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铁链女”案,已无人不知,“小白菜”案则是指,约150年前发生在杭州的“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後者的情节,上世纪80年代已拍成电视剧,家喻户晓,现在网上也可以查到,不再赘叙。 这里只简述与两案对比相关的部分内容。 清末“四大奇案”之一的“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是地方官府受贿,指控举人杨乃武与民女毕秀姑(小白菜)私通,毒杀亲夫葛小大,分别判斩首和凌迟。 杨的姐姐杨菊贞上诉,但案情被地方官员层层压住,维持原判。她不服,死磕到底,楞敢卧钉子板不断上告,最后一路上到京城告御状。 此时,上海已有民办报纸《申报》。《申报》刚开始是作为奇闻轶事报道的,不过很快开始质疑这起案件,提出了几大疑点。从1874年1月6日,到1877年5月7日,3年多的时间,《申报》共发表了44条消息、18篇论说,8则评语按语、15篇谕折、1份状子和1则广告,对此案投入的力度不可谓不大。通过申报的报道,此案已闹得沸沸扬扬,天下皆知。 一些有良知的士人,和知道举人杨乃武为人的人联名上疏,不仅控告官员官官相护,徇私枉法,草菅人命,还极力要求此案应移交京城审理。京官夏同善和翁同龢见舆论难平,不得不向两宫太后禀报此案,并恳请将杨乃武和毕秀姑押往京城,进行终审。 慈禧太后为平民愤,将此案交由刑部主审。结果,刑部对葛小大的尸身重新验定后,发现葛小大并非毒发身亡,而是疾病引起的死亡。于是,此案真相大白,杨乃武和毕秀姑的冤情也得以解除。 既然如此,那些涉及此案的官员,当然脱不了渎职的干系。于是,在慈禧的指示下,对涉案官员经过调查讯问后,按律法革职140多名官员,并永不叙用。
这张老照片是由一名法国记者拍摄于海会寺的验尸现场。 杨乃武的女儿杨濬于1967年12月去世,她1963年曾口述如下:根据杨乃武生前所说,当时海会寺验尸现场满是围观的人群,有一名法国记者也在场。当验尸官宣布尸体无毒的时候,这位法国记者兴奋地跑到杨乃武和小白菜的跟前,大声用中文喊道“无毒!无毒!”,并拍下了这张照片。 X X X X 最近,看到江苏省对“铁链女”一案的第五次通告,硬说结婚证上的照片就是“铁链女”本人,故属合法婚姻,因此,“天下太平”,不存在“拐卖妇女”的事情。 这个“结论”有违任何正常人类的眼睛加正常大脑与良心的判断。 中国的官话,还有谁会相信? 我当时感到惊诧。 第一,不是说中央调查组介入了吗?怎么还是由江苏发通告呢? 第二,中央调查组干第一件事,不是查验“铁链女”是谁?从哪里怎么来的?而是追查是谁他妈的把这张结婚证给捅了出来? 显然,有了如此不同的两个女人照片对比,这下子要园谎的难度就大了去了! 可是,只要脸皮够厚,硬说是同一个人,就行了。什么DNA比对,什么人脸识别技术,都可以胡编。 估计中央调查组现在不敢直接出面撒如此弥天大谎,是想留一手,先让江苏省去懵一下,要是压住了,就好,压不住再说,看怎么另编,或找“替罪羊”? 因此,诸位,好戏没完,且看还有谁会为此丢官。 现在一定要让中央调查组表态,是否认可江苏的说法。不过,估计多半就是个“拖”字,不说话,小化没。官官相护,一切按中国维稳政治的“既定方针”办。 我对两案比较如下: 一,慈禧时代,尚有民办独立的“申报”可以自由报道,也有外国记者可以现场拍照“存档”。现在有吗?现在许吗? 二,慈禧时代,尚可进京告御状,刑部也还受理终审。现在要上访,一路有“天眼”监控“寻衅滋事”者──“人贩子”除外,还有各地驻京办,即“东厂”,的“血滴子”抓捕遣送原籍,而“漏网之鱼”的状子,又由“上访办”通通打回原府办理。你还想怎么样?不识相,就送你入“精神病院”! 三,慈禧时代,尚允公开“开棺验尸”,有毒无毒,当场宣布。现在有高科技DNA比对,人脸识别技术,不过,全都暗箱操作,我说结果一样,就是一样! 四,慈禧时代,尚能“对涉案官员经过调查讯问后,按律法革职140多名官员,并永不叙用。”现在呢?忠党官员犯罪,劝退免职,平行移动,只升不降,最多是入“五星级监狱”养老。这种“潜规则”,你我都是知道的。 我们现在究竟是处在什么时代?进步了,还是连满清的慈禧都不如? 我想,这你我也都是知道的。 写于2022年2月26日。 http://www.azcolabs.com/ 文中照片及“小白菜”案情文字均抄自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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