功学员,其他那些人动不动就会为一口水半句话吵得不可开交,甚至大打出手,牢房的气氛非常紧张,让我日子非常难过。 几天后,我突然莫名其妙从睡地板的待遇连跳数级,成了牢房里一人之下,其他人之上的“二板”,手握发饭、发水大权。好象还从来没有哪个法轮功学员有如此高“级别”的待遇。这是怎么回事?得从牢房的头板文新讲起。 三十六岁的文新,是一家中学的会计,与出纳合谋贪污公款四十多万,被判十四年有期徒刑。我进去时她已在里面待了快一年,正等着二审上诉结果。 文新是整个拘留所里非法轮功学员中唯一的大学生,非常心高气傲。她从不认为贪污公款有什么不对,技术上处理得也很仔细,被捕后口咬得很紧,推得一干二净,无奈出纳抗不住都招了。不甘服输的她始终咽不下那口气,心理上更不愿接受长达十四年的刑期。 因为绝望和不甘,她的心理开始变态。她私立许多苛刻的“细则”来满足她变态的洁癖,折磨他人。我看得出她本性并非真那么恶毒,但她相信如果在这种些地方不够狠,就得反过来受别人欺负。她规定开水龙头不能用手指,须用手背或小臂;擦地遇到她的鞋绝对不能直接用手挪开,须用手背轻推;严分坐与睡的位置,撤板以后也不许坐乱了。这么一来,每个人等于在坐牢中牢,能待的地方只剩自己屁股下那一块“板”了。谁要是不小心将这些“细则”忘了,她立刻将人骂个狗血淋头。 我进去后没几天,原来的二板和三板打架,管教将她们都调走。按常理该升二板的四板却抵死不肯,五板也不肯。因为挨着文新坐或睡都像挨着火药堆一样危险,随时都有不小心碰到她而挨骂的可能。 于是四板和五板两人一起向管教力荐让我当二板,说是炼法轮功的脾气好,能忍,只有我当二板才能减少牢房的矛盾。 我便莫名其妙当上二板,担当起发饭、发水的大任。。每次“白菜游泳”或开水来了,所有人的眼睛都直勾勾盯着我的手,看我给谁多发了,给谁少发了。我谁也不看,只管尽量发平均就是。 几天后,文新终于忍不住,直截了当教我该怎么发。发发菜将稠的先捞到我和她的碗里,然后将汤倒给其他人,最后剩下那点稠的务必再全部倒回她碗里。奥妙何在呢?万一汤里有点肉末什么的,就全在这里了。水呢?别给她们发那么多。她们把热水喝完了,我拿什么洗头、洗脸、洗屁股? 牢房只供应饮用的水,关在里面的人一年四季都只能用凉水洗澡。而文新一直苛扣其他人的饮用水,一天用热水洗三次屁股。 我告诉她我不能这么做,也告诉她吃亏是福,占了不该占的便宜要失德。她似乎还想拉拢我,所以表面上没跟我发作,却从此动不动就摔盘子摔碗作脸作色的。我只当没看见,该怎样还怎样,她又将气撒在其他人身上。三板白玲就是首当其冲的受害者。 处子被判卖淫 白玲小巧玲珑,是个傣族姑娘,因为卖淫罪进来,也在里面待了快一年。她能做到三板纯是时间熬出来的。 她成天有点神经质地笑着,好象脑筋受过什么刺激。但她从不欺负人,还很喜欢帮助人。习惯文新洁癖统治的她发现我居然不嫌弃她,愿意让她帮我递递衣物之类时,简直受宠若惊。因为我不嫌她脏,她死心塌地崇拜我。 跟她在一起的时间长了,我问她为什么跟她同样罪名的人都只判半年妇教,而她居然待了快一年还在里面呢? 她还是那样神经质地笑着,给我讲了一个让我笑不出来的故事。 一年前的春天,她到北京旅游,穿着一身漂亮的傣族服装走在街上。听见有个声音热情地招呼她,她转过身去,看是一个四十岁左右骑着自行车的陌生男子。这男子跳下车,问道:姑娘,你是云南什么地方来的?她说了什么地方。男子说那正是他当年上山下乡插队的地方!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了,姑娘这身衣服让他看着好亲切,要求可否一起聊聊? 