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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路撒冷教會  
十二使徒的福音是耶穌基督言傳身教傳給使徒的天國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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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的門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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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拾遺:什麼是聖經?
   

什麼是聖經?

有權有勢的人把自己不認同的放在一邊,或者燒掉,把自己認同的裝訂在一起,說:這就是完備的聖經,或是神完備的啟示,你就全盤接受,或不接受?

那麼,如何知道哪些是聖經,哪些不是聖經,哪些該是聖經的沒有被列入,哪些不該列入的被當成了聖經?

我們可從三個方面着手來考慮這個問題:

一、公設公理:

凡神啟示的聖經,都是無錯誤,無矛盾的。

文士抄寫錯誤,有意無意地更改,翻譯上的錯誤和擇意不當,應該能籍着真理的聖靈和聖經本身糾正。

二、內部證據:

聖經必須符合聖經。

如果一位作者和至少兩位以上的作者矛盾,或說,至少兩位作者與某作者矛盾,就取那至少兩位作者的證詞,而不取一個作者的證詞。

一手證人,比二手見證更可取。

三、外部證據:

教會的歷史和聖經的定典歷史可以作參考,但不是一般信徒所能為的。

因此,我們可限於前兩個方面,從內部證據着手,作個明智的出發點。

一個不可爭辯的事實是,我們手頭上的新約書信的作者們,毫無例外地,都僅把摩西律法和先知書當作聖經,而沒有把自己寫的稱為聖經,而是稱為福音或見證耶穌基督的書信。

為什麼耶穌基督的十二使徒似乎沒有留下什麼?

為什麼看來不太會寫的彼得能掌管天國鑰匙,餵養耶穌基督的羊?

為什麼看起來很能寫的約翰不熱衷着筆墨?

約翰二書
1:12 我還有許多事要寫給你們,卻不願意用紙墨寫出來但盼望到你們那裡,與你們當面談論,使你們的喜樂滿足。
約翰三書
1:13 我原有許多事要寫給你,卻不願意用筆墨寫給你。
1:14 但盼望快快的見你,我們就當面談論

耶穌回答了這個問題:

路加福音
16:16 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
16:17 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

施洗約翰到來後,神的着眼點是傳天國的福音!

耶穌到來後,是要成全律法和先知!他把已經有的律法放大加強後,神就用自己的手指把他至尊至愛的律法寫到信從天國福音的人的心裡,而不是再寫什麼新的經書,去廢棄律法和先知,也不是再立什麼不同的律法。

是的,給耶穌作見證的,就是律法和先知。如果來個自稱為基督的,如果他的言行不符合聖經,即律法和先知,不管他自稱叫什麼,他就是假基督,敵基督。

耶穌基督是耶和華忠實的見證人,為律法作見證,為真理作見證,就因為耶穌的一言一行都符合律法和先知。

同樣,耶穌的門徒,是耶穌的見證人,也遵行耶穌所遵行的神的誡命。
 
新約書信中,不符合聖經的見證,就是違反聖經,就是不可當作是聖經的。
 
如果我們的見證,符合摩西和先知,也符合已經證明是耶和華應許的受膏者耶穌基督所教導的,那我們今天的見證也是很聖經的見證。
 
如果一個書信的見證不符合摩西,先知和耶穌基督的見證,那這個書信的不符合聖經的言論,就不是出自聖經的,也不是出自聖靈感動的。
 
耶穌基督的言行要符合聖經,十二使徒的言行也要符合聖經和耶穌基督的教導。然而,因為我們相信符合聖經的耶穌基督的見證,也就相信符合聖經的十二使徒的見證。

總之,律法和先知,着重寫在石版和紙上,因此成為聖經,或聖書。而聖經所言的新約,着重的是把神為大為尊的律法寫在信從福音的人的心裡。

耶利米書
31:31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
31:32 不像我拉着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
31:33 耶和華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
31:34 他們各人不再教導自己的鄰舍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耶和華,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赦免他們的罪孽,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惡。這是耶和華說的。

箴言
3:1 我兒,不要忘記我的法則。(或作指教)你心要謹守我的誡命。
3:2 因為他必將長久的日子,生命的年數,與平安,加給你。
3:3 不可使慈愛誠實離開你。要系在你頸項上,刻在你心版上
3:4 這樣,你必在神和世人眼前蒙恩寵,有聰明。

箴言
7:1 我兒,你要遵守我的言語,將我的命令存記在心。
7:2 遵守我的命令,就得存活。保守我的法則,(或作指教)好像保守眼中的瞳人。
7:3 系在你指頭上,刻在你心版上

路加福音
16:16 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人人努力要進去。
16:17 天地廢去較比律法的一點一畫落空還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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