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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止於邊界,國無恆敵乃亡。
川普對等哲學,人無恆國流氓。 這裡的邊界是多方面、多角度、跨時間的。不僅限於地域上的“國界”。還包括宗教信仰、意識形態、文化傳統、生活習慣……吃喝拉撒睡。還有時間跨度。 不明國籍人士,不論說什麼,皆胡說八道。腳下沒鞋窮半截,腿下無根人無魂。 ********** 問:民主自由不應該有國界,這是人類的共同價值。…… 答:話是不錯,但不屬於“政治範疇”,正是所謂的“普世價值”,對“全球化”推波助瀾,與川普的美國優先相向而行、背道而馳。 “普世價值”被中國的太賤婊子們曲解為社會主義的變種。 不同國家、地區對普世價值解釋千差萬別,完全根據自己個人理解信口雌黃。 ********** 子曰:攻乎異端,斯害也亦。 凝視深淵過久,必被深淵反噬。 中國那種狗屁爛三國家之事,越咀嚼越噁心。 “中華民族”已經和正在滅亡或消亡。原因:中國人生活在過去和現在,美國人生活在現在和將來。美國第一、美國優先的衝擊下,海外爛華人缺失“身份認同”。 ~~~~~~~~~~
對“美中全面敵對”的認知。 1、中共就是大陸中國,大陸中國就是中共。
2、台灣問題不是所謂“中國的內政問題”而是國際問題。把台灣問題國際化,恰恰是中共自作自受,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引發“大陸地位未定論”。
3、“人類命運一體化”是中共也就是中國式反人類法西斯叫囂。 4、中共也就是中國的“外交政策”已經從大清帝國的“以夷制夷”,深入到挑撥利用民主國家的國內矛盾,以求自保。
中國式“辯證法”是這麼一個東西,它把事實和態度混為一談。當它們說,要一分為二看問題的時候,實際上是說要持一種一分為二的態度。但態度不同於事實,通過這種詭辯式辯證法,它們把態度和事實混淆起來,意圖用態度取代事實。
大陸中國六無,無哲學、無邏輯、無歷史、無真相、無法無天。 無邏輯: 概念:不加修飾的單一名詞。 命題邏輯中的“命題”:有條件有判斷的不加修飾的陳述句。 無哲學: 中國只有古代哲學,近現代哲學全部來源於西方。古代哲學到春秋戰國時期達到頂峰,嚴格說,到春秋、戰國之間。春秋、戰國如何分界,屬於歷史學術問題,爭論頗多…… 無歷史,大陸地位未定,何來“中國歷史”?當然也談不到真相。 無法無天不說了,狗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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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中兩國,風馬牛不相及。美國人的常識和中國人不同,不能用自己的常識作為對“政治、經濟、軍事、文化、歷史、傳統………等社會問題的認知和判斷。 那位問了,難道美國人就不吃飯、不拉屎麼?吃喝拉撒睡,人都是一樣滴!靠,您問得有理,不過回答這個問題,豬狗就可以代勞,只因豬狗在吃喝拉撒睡上和人一樣。不僅如此,豬狗比習SB的中國人聰明得多,用不着“廁所革命”,也不用擦屁股紙。 習SB的中國人的常識建立在簡陋的基礎之上,三句話,1、“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2、尊於一腚、定於一尊,3、襠中央一隻鳥。 美國常識(四)中講解的憲法修正案,是《聯邦憲法》(1787年)之後的附加條款,為了彌補《聯邦憲法》的不足。那麼,《聯邦憲法》有哪些不足呢? 五、《聯邦憲法》的前十條叫做什麼? 答案:人權法案《the Bill of Rights》 人權法案,指《聯邦憲法》的前10條修正案。當年,國父們書寫《聯邦憲法》的時候,他們沒有把精力集中在個人權力方面。他們把全部精力放在為新政府創建體統結構上。 很多美國人深信,憲法應該保障人民的權力,他們要求憲法給出一個政府做能做到的保障清單。他們害怕一個過於強大的政府會拋棄人民通過革命戰爭得到的權力。 詹姆斯.麥迪遜(James Madison,創作憲法的國父之一),寫出了限制政府權力、保障人民權利的一份列表,這些權力表述在憲法的前10條修正案中,叫做《人權法案》(the Bill of Rights)。 其中的一些權力包括諸如: 表達自由; 武裝權力(持槍權); 不受侵犯的權力; 一罪不可兩罰的權力; 不能自己指證自己的權力; 被陪審團審判的權力; 對公訴人的權力; 不受逼供、濫用刑法的權力等。 《人權法案於》於1791年通過。 5、What do we call the first ten amendments to the Constitution? 答案:《the of Rights》 《The Bill of Rights》 is the first 10 amendments to the Constitution. When the Framers wrote the Constitution, they did not focus on individual rights. They focused on creating the system and structure of government. Many Americans believed that the Constitution should guarantee the rights of the people, and they wanted a list of all the things a government could not do. They were afraid that a strong government would take away the rights people won in the Revolutionary War. James Madison, one of the Framers of the Constitution,wrote a list of individual rights and limits on the government. These rights appear in the first 10 amendments, called the Bill of Rights. Some of these rights include freedom of expression, the right to bear arms, freedom from search without warrant, freedom not to be tried twice for the same crime, the right to not testify against yourself, the right to a trial by a jury of your peers, the right to an attorney, and protection against excessive fines and unusual punishments. The Bill of Rights was ratified in 1791. 