她答应了,他们就坐在路边的街心花园聊天。男子说起当年在傣乡插队的事情,他们谈得非常投机。 正当聊得火热时,一个警察过来二话不说就以搞色情活动为由将他们都抓到拘留所。 她在拘留所被屈打成招,承认自己向那个男子卖淫,被判了半年妇教。 她被送到“妇教所”“劳动改造”两个月后,她参加妇教所组织对所有妇教人员的体检,主要是查她们有无性病。检查的结果显示她居然还是处女! 妇教所将她退了回来,请提审重新审理她的案子。 处女被判卖淫,使她的提审出了个大丑。提审恼羞成怒,发誓要找出她的错处。 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终于查到白玲四年前曾因偷渡罪而被公安局处理过。有“前科” 就好办了!他就根据她的“前科”将她的半年妇教改判两年劳教。 她听到消息时寻死觅活,后来别人告诉她可以起诉。劳教和妇教的决定都由一个隶属于各区党委的“政法办”机构作出,根据行政诉讼法,民也可以告官。她只有小学文化,自己勉力写了起诉书,好容易捱到法院开庭,结果还是维持原判! 从法院回来路上,她又试图跳车自杀,令管教大为恼怒。从此她被视为拘留所的问题人物,管教认为她的神经有毛病,别人吵架没事,她却曾因吵架被“连上”游监示众。 “连上”这刑罚,是将人的两手用铁链分别紧紧铐在两个脚踝上,使人只能像动物一样弯着腰,四肢一起在地上行走。“游监”是由管教押着,到每个监室去向所有的人说我犯了什么错误,以后再也不敢了云去。我想起上次在拘留所见过一个人被这样游监,当时她的脸憋得通红,完全看不出模样,所以我不知道那个人就是她。 讲完故事她还是那样神经质地笑着,颇得意地告诉我法院开庭时她在原告席,判她劳教的“政法办”却是被告。她说她还要向中级法院上诉。她说着这些时,许多人在一边冷笑,不知是笑她痴,还是笑她迷。 夺权之战 文新撒气的第二其中一个目标是四板杨杰。 杨杰是因挪用公款炒股票一类经济问题进来的,有一天我与她聊到各自的家庭,她突然流泪说,你知道我父亲曾对我说什么吗?他说:“我就看着人民币上的四个老头亲!” “什么叫人民币上的四个老头?” “百元大钞上不是有四个人头像吗?他就知道钱!……” 我慢慢给她讲起法轮功的道理,她流着泪听得入迷。几天后,杨杰对我说,她想开了,知道人应该为何而活,她这次的牢没有白坐,她也要炼法轮功。 文新将一切看在眼里,妒在心里,没事就找碴,但渐渐有些人不买她的帐,还有人动不动就说:“曾姐,你是研究生,你真有学问,比有些大学生强多了!” 要依照文新往日脾气,不知都发作几回了,但这回因为她吃不准我与管教的关系,所以一直压着怒火。她看我升得那么快,以为我有什么“托儿”呢。 五月中旬一天,拘留所一下子抓进来二十多个法轮功学员。这些人进来后都不说姓名,弄得管教大为光火。拘留所早就人满为患,只有让这些人说出姓名,遣回原籍关押,这里的警察才能少担些责任。 为了这二十多个法轮功学员,各牢房头板被管教找去连夜开会,面授机宜让他们说出姓名。文新看出机会,趁机向管教进了一些不知什么谗言。 杨杰很快被管教找去谈话,回来她就开始收拾东西,原来管教要将她调走。在拘留所,调换牢房是一种主要的惩罚手段,因为被调到新牢房的人哪怕原来是头板,也得从末板做起,而末板理所当然得受所有人的欺负。 杨杰边收拾东西边气愤地说:“这法轮功我还学定了!上别的屋我跟别的人学!哪个屋没有法轮功啊?谁爱告谁告去!有本事把我调出拘留所!” 杨杰刚走,管教又宣布将原来倒数第三板汪雁提拔上来当二板,我当然就顺次降为三板。 