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初戀是我的大學同學,同屆同專業不同班。他對我的影響貫穿了我整個人生,留給我了無盡思念。 初戀的膚色很重,常常被誤認為沒有洗臉。事實上他特別喜歡洗臉。我們在宿舍門口叫他,他答應着"來了來了",還堅持洗把臉再出來。當然還是洗不白。剛入學不久,我在飯堂里排隊打飯,總覺得別的隊比我的隊走得快,就換過去排。換來換去,我還是隊尾最後一個人。很快發現,還有另外三個人和我一樣,也在忙着穿梭排隊。於是,哈哈大笑之後,一起坐下來吃飯,性格相近的我們就成了朋友。三個男生加上我,妥妥的四人幫。 四人幫開始了一系列的集體活動。一起遠足,爬山,一邊走一邊吹牛,三個人紳士般地爭着走在我的外側。我們一起逃課看電影,連看好幾遍。肯定少不了吃。其中一位同學家是本市的,我們去他家吃飯無數次。如果隔一段時間沒去,他媽還說肯定是他得罪我們了,他就求我們再去一回,以證清白。我們就趁機點菜。有一次演出。我們四個人中有兩把小提琴一架手風琴,另一個小子啥也不會,就臨時教他沙錘打節奏。最後整出一個俄羅斯風味的節目。打乒乓球的時候,我因為打過幾天少年隊,肯定一掃群雄。他們三個人得意地跳來跳去當場外指導。我們一起逛街走累了,就坐在馬路牙子上休息。我看着冰冷的水泥地有點猶豫,他們三人馬上各脫下一隻鞋,遞過來要我墊着坐。鞋沒到味兒先到,我閉着眼睛說“臭死啦。”一個小子說,我上周剛洗過腳。另一個小子說,我去年也洗了。然後我坐在三隻臭鞋上,和大家一起手托腮幫,評論路過的行人。我們管這叫“觀察社會”。跳集體舞的事兒也很好玩。我們那個專業男生占絕大多數,一場舞跳下來,每個女生都被無數男生拉過手。我們回到宿舍的第一件事就是洗手,肥皂多次洗手。覺得這些男生的手,汗津津的,有什麼好拉的! 四個人一起的活動慢慢地就變味兒了。我和他眉來眼去越走越近,就很想獨處,事實上獨處的時候就是獨處,啥也不干。可那兩個小子愣是沒看出來,每天樂呵呵地當電燈泡,甩都甩不掉。我倆後來躲到圖書館,藏在角落裡看閒書。偶爾抬頭,彼此心照不宣地相視一笑,心裡美滋滋的,可算甩掉一回。幾百人的大課堂,我們可以迅速找到對方,互望一眼,心滿意足地坐下來聽課。 這哥們兒花錢沒有計劃,到了月底就入不敷出。後來每次家裡寄來錢就交由我替他保管,然後我像地主婆放債一樣,一點一點再放給他。有一次坐公交車,我們四個人近距離地站在一起,入學時比我矮的小子們都長得比我高了,幾乎臉碰臉。我突然發現他有鬍子,就喊,“呀!你長鬍子啦”?同時伸手摸過去。他臉一紅,用手擋了一下。我正納悶兒為什麼不讓摸毛茸茸的小鬍子,兩個電燈泡爭着舉過臉來,搶着說,看看我有沒有 ? 看看我有沒有? 我心情不好的時候,他拉琴安慰我,我會很掃興地指出來他哪兒拉錯了。有一天,他約我晚上一起散步,沒帶電燈泡。皎潔的月光下我們肩靠着肩走了很久。我可以聽到他的呼吸聲和看到他熱切的目光,就問他,“你怎麼了,發燒了”?後來想想那天晚上他可能是想說什麼,被我二呼呼地一問,又不好意思縮回去了。 整個大學期間,他用他的溫情和肯定,給了我很多自信。我在他無聲的呵護下,花一樣慢慢綻放,臉上開始有了光。後來該實習了,去了另一個城市,那裡有他最好的朋友,當時也在一所大學念書。一個月期間,他每次見面都跟他好朋友談起我,抱怨說我脾氣不好,愛使小性子,太敏感太脆弱。最後實習快結束時,他朋友來為我們拍了很多合影照片。最後對他說,自己看照片吧,你們倆肯定有戲。奇怪的是他之後並沒有把合影照片給我,只給我了一張他為我拍的。我靠在一個石獅子上,沒心沒肺地對着鏡頭後面的他笑。很久以後我才意識到,他告訴我這所有一切,事實上也是一種表白。可我潛意識裡還在等一場,電影裡一樣的浪漫求愛。 人年輕的時候,想不到長情,想不到每天都有的機會也會稍縱即逝。我一直以為天天在一起,肯定會等到我希望的表白,可是我等來的,卻是永別。 實習回來後,他突然被診斷出肺結核,還是開放傳染期。那年頭兒肺結核很少見,學校特別緊張,讓他立馬休學。我們四人幫里的一個小子第二天就送他回家,我都沒來得及和他說再見。隨後我們畢業各奔東西,從此我就沒再見過他。所有的柔情蜜意都嘎然而止。我滿心的期待,被高高地懸在半空中。 我們之間唯一的約定就是,“到美國去”。英語也是他逼着我堅持學的,他訂英語雜誌同時訂兩份,在上面給我劃作業,時常抽查我的語法問題。他聽力很好,經常偷聽美國之音,然後把聽到的添油加醋販賣給我。他說,一定要學好英語,數學和英語可以跟着你一起走遍天下。他治好病不久就去了美國,來過信描述天堂一樣的美國。還說他再不擔心皮膚黑了,不用化妝可以直接冒充某類階級弟兄了。後來就沒消息了,同時謠言四起。再後來我從我們研究院一位海歸口中,印證了他去世的消息。某個周末的早上他去廚房,一頭栽倒在地就沒有再醒過來。說是心臟病發作。他那時念完碩士剛進入博士。海歸參加了他的追悼會,謠言都是真的。 我數年後終於也到了美國,當我開車到達他曾經始於斯,也卒於斯的學校時,已是深夜。我獨自站在皓月當空的校園裡,呼吸着他呼吸過的空氣,沐浴着他沐浴過的月光,泣不成聲。我舉頭望着天上,永遠停留在二十幾歲的他,仿佛看到他溫柔讚許的目光。我默默地說,我,終於也來了,沒有失信於年輕的我們,雖然已經物是人非,雖然已經晚了很多年。 在之後幾十年的生命中,交集過的所有男生,初戀依然是待我最溫柔,對我影響最大的那一位。大學是個盛產初戀的地方,彼此的陪伴,共同擁有過的美好記憶,應該就是最長情的告白,就是不負青春不負卿。 有的人在你生命里出現了又消失了,不留下任何痕跡。有的人和你交集時間並不長,卻永遠無法忘懷。清代有一位詞人項蓮生寫過這樣一句詞:剛待不思量,吹一片簫聲過牆。剛剛還說不去想他,可是,簫聲一片飄過來了,怎能不想? 那張他為我拍的照片,是他留給我的唯一信物。拍照的那一天,就是我和他的最後一次見面。當時只道是尋常,卻不知竟然是永訣。我常常看着照片上年輕的我,我身旁古老的石獅子,和獅子後面盛開的花。回憶起鏡頭後彎着腰調焦距的他,和他沙啞的聲音,“把手舉起來吧,高一點”。 我一手掐腰上,一手舉在臉旁,臉上綻放着無比幸福的笑。 如今,獅子還在花還在,高高舉手的人也在,可是,定格這一切的初戀,卻永遠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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