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與宗教信仰的關係 人類文明的誕生遠早於信仰的產生,信仰的產生又早於宗教的誕生。 信仰不一定有儀軌、經典、特定的神(一神教或多神教)或偶像崇拜。宗教則一定有。 信仰含括巫術神秘信仰、鬼神妖魔信仰、祖先崇拜、宗教信仰(一神教信仰、多神教信仰)、道德信仰和知識認知信仰。 宗教是文明的產物,而非相反。而且是文明發育到一定階段的產物。神是人類的發明創造而非相反。宗教的目的是讓人間有序、讓人類有所敬畏。他的作用與道德同。宗教的作用方式是由外向內的他律,道德法則是由內而外的自律。 所有信仰自由、宗教自由的邊界是不牴觸人性正義原則與文明正義原則為元原則。 為什麼宗教有衝突紛爭、兩千年來血流成河? 衝突源於對神諭——如《聖經》《古蘭經》的錯誤詮釋、誤讀誤解;同時是歷代懷有私慾的大大小小的宗教領袖、教派頭目的誤導。兩千多年來書,十字軍東征也罷,各宗教教派內你死我活的絞殺也罷,都與真正的教義內涵背道而馳。紛爭數千年的各種宗教內部教派衝突也間接證明:以宗教為核心價值的文明之間的衝突遠低於宗教內部教派的衝突。基督教文明在中世紀的十字軍東征表面上是對伊斯蘭文明的征伐,實際上卻很多屬於內部權力與財富紛爭纏鬥,尤其內部天主教和新教之間的派系紛爭、異端惡鬥歷時千年,直到十五世紀宗教改革後才歸於平靜——認同相互的一致、尊重彼此的同與不同。伊斯蘭內部遜尼派與什葉派的千年征戰內耗遠大與基督教和其它文明的衝突。伊斯蘭內部的紛爭衝突至今沒有消退的跡象,其紛爭的血腥程度隨着其極端組織基地、伊斯蘭國的突起有越演越烈的趨勢。 基於歷史與現實,世界和平的唯一出路是:把普世價值的原則作為各自宗教信仰的起點、基石。也即是把平等、尊重、人權作為人類的最高價值置於所有信仰之上。以此作為文明和文化生存的的前提,成為世界各民族各自不同宗教信仰共同遵循的元級「遊戲規則」。 不能談論宗教(特別是比較優劣問題),尤其是伊斯蘭教,是另一種更高形式的政治正確。這同談論種族優劣論、男女智力差別等一樣是一種現代文明社會出於善意的話語禁忌。前哈佛大學校長就因為坦言男女智力差異而去職下臺。 直到上是上世紀末,我還一直壓抑著內心基於事實判斷的言說衝動,違心認同世俗的政治正確、附和主流社會的話語禁忌,不是膽量欠缺,而是希望自己讓別人像個文明時代的「紳士」。與當年蒙昧地認同國家至上、主權至上的謊言不同的是,當年是膽小恐懼,這時是害怕被目為野蠻人,。 然而經過十幾年來的閱讀和思考,我徹底明白這種口是心非、掩耳盜鈴的行徑是對歷史與現實的歪曲,是對良知的公然蔑視、更是對人類千百年來艱難錘煉而成的理性與智慧的褻瀆,這種貌似冠冕堂皇的口號根本無助於面對真正問題、尋求正確有效的解決途徑,從而無助於人類文明的進步發展。它只不過是現代社會的一種精緻的「文明的虛偽」,他的學名叫「政治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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