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清平隨筆 | 正義啟明2. 有關文字和理性啟明的再反思 既然放在了“三期啟明”的框架里,就應當解釋一下,有了文字和理性的啟明後,為什麼還要再來一期正義的啟明,也為下面的正題做個鋪墊。 第一期文字啟明,還真是和“蒙昧”以及“野蠻”直接相關的:它們往往被說成人類歷史的頭兩個階段,雖然告別了類人猿的祖先,許多情況下也過得既樸實,又快活,可更多的還是種種不堪,所以才找了這兩個貶義十足的詞兒來形容,言下之意自然是希望,“文明”能把人類從它們的黑暗中“啟”出來。 怎麼個“啟”法啊?除了利用金屬打造的工具特別是棍棒子,建設城邑以及國家外,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發明文字了。所以哈,用象形文字的分崩離析方式說,“文明”原初直接意味着“文字啟明”:有了“文”,才有“明”。 “文”又是怎樣“明”起來的呢?主要就是用符號的方式,把人們習得的智慧以及知識凝聚起來,再通過識字的途徑一代代傳下去(註:不是江山),這樣子後代就用不着從頭再來一遍,反倒能在前輩的基礎上,增添一些新東西。只要想想老祖宗靠着給繩子打結講故事的麻煩勁兒,以及今天去了異國他鄉,不認識外文的兩眼一抹黑,我們就不難理解,文字的啟明對於“蒙昧人”有多重要了。 當然了,文字把人從“蒙昧”中啟出來的時候,啟的還是“明”,不是“蒙”:當年發明文字的人(諸如倉頡之流),首先是為了讓自己明白起來,別看見了啥子都稀里糊塗,叫不出名字來,才下了那麼大功夫,琢磨出了第一批的鬼畫符。跟着他們學的人,動機也差不多,不然要是都像熊孩子那樣子,動了棍棒子還是不肯學認字,咱們今天還可能有事沒事就練書法嘛,不是? 所以哈,從第一期起,人類啟明就已經是自我啟明了:某些人發明文字,先把自己給啟明白了,然後再去啟其他也想變得明白些的人們。不想讓自己變明白的人,怎麼辦呢?很好辦啊,就讓他呆在他喜歡的“蒙”裡面,過完他的一生就是了,不然你還能怎麼辦呀。總不能真像咱儒家對付熊孩子那樣子,拿出棍棒子揍他一頓吧。說不定你還打他不過呢,嗯哼。 幾百年前西方的啟明運動,同樣想把人從“蒙昧”中啟出來,頭號原因就是康德說的,有些人覺得,大傢伙在“中世紀”的“黑暗”里,落入了自己找的不成熟,沒有別人(主要是基督宗教)的引導,就不敢運用自己的理智了,所以才發起了這場運動,號召各位大膽運用自己的理智,把自己照亮了。 某種意思上,這場理性的啟明,也可以說是文字啟明的延伸,因為當初人們發明文字的一大功用,正是鞏固剛成形的理性萌芽,朝着邏輯推理的方向發展:那一個個的文字,無論象形,還是不象形,大多都能作為概念或語詞,將流動變化中的感性經驗固定下來,加工成型,然後用來認知世界,再搞點事兒,如同各位常說的那樣子:“這是一朵花”—“我要不要摘下它?” 不過呢,文字啟明的時候,理性還是小荷才露尖尖角,後來又經常受到別的東西打壓,熬了許多年頭,才想着來它一場運動,讓當年的稚嫩萌芽,長成一棵粗皮糙臉的大樹。不管怎樣,康德扯着嗓子喊的那句口號,古羅馬的賀拉斯就提出了,怎麼過了一千七百年,才把這顆陳年爛芝麻又翻出來呀?還不是因為理性的成熟需要時間,沒法一口氣吃個胖子,更不可能餓了兩天就減肥成功。這樣子看,啟明運動其實也挺保守的,有點慢慢來,別招急的意思,嗯哼。 可是吧,現如今對它的批評,除了後面還要討論的自由與平等的矛盾,革命與改良的張力等等之外,卻主要集中在了它太激進,不保守這一點上。有個流行的說法,就主張啟明運動一直是兵分兩路的,法國德國那邊的邪道更看重自負的“理性”,只有英國蘇格蘭這邊的正路,保守住了謙虛的“經驗”,涇渭分明對着來。 在西哲的所有概念中,“理性”既是最重要的那一個,同時又是最濫用的那一個,幾乎人人都會按照自己的理解瞎說一氣,聽起來還頭頭是道,可實際上雲裡霧裡,讓人拎不清到底幾個意思:可能或許似乎好像仿佛大概其就是這個那個東西吧。