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神完全的救恩 分三個階段:起初的階段,即重生的階段;長進的階段,即變化的階段;完成的階 段,即得榮的階段。簡單地說, 起初的階段是由救贖、聖別(地位上的-林前六11)、稱義、和好與重生所組成。在這 一階段,神借着基督的救贖稱義了我們(羅三24-26),並且在我們的靈里,借着他的 靈,用他的生命重生了我們(約三3-6);這樣,我們就得着了神永遠的救恩(來五9)和 永遠的生命(約三15),成為他的兒女(約一12-13),永不滅亡(約十28-29)。 長進的階段是由從罪得釋放、聖別(主要是性情上的-羅六19-22)、生命長大、變化、 建造與成熟所組成。在這一階段,神借着基督之死的功效在我們裡面主觀的作工, 借着生命之靈的律,釋放我們,使我們脫離內住之罪的管轄,就是罪與死的律;借 着他的管教(來十二10)和對神家的審判(彼前四17),用他的聖別的性情,借着他的 聖靈聖別我們(羅十五16);使我們在他的 生命里長大(林前三6-7);借着萬有的效 力(羅八28),用賜生命的靈,不斷更新變化我們,把我們建造在一起,成為屬靈的 殿,給神居住(彼前二5,弗二22);並且使我們在他的 生命里成熟(啟十四15),以 完成他完全的救恩。 得榮的階段是由我們身體的得贖(改變形狀)、模成主的形像、得榮、承受神的國、 有分於基督的王權、以及對主最高的享受所組成。 (擇自2007冬季訓練筆記,安那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