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壹3: 1-6」“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祂……。”在約翰壹書第三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勸告信徒,要看重自己是神兒女這尊貴的地位,他說:“你看父賜給我們是何等的慈愛,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祂…”。“你看”,表示底下有重要的信息要傳達,提醒信徒須加以注意。“父”表示下面的話乃是針對神家的兒女們說的。這“何等”,說明我們所領受神的慈愛是無法言喻的,因為神已經把我們升高到“何等”尊貴地位,祂使我們成了祂的兒女,這是多麼大的福分。“使我們得稱為神的兒女”,這是指我們裡面有神的生命,與“兒女”的名分相稱。“我們也真是祂的兒女”,表明真信徒一定是裡面有神的性情、外面活出神的生命。“世人所以不認識我們,是因未曾認識神”,“世人”指不信主的人,他們所以不認識我們是神的兒女,不認識信徒重生後所得的新身份和新生命,以及神在我們身上所彰顯出來的一切,乃因他們不認識神和神的作為。 “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現在是神的兒女”,指我們所能確定的,就是我們現在的身份:“神的兒女”。“將來如何,還未顯明”,“將來如何”,並不是說我們將來有可能會失去神兒女的身分,乃是指我們對將來的事情有許多還未知道,因為神沒有啟示出來。“但我們知道,主若顯現,我們必要像祂”,就是說我們可以確定一點,當基督向我們第二次“顯現”的時候,我們的身體就要得贖,我們就要改變像祂,獲得和基督一樣“靈性的身體”(林前15:44),完全恢復“神的形象”(弗4:24),“和祂一同得榮耀”(羅8:17)。“因為必得見祂的真體”,“因為”說明前句“我們必要像祂”的理由。“必得見祂的真體”,是指我們將來所要見到的,就是真正主自己榮耀的“真體”。由此可知,我們不只成為神的兒女,我們還有一個榮耀的盼望,就是將來我們必與主面對面,必得見主的真體,也必要改變形像像祂。 “凡向祂有這指望的,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凡向祂有這指望的”,“這指望”,是指盼望主再來的顯現,以及盼望我們像祂一樣。“就潔淨自己,像祂潔淨一樣”。“潔淨自己”,指行事為人遠離罪惡,過行義的生活,正如主是義的一樣(2:29)。“像祂潔淨一樣”,指我們以像主那樣完全聖潔、毫無瑕疵作為追求的目標(弗5:27)。信徒若真“指望”基督再來,就會“潔淨自己”,竭力“除去身體、靈魂一切的污穢”(林後7:1)。今天我們的生命是否“像祂潔淨一樣”,和我們將來的“像祂”有很大的關係。因此凡對將來持有這指望的信徒,都要潔淨自己,要離棄一切污穢淫邪的意念、言語、行為、習慣、生活,不沾染罪污,過分別為聖的生活。“凡犯罪的,就是違背律法;違背律法就是罪。”這裡的“犯罪”,不是指偶然犯罪的行為,而是指習慣性地犯罪,持續不斷地犯罪,活在罪中。一個真信徒,仍會在無意中偶然犯罪,但若輕易去犯罪而不以為意,那就不是真信徒所該有的光景。“違背律法”,這“律法”是神的律法,所以“違背律法就是罪”,這是罪的定義,就是違背神的律法,就是犯罪。而神的律法就是神的標準,就是神在聖經中啟示的道德律。所以信徒對罪的標準是以聖經為準則,這才是神所承認的標準。聖經中對罪的定義還包括:“凡不出於信心的都是罪”(羅14:23),“人若知道行善,卻不去行,這就是他的罪了”(雅4:17),“凡不義的事都是罪”(約壹5:17)。 “你們知道主曾顯現,是要除掉人的罪,在祂並沒有罪”。“主曾顯現”,指主耶穌道成肉身,降生為人的顯現。“除掉”,指祂借十字架上的擔罪來除去。“人的罪”,指世人所有的罪行。主耶穌第一次到世上來,就是要借着祂在十字架上的死把人的罪除去。所以當施洗約翰一看到主耶穌時就說:“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那為什麼主耶穌能除去人的罪呢?因為“在祂並沒有罪”,主是全然聖潔的,所以才能替人贖罪。有罪的不能贖罪,因為他和罪人一樣。如果信徒對基督的所是和所作有正確的“ 知道”,就不會繼續留在罪惡里。若我們偶然犯了罪就要立刻求赦罪。有了赦罪的方法,竟不悔改求赦免,就是罪上加罪。我們也不要遮掩罪惡,為自己推諉辯護,而是要誠實認罪。認罪悔改之後,不要再犯罪(約8:11),也不要因為犯了罪而灰心,自暴自棄。因主首次降世受死的“顯現”,目的正是“要除掉人的罪”,我們應該接受祂的除罪之法。“凡住在祂裡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見祂,也未曾認識祂”。既然“在祂並沒有罪”,因此“凡住在祂裡面的,就不犯罪。”因為與主保持生命的連結和交通,就不會習慣於“犯罪”。如果我們仍然不斷的去犯罪,而且喜歡犯罪,常常犯罪,這就證明我們“未曾看見祂”,就是未曾從聖經中看見對主的啟示,特別是對主自己的啟示。“也未曾認識祂”,就是不認識主耶穌是怎樣的一位主,不認識耶穌基督的本性是那麼的聖潔,對主耶穌基督的救贖,沒有正確的認知,這樣的人並沒有重生得救。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住在主耶穌基督裡面,這樣我們就會“不犯罪”,甚至厭惡罪,因為在主的裡面我們都是聖潔的,就不會讓罪惡污染我們,我們就能從“不犯罪”來證明,我們是屬神的兒女!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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