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在看两档东方卫视的综艺,一个是《我们的歌》 另一个是《追光的哥哥》,节目说不上有多精彩,但较之当下没有什么好剧和其它综艺可追的情况下,依然可供一天劳作之余有一搭无一搭地消遣。 两档节目邀请的嘉宾中,主卡都是来自港台。前者请来了近75岁的林子祥,后者请来了有 60岁的吴镇宇,他们的加入的确给不温不火的两档综艺拉动了人气。前者毕竟是一代歌王后者也是实实在在的香港影帝,人家经历多多可说的故事多多,台上展示各自长项顺手拈来,台下言谈话语风趣幽默,为人亲和和蔼可亲(至少镜头前),节目组也是竭尽所能给足其镜头,还时不时地制造话题吸引大众的眼球。 看到两位“老人”卖力” 与一帮年轻人打造综艺佩服之余,也让咱想起他们的一些不一曝光的往事,不是咱要故意黑两位,只是屏幕上看到他们的举手投足,就不得不念起两人的另一个“三只手”。 林子祥曾经陪太太叶倩文在夏威夷旅游的时候,走到了一家眼镜店!走的时候没有把试戴的眼镜摘下来,被保安发现后报警,而林子祥百口莫辩,选择了认罪,被警察处罚75美元的罚款,留有案底! 演技派的吴镇宇没有进入娱乐圈之前在一家运动品牌公司上班,有位跟他关系不错的同事偷了一双运动鞋,然后顺道给吴镇宇也偷了一双,没想到俩人被人赃并获!最后被吴镇宇被罚了500元,留下了案底! 孔乙己言“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能算偷吗? 读书人的事。” 那么明星演员去店里顺东西算不算偷,也许人家是在体验生活嘛 -:)上面两位看似无心或无意,然结果确实不堪,局外人说不清楚。明星偷东西实在是匪夷所思,名气这么大又不缺银两,显然没必要下手。是被误解还是一时的贪玩?又或者说是为了寻求刺激?不管是什么道道事情确实发生而且还被抓现行。 下面是国内外另一些“三只手”明星爱好者的案例 (来自网上): 2007年是小甜甜布莱尼最惨的一年,她多次在公众场合失态,她被指控在一家商店偷假发,当时她进入一家内衣店想试穿内衣,但是被拒绝,然后她直接在店内脱下自己的内衣穿上新内衣,然后摘下了店内假人的假发冲出了商店。 薇诺娜·瑞德是好莱坞著名的女星,2001年她正是风华正茂,这一年她在第五大道的百货公司窃取了价值5500美元的名牌服饰,她随后被捕,最后被判处3年缓刑。后来承认因为心情沮丧才做此决定,之后演艺事业一落千丈。 白百合曾经在天涯论坛上就被人爆过料,爆料者称著名明星白百合在上海一家奢侈品商城购物,在购买了上万元的物品后顺手拿走了价值600元的东西,而被查到以后白百合声称自己忘了付款!商城方面因为白白合是公众明星,而且“顺手”拿的东西实在不值钱,就未选择报警! 古天乐饰演《宝贝计划》里的一个窃贼,可没想到古天乐真的有过偷窃经历,而且自己曾经公开承认过,在古天乐还没有成为影星的时候,古天乐就曾偷盗被抓过,人赃并获的古天乐被判了22个月的教导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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