六、源自第一條修正案的“權力or自由”有哪些? 答案: 言論自由、 宗教信仰自由、 集會自由、 出版表達自由、 批評政府的自由。 請各位注意此處“自由”的英文表達是freedom,而不是free或liberty。 •第一修正案保障個人的表達自由,這個自由允許對公開討論、爭論、辯論公共事務。公開爭辯對於民主來說是非常重要的。 •第一修正案還保障宗教信仰自由和言論自由。修正案強調,國會不可通過建立官方宗教機構的法律、不可限制宗教宣傳;國會不得通過限制表達自由或和平集會的法律; •第一修正案賦予人民批評政府、改變法律的權力,或當執法不公時採取行動。國會不能剝奪這些權力。 •聯邦憲法的第一修正案保證、保障這些權力。 6、What are the rights or freedom from the First Amendment? 答案:speech;religion;assembly;press;petition the government The First Amendment of the Bill of Rights protects a person’s right to freedom of expression. Freedom of expression allows open discussion and debate on public issues. Open discussion and debate are important to democracy. The First Amendment also protects freedom of religion and free speech. This amendment says that Congress may not pass laws that establish an official religion and may not limit religious expression. Congress may not pass laws that limit freedom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people to meet peacefully. The First Amendment also gives people the right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to change laws or acts that are not fair. Congress may not take away these rights. The First Amendment of the Constitution guarantees and protects these rights. ***** •你特意指出Freedom和Liberty不同,但是有什麼不同呢? 答:獨立宣言中的自由用“liberty”,美國錢幣上印的也是“liberty”。liberty注重的是天生、天然的自由,就像“天空任鳥飛”的自由一樣。而freedom是人民自己建立的政府、自己制定的憲法賦予的自由。此其一。 其二,freedom用於被動態,例如freedom of speech…… 另外,在下幾講中會看到,美國人民和政府的之間的關係是“consent”關係,兩相情願。 This idea is called “consent of the governed.” If the government creates laws that are fair and protect people, then people will agree to follow those laws. 另外要注意,權力和自由之間是“或”的關係,right or freedom。就是說,權力和自由不是從屬關係。不像中國人想象、理解的那樣“政府有權力,給予人民自由”。這在下面講到美國公民、美國合法居住者的權利和義務時,至關重要。 順便說一下,美國公民和美國居民的權力是有很大差別的,不是僅僅有無“投票權”那麼簡單。這也是美國需要收緊移民政策的原因之一。 •你看我的理解對不對: Liberty:自然權利,natural right之一。Freedom:包括liberty,比liberty含義廣泛,其也包括本來不是自然權利的自由,比如帶槍。Peronal liberty:個人天生的自由,personal freedom: 個人自由,包括personal liberty。在絕大對數情況下兩者可互換。 This idea is called “consent of the governed.” If the government creates laws that are fair and protect people, then people will agree to follow those laws. •我出國前學的是理科,出國後對社會感興趣後讀的都是英語為主的文章和書,所以接觸的政治哲學方面的詞都是英語為主的,中文的基本沒讀過。所以我翻譯不好。大概是: 其出發點是所謂的“受約束人同意”。如果國家(這裡Government應該包括國會議會對吧!)制定的法律公正並保護人民,那麼人民會同意遵守這些法律。 如果國家(這裡Government應該包括國會議會對吧!)制定的法律公正並保護人民,那麼人民會同意遵守這些法律。…… 答:這麼翻譯基本可以。但我認為忽略了原文的“言外之意”。不如這麼翻譯:只有在國家制定的法律不失公正並保護人民的時候,人民才會同意接受並遵守那些法律。 實際上美國三大文獻始終有這樣的出發點:當政府違法的時候,人民最終可以可以起來推翻它,因為人民和人民通過革命建立的政府,兩者之間是兩相情願的關係,也就是“consent of the gover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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