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轉發: 不少人以為基督教是來自西方的,是西方文明的產物。事實是基督教在西方文明之前幾千年就已經有記載(見舊約),相反的是近代西方文明的發展是完全孕育自基督信仰在西方國家的生根、發育和成長!例如當今我們談論的西方古典音樂、建築和文學作品都是源自於基督信仰在歐洲的繁榮。 除此外,今天西方文明里閃耀的光輝都是源發於基督信仰改變了人們在社會生活中的行為和理念,而推動了社會的發展和進步。 下面是中國著名的哲學家何光滬教授從他研究哲學和宗教的角度來看基督教與西方文明的關係: 著名學者何光滬教授受邀在深圳基督教兩會工商分會,開講《基督教與西方文明》。 何光滬教授從西方文明的崛起是靠“科學技術、政治經濟、還是宗教信仰”講起,談到古典文明與古代宗教的關係,再談西方文明與基督教的關係,講述了基督教信仰在西方文明崛起中所起的作用。 古羅馬時代的古典文明,在輝煌掩蓋下的是社會的糜爛,道德的淪喪、集團利益的爭奪,就像癌細胞結團爭奪營養,最後導致整個國家的腐敗。古典文明因此“患癌”死掉了,但是基督教的信仰讓它重生,成為領先世界的“西方文明”。 何光滬教授說,這種巨大轉變的原因在於,無數社會成員因為信仰基督教,導致個人的行為改變,最後導致社會的風尚改變。這是幾百年間天翻地覆的改造。這種改造的結果,最顯著的有以下5個方面: 基督教信仰改變了古典文明下蔑視人生命的態度 何教授指出,古典文明對人生命的態度是:個人無足輕重,集體就是一切。個人,只有作為國家或城邦的組成部分才有價值。何光滬教授說:“現在看來,這是非常落後的思想,因為馬克思主義也說國家是工具,目的是為了使人過得更好。” 何教授還指出,基督教則認為,人的生命是神聖的。它教導信徒不許殺人,堅決反對殺嬰、棄嬰和墮胎。 基督教會還普遍開辦孤兒院、照顧老人、病人、殘疾人、垂死的人。這些實踐活動經歷了很長的時間,逐漸改變了整個社會對人的生命的態度。 基督教恢復了婚姻的尊嚴 何光滬教授指出,在古典文明下的性關係很混亂,婚姻毫無尊嚴。以名畫《宙斯與麗達》為例,講到宙斯變成一隻天鵝誘姦人間婦女的故事:“因為古希臘古羅馬的神話、宗教對人沒有道德要求;他們的神不講道德,嫉妒、憤怒、報復是家常便飯,甚至亂倫、通姦也很常見。” 但是,基督教以《創世紀》為根據,明確主張一夫一妻制。基督教要求妻子要服從丈夫,同時要求丈夫要愛妻子直到為她捨命的程度。非常關鍵的一點是,婦女的地位得到了提高,因為在對待婦女方面,耶穌自己做了榜樣。 一些社會學家認為,耶穌對婦女的態度具有革命性。因為全世界古代都是男女不平等的,從耶穌開始,才有了男女平等的明確觀念。再加上“一夫一妻”制的實行,婦女地位才逐步得到提高。 教會又主張婚姻具有神聖性,所以,就連反對基督教的英國歷史學家吉本也不得不說:“基督教恢復了婚姻的尊嚴。” 學校、醫院、慈善和社會服務開始產生 何光滬教授說:“在古典文明中,沒有‘醫院’、‘慈善’和社會服務。救治病人或傷員的情況,只會發生在戰場上,因為傷兵治好了可以再打仗。但基督教會最早開始募集善款,幫助有需要的人、興辦慈善機構。 古典文明中也沒有‘有教無類’的學校,當時的上層人,包括哲學家都認為,與勞動人民、下層人接觸,是恥辱、無聊、沒意義的。 幫助病人是軟弱的表現,更沒有平等教育的觀念。 與之相反,基督徒認為,幫助弱者是堅強,是做上帝喜歡的事情。學校也是從教會開始的,教會先是辦了學校,後來逐漸變成大學。” 基督教信仰轉變了對勞動和財產觀念的態度 何教授指出,在古典文明中,人們鄙視勞動。上層人士依靠奴隸的勞動而生活,但他們把奴隸視為財產。著名哲學家亞里士多德有言:奴隸是會說話的工具。 但這種對輕看勞動的觀念,是被基督教改變過來的,開始把勞動看為寶貴。使徒保羅是做帳篷的工人,甚至耶穌本人,也是木匠的兒子。基督教對勞動的態度是:不是勞動為了生活,相反,生活是為了勞動。 關於自由和公正觀念的轉變 何光滬教授說:“在古典時代,人民沒有自由、社會缺乏公正,人們也沒有“權利”、“人權”之類觀念,統治者的意志就是法律。但基督教提出了相反的觀點,論證了人的意志是自由的。甚至亞當夏娃能違抗上帝,也是因為上帝給了他們自由。 何教授還指出,基督教神學家和法學家把法律分成3個層次: 人定的法律、 自然的法律 神的法律。 並指出,人定的法律不一定是公平的,有良法、有惡法(例如種族歧視的法律)。但是,人定法應該符合更高的法律即“自然法”,自然法的特點,就是公平(例如“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任何人都一樣)。所以“公平、正義”的觀念,應該成為指導人定法的原則。在自然法的上面是神法,神法是自然法的來源:“上帝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 最後,何光滬教授總結說:“總而言之,古典文明滅亡之後西方文明的重生,是因為基督教的改造作用。這個文明的靈魂或生命力來源於基督教。 現代文明需要反思,如果失魂落魄,就會喪失生機,前途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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