汪雁是个吸毒犯,生于一个高干家庭,父亲是中央军委委员,八十年代中国部分开放市场,实行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双轨制”经济,她和丈夫利用父亲的地位和两种经济之间的价差,倒卖(注1)钢材等紧俏物质,赚了不少,开的车是上百万的卡迪拉克。后来她丈夫不知怎么吸上了毒,她也跟着学会,夫妻俩把万贯家产统统吸光双双进了监狱。 汪雁的高干父母狠下心肠不再认这个女儿,所以五月天别人都热得穿短袖衫,她却没有夏装还穿着厚毛衣。吸毒的人突然断了毒时嘴特别馋,她一直在偷其他人的东西吃,牢房里谁也看不上她,包括文新本来也是天天骂她。 这回她突然在文新的提拔下跃升二板,饭勺在握,立即扬眉吐气,不用文新吩咐,就知道如何将该捞的都捞到她的碗里,骂起底下的人来一点不比文新逊色。 官逼民反 底下人的日子变得比以前更糟。文新固然凶,好歹还要点面子;汪雁能从坐着百万卡迪拉克出入中央军委大院,沦落到拘留所偷卖淫女的馒头吃,还有什么脸面可要? 有一天不知什么日子,来的菜不再是“白菜游泳”,居然是白菜煮豆腐,而且豆腐多到汪雁将她自己和文新的碗里装得不能再装了,都还有多。 底下的人忍着气,以为这回好歹可以分到一些剩下的,谁知汪雁想出一招绝的,将自己的洗脸盆拿来,将饭桶余下的豆腐一古脑全盛进脸盆里,然后才将菜汤倒入其他人的碗里。 有人气得没动碗,有人没敢表示什么,端起菜汤就着干馒头啃着。这时刚好管教从门口经过,傣族姑娘白玲放下饭碗,跑到门口大喊:“报告管教!我有急事!” 管教将白玲放了出去,没多久就和白玲一起回来,大家的饭还没吃完。白玲将汪雁盛在脸盆的一大盆豆腐和自己什么内容都没有的菜汤碗指给管教看。 那时刚好拘留所展开打击“牢头狱霸”的活动,文新和汪雁赶上这个风口,被抓了典型,管教让她们俩立即收拾东西走人。 文新在此待的时间颇长,连抢带骗的东西不少,好一阵才收拾就绪。临出门最后一分钟,她突然将我拉到洗手间,低声说:“能将你的通信地址告诉我吗?” 她在我面前一直摆出一副傲慢的“头板”架式,这时一反常态这样低声哀告,倒让我有些意外。我迟疑着问:“你有纸笔吗?” “不用,我能记住,你说吧,快点!” 我不禁有些佩服她的“临危不乱”。她当了那么长时间“压在人民头上作威作福”的头板,眼看就要发配别的牢房去当末板,还能那么快地拉下面子为日后打算。她知道不管她曾怎样待我,关键时刻万一有什么事情求我,我一定会帮她。我告诉她我的地址,她努力记在脑里,在其他人幸灾乐祸的神情中,抱着铺盖卷离开了。 文新和汪雁走后不久,杨杰又回来。原来白玲她们知道从不让法轮功学员当头板,因此竭力要求管教将杨杰调回来做头板,仍让我做二板。东一筒六所是拘留所里打架最多的一个牢房,一直让管教头痛。这回难得所有人一致推荐杨杰,管教便依了她们。 杨杰上任后,第一件事便是宣布所有那些文新订的规矩统统作废,今后牢房从头板往下,所有人一律一视同仁,任何人不得多吃多占少干活,大家都向法轮功学员学习。 那天牢房的人快乐得像过年一样,好几个小女孩在板上手足舞蹈,庆祝牢房里不再有禁区。 当晚,杨杰便安排我与她一起值班,开始跟我学炼法轮功的动作。 我花了三个晚上教会她动作,白天则利用头板手中掌握着笔的权力,在一本不知是谁留下的英语书空白处将我记得的法轮功短文都写下来,杨杰有空就看,其他几人也跟着看。东一筒六所就这样不到一个月内,成了法轮功的“天下”。 最后通牒 一个月的拘留期到了。从“取缔”开始,拘留所来来往往不知关过多少法轮功学员。我第一次进来时警察告诉我有二百多人,到那时至少是两倍于这个数,年龄最大的已八十三岁了。 