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鐵鏈女”案,已無人不知,“小白菜”案則是指,約150年前發生在杭州的“楊乃武與小白菜”冤案。後者的情節,上世紀80年代已拍成電視劇,家喻戶曉,現在網上也可以查到,不再贅敘。 這裡只簡述與兩案對比相關的部分內容。 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的“楊乃武與小白菜”冤案,是地方官府受賄,指控舉人楊乃武與民女畢秀姑(小白菜)私通,毒殺親夫葛小大,分別判斬首和凌遲。 楊的姐姐楊菊貞上訴,但案情被地方官員層層壓住,維持原判。她不服,死磕到底,楞敢臥釘子板不斷上告,最後一路上到京城告御狀。 此時,上海已有民辦報紙《申報》。《申報》剛開始是作為奇聞軼事報道的,不過很快開始質疑這起案件,提出了幾大疑點。從1874年1月6日,到1877年5月7日,3年多的時間,《申報》共發表了44條消息、18篇論說,8則評語按語、15篇諭折、1份狀子和1則廣告,對此案投入的力度不可謂不大。通過申報的報道,此案已鬧得沸沸揚揚,天下皆知。 一些有良知的士人,和知道舉人楊乃武為人的人聯名上疏,不僅控告官員官官相護,徇私枉法,草菅人命,還極力要求此案應移交京城審理。京官夏同善和翁同龢見輿論難平,不得不向兩宮太后稟報此案,並懇請將楊乃武和畢秀姑押往京城,進行終審。 慈禧太后為平民憤,將此案交由刑部主審。結果,刑部對葛小大的屍身重新驗定後,發現葛小大並非毒發身亡,而是疾病引起的死亡。於是,此案真相大白,楊乃武和畢秀姑的冤情也得以解除。 既然如此,那些涉及此案的官員,當然脫不了瀆職的干係。於是,在慈禧的指示下,對涉案官員經過調查訊問後,按律法革職140多名官員,並永不敘用。 
這張老照片是由一名法國記者拍攝於海會寺的驗屍現場。 楊乃武的女兒楊濬於1967年12月去世,她1963年曾口述如下:根據楊乃武生前所說,當時海會寺驗屍現場滿是圍觀的人群,有一名法國記者也在場。當驗屍官宣布屍體無毒的時候,這位法國記者興奮地跑到楊乃武和小白菜的跟前,大聲用中文喊道“無毒!無毒!”,並拍下了這張照片。 X X X X 最近,看到江蘇省對“鐵鏈女”一案的第五次通告,硬說結婚證上的照片就是“鐵鏈女”本人,故屬合法婚姻,因此,“天下太平”,不存在“拐賣婦女”的事情。 這個“結論”有違任何正常人類的眼睛加正常大腦與良心的判斷。 中國的官話,還有誰會相信? 我當時感到驚詫。 第一,不是說中央調查組介入了嗎?怎麼還是由江蘇發通告呢? 第二,中央調查組干第一件事,不是查驗“鐵鏈女”是誰?從哪裡怎麼來的?而是追查是誰他媽的把這張結婚證給捅了出來? 顯然,有了如此不同的兩個女人照片對比,這下子要園謊的難度就大了去了! 可是,只要臉皮夠厚,硬說是同一個人,就行了。什麼DNA比對,什麼人臉識別技術,都可以胡編。 估計中央調查組現在不敢直接出面撒如此彌天大謊,是想留一手,先讓江蘇省去懵一下,要是壓住了,就好,壓不住再說,看怎麼另編,或找“替罪羊”? 因此,諸位,好戲沒完,且看還有誰會為此丟官。 現在一定要讓中央調查組表態,是否認可江蘇的說法。不過,估計多半就是個“拖”字,不說話,小化沒。官官相護,一切按中國維穩政治的“既定方針”辦。 我對兩案比較如下: 一,慈禧時代,尚有民辦獨立的“申報”可以自由報道,也有外國記者可以現場拍照“存檔”。現在有嗎?現在許嗎? 二,慈禧時代,尚可進京告御狀,刑部也還受理終審。現在要上訪,一路有“天眼”監控“尋釁滋事”者──“人販子”除外,還有各地駐京辦,即“東廠”,的“血滴子”抓捕遣送原籍,而“漏網之魚”的狀子,又由“上訪辦”通通打回原府辦理。你還想怎麼樣?不識相,就送你入“精神病院”! 三,慈禧時代,尚允公開“開棺驗屍”,有毒無毒,當場宣布。現在有高科技DNA比對,人臉識別技術,不過,全都暗箱操作,我說結果一樣,就是一樣! 四,慈禧時代,尚能“對涉案官員經過調查訊問後,按律法革職140多名官員,並永不敘用。”現在呢?忠黨官員犯罪,勸退免職,平行移動,只升不降,最多是入“五星級監獄”養老。這種“潛規則”,你我都是知道的。 我們現在究竟是處在什麼時代?進步了,還是連滿清的慈禧都不如? 我想,這你我也都是知道的。 寫於2022年2月26日。 http://www.azcolabs.com/ 文中照片及“小白菜”案情文字均抄自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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