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老的罪恶何以根除? ——从徐州铁链女的惨况思考拐卖人口的成因及根除 文 | 仰望 生命季刊专稿 音频为薇言姐妹朗读:
最近徐州一女子惨不忍睹的被铁链捆锁的经历广为人知,许多被拐妇女的悲惨遭遇也随之被发现,让人看到铁链女的遭遇决不是孤立事件,而是系统性长期性有体制内官员公务员纵容甚至参与的人口贩卖,被卖的妇女决不只是老少边穷地区的妇女,也包括了各大城市、各种教育程度的妇女,让即使是岁静派或者粉红也开始意识到,只要是女性,我们都可能是这位被铁链捆锁、被贩卖、被强奸、被侮辱的铁链女,差别只在于一记闷棍,以致人人自危。同时,许多人的呐喊却无法救出铁链女,只得到四份前后矛盾漏洞百出的通告,令政府公信力进一步丧失,群情激愤。 圣经对于贩卖人口有明确的律法: “拐带人口,或是把人卖了,或是留在他手下,必要把他治死。”(出21:16) “若遇见人拐带以色列中的一个弟兄,当奴才待他,或是卖了他,那拐带人的就必治死。这样,便将那恶从你们中间除掉。”(申24:7) 可见,拐带人口,即使是没有卖,都是非常严重的罪行,神决不能容忍。原因在于,人是按照神的形象和样式创造的(创1:26-27),每一个人生而平等,有同样的尊严与价值。不论人的性别、年龄、智力、体能、外貌、社会地位和财富等差异,人是上帝形象的反映者(虽然因为罪我们都亏缺了神的荣耀), 没有任何个人应当受歧视,或被限制剥夺上帝所赋予人的权利与自由(比如被绑架,被拐卖,被禁言),或被残害或虐待别人的性命(比如堕胎,杀婴,杀老,杀残障)。同时,主耶稣教导我们,上帝对我们的命令的总纲可以归结为两条:爱神与爱人如己(太22:37-40),每个人都应当得到尊重善待与爱护。 然而,在这片曾经称为神州的土地上,虽然有“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思想,虽然有零星强调个体价值的思想,但是,因为不认识上帝,不敬畏上帝,对人的生命的尊重是严重缺失的,特别是轻视女性。比如,吴起杀妻求将,《三国演义》中猎户刘安杀妻招待主公刘备,这样的人伦惨剧反映当时对女人,特别是妻子的态度就是根本不把她当成人看,随时可以丢弃。所以才有“兄弟如手足,夫妻如衣服”的说法。 同时,中国文化中不止是重男轻女的思想,也有看重群体利益高于个体价值,为了某些所谓的群体利益或大义,可以舍弃那些弱势的个体,也才有乐羊攻中山不顾儿子,张巡杀妾等等悲惨事,被当做美谈。却没有意识到,每一个个体都是按上帝的形象和样式所造,离开了个体,抽象的群体并不存在。以某个理由牺牲一些个体,最终的结果是每一个人可能都是受害者。 中国文化中重男轻女、重群体轻个体的思想,其实就是不尊重个体的生命尊严和价值,到当代更以国家法律及政策的形式被固定下来,在城市招工及农村分地中女性受到赤裸裸的性别和年龄歧视,国家制订的计划生育政策更是反人类的政策,站在上帝的位置上想要控制人口,不承认生命是上帝所赐予的,几十年来为控制人口大量堕胎杀婴(这大概只有当年埃及法老命令杀死以色列人的男婴之事可以相比),在农村地区普遍存在流产女胎、杀害、贩卖女婴现象,让女性成为了最大的受害者。 国家层面、文化层面和个体层面的罪恶叠加,造成了在很多地区男女比例严重失调,达到触目惊心的地步。联合国将正常男女新生儿比例定在103-107:100,然而苏北地区1-4岁新生儿的男女性别比极其失调,丰县164.9:100,赣榆更高达204:100,以致于现在中国男比女多3300万左右,令许多男性特别农村男性结婚难。 而这一切的苦果,竟然又是由本来就是受害者的女性来承担。那些曾经杀害贩卖女婴的地区和家庭,不但不为他们曾经犯下的杀婴卖婴的罪恶悔改,如今因为他们传宗接代的所谓需要,再次将罪恶的手伸向妇女和儿童,视其为商品,绑架贩卖,并且全村攻守同盟,甚至这些被买卖的女性后来也成为人口贩卖的帮凶,比如董志民的母亲据说也是被买来的。更甚者公职人员包括干部保护人口贩卖,参与制作假身份证、结婚证,法院明知她们是被拐卖的,竟然不批准她们的离婚申请。甚至被拐卖妇女儿童得到解救以后,法院还判他们付给买家抚养费。之所以拐卖人口这一罪恶难以根除,最根本的原因说到底还是法律不公正,神所赐给政府赏善罚恶的权柄(罗13:1-4),不但没有公正地审判罪恶,为受害妇女儿童伸冤,竟然被用来纵容罪恶,甚至与罪恶同谋。 电影《盲山》是一部良心之作;而现实比剧中所揭示的更悲惨。 盲山剧照,图片来自网络。