一般法轮功学员都是关一个月就放了,虽然遇到开人大会等特殊情况也曾超期到四十多天,但整个崇文区还没有判劳教的。所以到了五月十二日我的拘留期满那天,同监的人一早就替我盼着,看什么时候会放我,有人则央求我将衣物留给她们。 我把能留下的东西都分给她们,收拾好小包,就跟她们一起等着。 从早上一直等到天黑,都没有动静。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时间忽然变得那么漫长。 等到七八天左右吧,终于听到管教在牢房外叫我的名字。 我被带到律师会见室,看见那个我给朱镕基写信后被叫到派出所时见过的“局领导”在里面等着我。 他说,你爱人跟我一起来的,就在拘留所门口,可惜不能进来,托我问候你。他绕了几个圈子后说,只要我口头承诺出去后不上天安门,他就有权力将我放出去。还说你出去后天天在你们家炼功,从炕头炼到炕尾我都不管你,只是别去天安门。 我猜想这可能是先生费了很大的劲替我争取来的“最后通牒”。不过我拒绝了,告诉他我不能承诺任何事情。 他沉默一会才又问:“如果你被劳教了,你怎么看这件事?” “任何事物的诞生都是有代价的,我被劳教就是代价之一。” 他冲口问道:“那为什么偏偏是你呢?!” 我轻轻地说:“我愿意。” 遣送劳役 两天后我再度被叫到律师会见室,两个崇文区“政法办公室”的人带来了对我的劳教决定。劳教票上写着:“曾铮在2000年4月间利用国际互联网为‘法轮功 ’邪教组织鸣冤叫屈,煽动抗拒法律实施……判处劳动教养一年……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通知书后六十天之内,向上级主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三天后,也就是5月26日,刚起床还没洗漱,就听见有人在筒道里尖利地叫:“曾铮!收拾东西走人!” 牢房的人面面相觑:刚接票三天就送走?这在拘留所又是史无前例的。依惯例,只要申诉、起诉、上诉的过程没走完,就不往劳教所或监狱里送。文新和白玲都在这里待了快一年,就因上诉程序没走完,一直在这里押着,而我已明确提出我要申请复议。 拘留所里人色混杂,各有各的想法,有人怕到劳教所或监狱后要服苦役,所以明知起诉无望,也用这种办法拖延时间;有人则觉得拘留所坐板枯燥无味,刑期长的下去后有机会减刑,所以巴望早点下去。但什么时候能下去,却由不得自己,一般最快也得两三个月。 三号被灌死 到了收押室,我意外见到久违的尤敏。她从一月底去天安门打横幅被抓后,就一直被关在这里,刚绝食十一天,瘦得不成样子,也被判了劳教。 我们站在收押室外等着其他人办手续。一个二十多岁因卖淫进来,将与我们一起送去劳教的女子怯生生叫尤敏:“你知道吗?三号死了!” “死了?什么时候?怎么死的?” “拉到医院灌食时死的。” 她们说的“三号”是一个法轮功学员,就是半个多月前进来不愿报姓名那二十多个法轮功学员之一。因为没有姓名,她们被编成“一号”、“二号”、“三号” 等。她们绝食抗议被抓,“三号”绝食到第十二或十三天时,被拉到医院灌食就没再回来,到死时都没人知道她的名字,只知道她四十五岁,来自黑龙江。 | 据统计,被摧残性野蛮灌食致死的法轮功学员占被迫害致死人数的10%(酷刑演示,明慧网) | 后来的统计资料显示,在800多名迫害致死案例中,有10%的人死于强制灌食。在许多拘留所或劳教所,灌食成了折磨人的另一种方法,灌食的目的不是为了让你生存,而是为了让你难受、让你放弃。让毫无医学知识的犯人将粗大的胶皮管从你的鼻腔任意拔出插进,或者干脆将管子一直插在你鼻子里,什么时候想灌就灌你一家伙。