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上篇)
11. 1923年10月,曹锟当选总统后,法国政府急于想解决此案,法,日和美国等国驻华公使纷纷会晤外交总长顾维钧,劝其从大局出发,承认金法郎案,以使中国召开关税会议,增加关税。 12. 曹锟也有意解决金案,召见顾维钧和财政总长张弧,要求承认金法郎案,但遭到两人拒绝。张弧辞职,曹锟以王克敏署理。 13. 王克敏以金法郎案重新提交国会讨论,但遭到参众两院议员一致反对。1923年12月19日,众议院正副议长吴景濂,张伯烈连同议员300多名发表通电,反对金法郎案。 14. 1923年12月27日,国务会议通过议决,表示尊重国会否决金案之原案,并于当日通知八国驻华公使。 15. 1924年10月24日,冯玉祥发动北京政变,曹锟下台。11月24日段祺瑞任临时执政。沈瑞麟代理外交总长,李思浩任财政总长。 16. 日本政府对调停金法郎案甚为热心,其目的是为中国政府增加财政收入,以偿还日本借款。日本驻华公使芳泽几次会见中法实业银行代表,法国公使和财政总长李思浩,从中斡旋。 17. 段祺瑞上台后,鉴于政府财政困难,急于解决金法郎案。财政部派出两名专员与中法实业银行和法国公使重开秘密会谈,双方于1925年4月12日达成协议。段祺瑞为此特亲笔发函给各大报纸,说明此次达成协议主要是为顺利召开各国关税会议,从而增加关税,解决财政危机。对于这个协议,国会议员和国内舆论界均比较平静,没有明确表示反对。 18. 此次中法新协议主要内容有: (1)中国支付庚款将以美元支付,汇率以1美元折5.1826法郎计; (2)法国将庚款退回给中国,头四年从中每年提取20万美元,以后提高至每年25万美元作为中法教育经费,其余用于中法实业银行之偿还债务和重建; (3)海关税务司扣留的庚款,全部归还中国政府; (4)收回远东存户在中法实业银行之债券,交中国政府,即中国政府将成为中法实业银行之债权国; (5)由中国政府发行美金债券231,070张,每张50美元,共计1155.35万美元,其用途为: a. 中法教育事业 63,250张,共计 316.25万美元; b. 偿还中法实业银行的股本以及中法工商银行股本 37,378张,共计 186.89万美元。 c. 偿还中法实业银行债务130,452 张,共计652.26万美元 (6)中法实业银行管理公司之股本,中法各占一半。 (7)中法实业银行改组为中法工商银行。 19. 法国退回庚款,用于中国教育事业以及中法实业银行复业后,中国政府历年实际收益如下: 1926-1929年 教育事业 共 80万美元 1930-1938年 教育事业 共 225万美元 1930年 中法实业银行 共 26.5万美元 美元债券 2000张 国币公债 100万元 1931-1951年 中法实业银行 3250万法郎 1949年 最后清查中法实业银行资产 9864万法郎 历年折合美元累计 504.38 万。 20. 1925年4月,中法双方组成中法教育基金委员会,中国委员由外交部,财政部,教育部,北京大学,东南大学,广东大学,中法大学各派一名共7人担任;法国委员由驻华公使及其代表担任。中法双方各有一个投票权。 1928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中方委员又增添行政院,庚款机构联席会议,经济部和中央大学委员各一名,中方委员共11名。 21. 中法教育基金委员会管理之退回庚款如下: (1)1926-1929年,每年 20万美元,共80万美元; (2)1930-1938年,每年 25万美元,共225万美元; (3)1930年由中法实业银行另付 26.5万美元; (4)1929年-1951年,由中法实业银行每年交款 120万法郎,历年共计 3250万法郎。 22. 中法教育基金,主要用于下列两项事业: (1)补助下列高等教育机构: 法国里昂中法学院 巴黎中国学院 上海中法工学院 北平中法大学 上海震旦大学 天津海军医学院 天津法国高等商业学校 (2)补助以下医院及文化出版机构: 广东北海,琼州法国医院 云南法国医院 中国文化交换出版委员会 邀请学者来华讲学及其他中法间文化交流活动。 23. 1951年,清算中法实业银行,收回7205.7万法郎,其中一半交给中法教育基金会使用,后该款用于补助在台湾的文化教育机构。 24. 综合评价法国退回庚款一事,比起美英俄等国之退款,中国获益甚少,其原因主要有: (一)法国一开始即将退回庚款用于重建中法实业银行,偏离了退款之本来意义。 (二)中国外交处置失当,具体在下三个方面: (1)与法方洽谈退款事,本应该是外交和财政两部共同参与,但中方仅让王克敏以中国银行总经理和中法实业银行中方经理身份与法方会谈,并达成第一次协议,王以及当时的外长颜惠庆均未意识到法方要求金法郎支付的阴谋。 (2)1923年2月10日,外交总长黄郛发照会给法国公使,承认以金法郎支付庚款,授法人以口实,造成外交上的被动。 (3)当时美国,英国,日本,荷兰等国驻华公使均对中国表示同情,中国政府未能抓住有利时机,据理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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