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完全取決於美國人民是否具備吸教訓的能力。俗話說,亡羊補牢未為遲。只要真正吸取教訓,那麼阿富汗撤軍就是勝利。否則就是失敗。至於諸如留給塔利班的罈罈罐罐,十幾名美軍的死亡,十億美元的戰爭花費,塔利班的回歸。。。等等都不是大問題。 那麼美國到底應當吸取什麼教訓呢?我認為是動不動就以武力方式干涉他國事務。 人類衝突,無論是哪一種形式的,包括文明衝突,宗教衝突,意識形態衝突,其本質都是物種之間的衝突,而非個體生命之間的衝突。高加索侵略文化的愚蠢在於企圖通過個體的屠殺來解決物種衝突。我所說的“物種衝突”包括,把自己的價值觀輸出給他國,contain他國。。。等。 然而這樣思維無一不是以失敗告終。從當年德國人在澳大利亞南部的斯塔馬尼亞群島的種族滅絕,到希特勒對猶太人的種族滅絕,再到越戰,阿富汗戰爭,沒有一個是成功的。 之所以不會成功,是因為作為物種的存在方式,一個民族是很難消滅的。即便是核戰爭,也很難消滅一個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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