王俭就曾被灌得鼻腔破裂,流血不止。 广州黄埔戒毒所为了逼法轮功学员放弃,甚至把洗洁精、洗发水等刺激性的化学物品强制灌入法轮功学员的胃里,造成被灌者不停呕吐,痛苦无比。 610办公室 办完手续,我们一人卷着一床铺盖,拎着一包随身衣物,被塞进囚车,除了四个法轮功学员外,还有五六个其他犯人同车。 囚车呼啸着出了拘留所,向着郊外驶去。大约一小时后,我们来到戒备森严的“北京市犯罪人员遣送处”。 不管是判刑的还是劳教的,都要经过遣送处,再分流到各个监狱或劳教所。 触目惊心的“犯罪”二字,让我十分不舒服,阴森森的气氛,比恐怖电影还让人压抑。如果说人间有地狱,那么应该就是这里。从小到大,一路当着“三好学生”、“优秀团员”、“党员”、“保送研究生”,我怎么也想不到自己有朝一日会成为“无产阶级人民专政”的对象。 经过重重关卡后,囚车在一座大楼前停下来。押送我们的警察拿着厚厚一摞资料进楼,我们被责令原地待命。 十几分钟后进楼的警察出来了,让判大刑的下车,劳教的留下。 “判大刑”指的是触犯刑法,经过法律程序,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的人,是刑事犯,按中国大陆的话讲,属于“敌我矛盾”,被判“大刑”的人要“劳动改造”,简称“劳改”。 而劳教只是一种行政处罚,不经过任何法律程序。劳教理论上是由隶属于市政府的“劳教管理委员会”决定,实际上则是由隶属于区党委的“政法办”下达,属于 “人民内部矛盾”,同样是被强制劳动,名词却叫“劳动教养”,简称“劳教”。而对法轮功学员的劳教决定,实际上是由“610办公室”作出的。 镇压法轮功前夕的1999年6月10日,中共中央成立一个“处理法轮功问题领导小组”,由李岚清、罗干等人负责,其下设立“610办公室”,专门对付法轮功。“610”便是6月10日之意,这个不具法律依据的“办公室”,最高机构常设于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镇压后升级为正部级单位,性质上与德国纳粹的“ 盖世太保”、前苏联的“克格勃”和中国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文革小组”十分相似,从中央到地方各级都有。 | 江泽民1999年6月7日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关于抓紧处理和解决“法轮功”问题的讲话(《北京之春》2001年6月号) | 各级“610”机构数以万计,专职兼职工作人员达百万人。它的权力和运作跨越各级党政、法律系统而自成体系,职能是“指导和协调公、检、法、司法、安全各部门侦查、抓捕、起诉、审判等处理法轮功工作的一切活动”,直接掌握法轮功学员的生杀大权,法轮功学员从此被打入另类,只归“610”管,完全丧失宪法和其他律法所保障的基本公民权利。 | 中共对海外否认610的存在。此为中共门头沟区委610办公室文件。(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网站) | 中国的劳教体系建于解放初期的五十年代,当时是想强制解放前那些游手好闲的“剥削阶级残余”进行劳动,将他们改造成“社会主义新人”。马克思主义理论云:“劳动创造了人”,故而“劳改”和“劳教”体系都是依据“强制人服苦役能将人改造成好人”的理论基础所建立。 后来劳教系统渐发展为处罚那些尚构不成犯罪的小偷小摸、打架斗殴、卖淫、吸毒等轻微罪行的体系。