这种对神所赐的权柄的滥用远超中国前朝。历代对于人贩子的处罚非常严厉。自秦以降,人贩子基本上是死刑,买家也受很重刑罚。清朝更进一步对发现拐卖人口而视而不见的各级地方官员也有相应的法律制裁。独独到了当代,对拐卖人口的处罚之轻,在法律层面公然地藐视女性生命尊严和价值,甚至不如动物的价值,荒唐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曾指出,非法购买一只鹦鹉,最高可判五年,而非法购买一个或一打女人,最高可判三年,相当于非法购买20只癞蛤蟆的刑期。正是这样不公不义、轻视女人、不保护女人却纵容犯罪的法律,使拐卖人口的罪行长期普遍存在。 铁链女的悲惨境遇实在是冰山之一角,她所经受的,也是你我都有可能面对的。把这样的罪恶揭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并且绳之以法,是每一个良知尚存的人应当做的。因为“公义使邦国高举,罪恶是人民的羞辱”(箴14:34)。但是,从制度与法律层面上进行大的改革并不令人乐观。《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对于修改不公不义的法律没有触及。虽然江苏省已经成立了调查小组,但很明显只限于对“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进行调查,未提及彻查江苏各地拐卖妇女罪行。很多关注跟进铁链女案件的人由愤怒到灰心到绝望。 然而,这焉知不是从黑暗麻木洗脑中将人唤醒,使人心转向神的机会呢?世上的政府不行公义,纵容各样的恶行,似乎也没有马上受报应;但圣洁烈火的神万不以有罪为无罪,祂必刑罚恶人,报应那些为恶不悔改的人。那些作恶的人,不敬畏神,不明白神有莫大的忍耐与怜悯,是在等候人的悔改,却以为没有审判没有报应,所以更加倍地为所欲为,却不知道时候到了,神怎样灭绝了连十个义人都没有的所多玛俄摩拉,神也要怎样对不悔改的人施行审判。当世人对世界失望之时,也是我们传福音,帮助人将盼望转向公义圣洁的神之时,使人看清唯有神是可信可靠,慈爱怜悯公义的,神更因怜悯人爱我们的缘故,差派祂的儿子耶稣道成肉身、为罪人而死,拯救我们。同时,一国的罪恶,民众个人也同样有份。虽然他们不曾拐卖人口,不曾欺侮被拐卖者,但是他们也曾因惧怕因自私而对各样的罪恶沉默不语,他们也犯罪,亏缺了神的荣耀。人间的审判虽然会缺席,但上帝的审判却终必来到,“按着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后且有审判”(来9:27)。所以人人都需要悔改,信靠主耶稣。 而作为基督徒,我们不但不应当灰心沮丧,更是应当“行公义,好怜悯”,行动起来,为所有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持续发声,举报罪行,推动立法的改革以加大对拐卖人口罪恶的刑罚,各教会可以联合起来救助这些妇女儿童,使他们在经济上、就业培训上和心理上都得到帮助。
同时,我们要明白,这是一场属灵的争战,我们是与天空属灵气的恶魔争战,魔鬼来,是要“偷窃,杀害,毁坏”,遍地游行,寻找可吞吃的人。祂借着罪人的手竭力地破坏被拐卖妇女和儿童按上帝形象和样式受造的荣耀,让人活得无尊严被侮辱被残害。而那些主动为恶参与买卖人口的人更是与魔鬼同行抵挡神,惹动神的怒气而不自知。我们要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起来争战,要为这些像铁链女一样被绑架被贩卖被侮辱残害的人祷告,求神拯救她们不仅是脱离她们的苦境,更是施予恩典怜悯,使她们能因认识主耶稣而有悔改得救的智慧,并且医治她们的身心灵。我们也要为这些罪恶深重的地区和深陷罪恶的人祷告,如同尼希米为以色列人在神面前认罪一样,我们也当为我们的国家与同胞认罪,求神赦免我们祖先和同胞流无辜人血的罪,拐卖人口的罪和各样的罪恶,求神捆绑撒但在当地的作为,开宽大而有功效的福音之门,兴起当地的基督徒刚强壮胆传福音,使人因信福音而悔改归向神。 诗篇33:12说,“以耶和华为神的,那国是有福的。祂所拣选为自己产业的,那民是有福的。”我们民族几千年的苦难,一再重复的朝代更迭的血腥动荡,长期存在的拐卖妇女儿童的罪恶,都是因为人心的败坏。只有主耶稣福音的真光照进这黑暗里面去,使人心改变,离弃罪恶,回转到神面前,才能中止这些罪恶,才能有希望看到小花梅、铁链女、李莹们都能得救,活得有尊严、有价值。
仰 望 来自中国大陆,现为传道人。 阅读本刊更多文章,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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