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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州8孩母亲的“非人待遇”应该消亡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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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付民 人类在发展文明社会,但什么是真正的“文明社会”不仅众多普通百姓难辨真伪,恐怕连一些职业学者(文化专家)也会迷茫胡言。中国知名作家贾平凹先生,针对中国落后地区妇女被拐卖(残害)的悲惨命运,发表的言论足以证明这种“文人”(名人)不懂文明!
什么是“文明社会”?无疑是应该能够充分体现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如果人与人之间其中一方被另一方强迫接受对方的“非公正”行为(意志)要求,请问这是“文明社会”的价值标准吗?八孩母亲被人强迫:拐卖、性交、生产及限制人身自由,她不仅未能享受到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尊重,已经成为了名符其实的“牲畜”!贾平凹先生说“这种方式有利于维持落后村庄的延续”,敢问贾先生:你自己及其家人愿意成为延续“落后文明”的牺牲品吗?如果说应该让“落后文明”始终被延续,人类还会出现先进文明吗?你这种严重阻碍人类文明进步的言论岂止是湖涂观念,而是罪恶信念(人文价值)!
如果人类文明应该进步发展,那就必须要消亡“落后文明”,因为没有“落后文明”的消亡就不可能产生“先进文明”!先进文明,应当包括文明观念、文明行为、文明制度。人人平等、相互尊重、公平交易、互恵互利,都是先进文明的基本价值标准!但是,它们不应该建立在空洞的各种“主义和口号”之上,而应当建筑在具体的现实“行为和制度”之上!共产党(领导、领袖)是最善于使用空洞的“主义和口号”来愚弄世人(世界)的,它提出的所谓“共产社会主义或平等社会制度”都是无法具体(真实)实现的虚假口号!因为所有推行“共产社会主义制度”的国家或地区,无一例外的都会走向专制极权、贫穷落后和权贵等级社会。请问,谁能证明它不是一种虚假的政治欺骗和文明剥夺?
八孩母亲出现在中国不是个别案例,从贾平凹先生的言论中足以佐证是一定程度(范围)上的“普通现象”。要实现这种“普通现象”的消除,必然会涉及三种社会特征(机制):一是落后的个体行为,二是落后的社区(村镇)管理,三是落后的国家制度。不懂得尊重他人的个体行为无疑是落后文明的特征,须要进行“文明教育”(规范)。存在严重(普遍)不能体现“平等尊重”的社区习俗(价值管理)也是落后文明的特征,须要进行“社区改造”(建设、分化或迁移)。共产极权专制社会制度,更是会体现出落后文明的特征,它通常(只能)以“权贵等级”构建社会秩序,只许“下级服从上级”(民众的行为和财产服从于政府)必然无法体现“相互尊重”(人人平等或公正司法)。八孩母亲产生在无法体现“相互尊重”(人人平等)的共产专制“等级社会”制度中,岂不是存在必然性?
人人平等,必须建立在相互尊重(公正司法)的基础之上!无法体现“相互尊重”的个体行为、社区管理、国家制度,绝对不会产生(提升):人人平等!国家制度一定是能够影响和决定个体行为与社区价值(习俗管理)的。中国的“共产社会制度”巳经推行七十余年,居然还会让八孩母亲类似的悲惨人生成为“正常(合理)现象”,有什么理由不去质疑它的实际成效?“共产主义”的理论依据是“统治阶级压迫被统治阶级”,而不是去主张(力求)建设“平等互利的友好合作”。自然不可能出现推进和建设中华民族的文明进步,或不会出现创建中国民众之间的“相互理解与相互尊重”!
为此,仅仅是去指责(或处罚)伤害八孩母亲的个体,显然不能彻底解决类似案件的持续产生。彻底改变中国的“共产极权专制”制度,创建基于“公正司法”的社会制度才能从根本上推进中华文明的进步!中国人民(中华民族)不应该接受欺骗世界(世人)的“共产社会主义”制度,必须废除“共产专制政府”主导下的:权贵等级社会。唯有彻底终结了"集权专制政治制度”,才能促进中华民族的文明(平等)价值!尽管人类社会不可能实现“绝对的人人平等”,但废除了“共产集权专制”一定可以缩小中国的社会等级和提升民族文明,也才能够最大程度的消除类似八孩母亲悲惨人生(非人待遇)的持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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