镇压法轮功后,这种劳教体系便成为迫害法轮功的主要工具,因为各大省市都有劳教所,又不须经过任何正常的法律程序,“方便”得很。 现行反革命 其实“改革开放”后,为了跟国际社会接轨,中国大陆的刑法已经用“危害国家安全罪”代替原来的“反革命罪”,但在许多人的意识中,“反革命罪”仍是存在的。劳教所的一个警察就曾对我们咆哮:“像你们这样的,要在文化大革命,就是现行反革命!起码判十五年大刑!现在才判你们一年劳教!够便宜你们的了!” 最后这次在拘留所,张强曾按程序问我:“国家取缔了法轮功你知道吗?”“国家把法轮功定为邪教了你知道吗?” 我说:“不知道。”他拍着桌子跳脚,以为我在故意气他。 等他情绪稍微平复,我告诉他,第一,民政部取缔的是“法轮大法研究会”,而非法轮功。法轮功只是一种功法,一种思想,而非一种组织,如何取缔?第二,宪法规定公民有结社的自由,法轮大法研究会从中国气功科研会退出后,有关学员曾多方奔走,向民政部、统战部、人大、宗教事务管理局、国家体委、国家体育总局等机构都提出登记申请,但没有一个地方受理,那宪法赋予公民的结社自由从何体现呢? 至于国家把法轮功定为邪教,更是无稽之谈,“邪教”云云,是江泽民说的,是《人民日报》社论说的,若干年前《人民日报》不是还登过<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这样的社论吗?“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 ”进行到底了吗?没有;江泽民的讲话和《人民日报》的社论是法律吗?不是。 他不同意,非说定邪教有法律依据,我请他找出来。他和马 英两人在提审室翻箱倒柜,急得一头汗,好容易才将“两高”(注2)惩治邪教的细则找出来。这个“细则”我早已仔细研究过,我请他从头到尾仔细读这细则,面出现过一次“法轮功”三个字吗?没有。他惩治邪教跟我们法轮功有什么关系? | 中共对海外否认610的存在。此为中共官方网站公开提及610。(烟台市科协网站) | 可悲的是,中国有太多人不懂法律,当权者利用这点堂而皇之玩了一次偷天换日的把戏。他们先是用《人民日报》来发个社论,说“法轮功就是邪教”,然后再由人大通过一个惩治邪教的法律实施细则,这样一来,很多人都误以为镇压法轮功已有法律依据。 也难怪,在中国这样一个党指挥一切的国度,老百姓早知法律没有多大用处;以前共产党号召大家一切要听从党时,曾喊一句口号:“党指到哪儿,咱打到哪儿 ”,五六十年代的许多党员和群众真是这样做的。八十年代后,人们渐对共产党失去信任,这句口号不知被哪个天才改成“党打到哪儿,咱指到哪儿”。 以前还有一个故事,说有个人射箭,回回都是十环。旁人请教他诀窍何在,他答曰:“先将箭射出,然后再画靶心。” 今天中共统治下的中国,不就是这样的吗?先决定要整治法轮功,再一个一个去制定所谓的“法律”。从某种意义上讲,许多老百姓“不懂”法律很明智,这样的法律,懂它何益? 等判大刑的都下车后,囚车调头往回开。押送的警察解释,这里要进行改革,从现在起要将大刑的和劳教的分开,等新建的劳教人员调遣处筹备好,再送我们下去。 就这样,我们又回到拘留所待了六天。 后来我才知,因为北京市那次判了太多的法轮功学员劳教,原有的调遣处装不下,不得不新建一个,专门用来对付法轮功。残酷的镇压进一步升级。 (待续) 注: 1、倒卖:利用职权在“计划体制”内低价购买紧俏物质,再高价在“市场体制”内出售。 2、 两高: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