一個標誌着它的主導精神的術語都是如此,不難想見,西哲本身在整體上該有多混亂了,不是? 然而呢,要是我們也保守一下邏輯的同一律,只從“邏輯推理的思維能力”的角度理解它,立馬能夠看出上面那說法有個小漏洞:假如當時的蘇格蘭人只保守經驗,不認同理性,他們連第一期的文字啟明都不會需要了,直接回到茹毛飲血的年頭就是啦,因為那時候差不多全是經驗,找不到一點理性…… 拿休謨大師來說,他批起理性來十分激進,絲毫不保守,但靠的恰恰是邏輯思維、推理論證,幾乎可以說是“用理性反理性”了,不然怎麼會留下那本大部頭的《人性論》,讓今天的保守主義者還有點東西可以保守呀…… 再看斯密哈:要是把他說的“sympathy”從“同情心”改譯為“同理心”, 會不會背離他“重視經驗,看輕理性”的初衷呢?還有更有名的“利己經濟人”,後來又被叫作“理性經濟人”,幾乎包藏了想讓他移民歐洲大陸的禍心,因此今天是不是也應該換成“經驗經濟人”的說法,才能恢復他的蘇格蘭出身呀? 至於指責法德的“啟蒙”居高臨下,相當傲慢,更有點用漢語解外文,不惜欲加之罪的意思了。“正義啟明1”說了,不僅“enlightenment”的字面意思是“使明白”,康德還專門針對那種沒別人引導,連腦瓜子都不肯開動的不成熟,借用了賀拉斯的話,號召人們“敢於運用自己的理智”,倒好像事先就猜到了,有人會批評他端出教師爺的架子,一心只想“啟”別人的“蒙”似的。 不用說,現實生活中,的確有不少人,智商高了一篾片,多掌握了點知識,就一覽眾山小地看誰都蠢,一心想指引大傢伙,走上人間正道,所謂“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可是哈,要是把這些完全歸咎於他們的理性,或許就有點失之毫釐,放過了罪魁禍首啦:理性只是思維的一種能力,怎麼慫恿人們狂妄自大呀? 無論如何,現實生活中,憑經驗擺譜的同樣大有人在;像“誰的鬍子長,誰的權威大”這種非理性的習俗,就在咱們的禮制主義傳統中延續至今,難道我們也有理由把由此生成的惡果全怪到經驗頭上麼?荒唐。 此外吧,為了坐實法德“啟蒙”的自負,有些論者還標榜蘇格蘭只“引導”,不“啟蒙”,卻忘了一點,“引導”看起來比“啟蒙”謙虛,但要是比起“啟明”來,還是有點手電筒頭朝外的意思:“啟明”首先是說自己讓自己明白,“引導”卻很有“沒我指路,你早掉溝里了”的優越感。倘若再把“傳教”和“先知”的說法考慮進來,外在“啟蒙”的頭號嫌疑,顯然不在“Enlightenment”這邊。 所以哈,無論任何時候,自我反思都是有必要滴;不然的話,你只顧挖苦別人長得白,很可能忘了,自己才從麵缸裡面爬出來,嗯哼。 這樣子回應當下有關啟明運動的某些反思,不是說這個運動(特別是法德分支)就沒有問題了(否則為什麼還要搞第三期呢),而是說把啟明運動斷成了理性與經驗、自負與謙虛的兩截,有些不着調,既不符合事實,也沒抓住要害,反倒像理性啟明一個樣,也不知道把樓歪到哪裡了。 說白了,俺老漢同樣認為,當年的啟明運動中,蘇格蘭分支要比法德分支更有積極的意義,不過既不是因為它保守了經驗,也不是因為它謙虛謹慎,而僅僅是因為,它相對清晰地肯定了正義的不害人內涵,不像法德分支那樣子,往往喊着平等博愛的口號,做的卻突破了這條不可突破的底線。 換個方式說吧,淺人在文字和理性的啟明後,又提倡第三期正義啟明,主要是覺得,前兩期雖然在某些方面的確做出了啟明的貢獻,卻又在異化中忘記了啟明的最重要內容:既不是“文字”,也不是“理性”,而是“不可害人-尊重人權”,構成了人類生活的正義底線,任何時候都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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