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觉得:我们生存在这大千世界, 实在是一件非常奇妙的事! 而其中最耐人寻味的, 莫过于常常发生在我们周遭的“偶然”! 我们的人生会走到今天的这个地步,
我认为, 就是太多太多的”偶然”所造成! 甚至整个世界, 能有现在的这幅面貌, 也是如此! 同时, 只要其中任何一个”偶然” ,
不是原来的那个”偶然”, 你我的今天, 也就不是现在的你我; 今天的这个世界, 也就不是现在的这个世界! 譬如: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
”偶然” 更是发挥了它充份的能耐, 无论是一见钟情, 或是奉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 或是朋友介绍; 或是网上邂逅, 能够认识 对方,
没有一项是必然的, 都是由于“偶然”这个因素在撮合, 所以俗语说:“天作之合”, “缘订三生”, 也就是这个意思! 在我的一生中, 当然也遭遇到许多不同的偶然, 而且有的是该死未死, 有的是该富未富, 比较让我难以忘记的有: (一) 1950年, 我11岁的时候, 那时候我们还是逃离大陆的难民, 全家都住在香港调景岭难民营。 在难民营我们住的是A字型的油纸棚,这油纸棚只能遮风避雨,以及供我们晚上在里面睡觉而已,其他一切生活作息,都必需在油纸棚的外面去完成。 譬如:早晚三餐,那时我们必须先要到大坪营区办公厅的大厨房,凭饭票领到饭菜后,拿回来,全家就在油纸棚的外面,席地而坐,解决民生问题。 即使如早上起床洗脸刷牙,也要走到附近山坡下面,有山涧溪水流出来的地方去完成。 当然,洗澡就更不必提了,为了要保护自己的隐私,避开路人,所以老爸与我,都常常要走到附近一座高山的山腰处,在这里刚好有一个很大的水池塘,我们 就在这水池塘的傍边,脱掉衣裤,泡在里面洗脸、洗澡,以及洗衣服,一次做完。 但是有时也会有其他的人,跟我们一样,也来到这里洗澡,虽然大家袒裎相见,但见怪不怪。 不过从来没见过有女士来到这里,可能她们是在另外一个地方。 因为这个水池塘很大,可以容得下很多人。 所以有时我还看见有人在这里面游泳,那时我还不会游泳,但非常想学。 就在一个热不可当的下午,全身汗湿湿的,感到非常不舒服,于是我就拿着自己的换洗衣裤、毛巾,一个人独自往山腰的水池塘走去,刚好这个时候,水池塘内外 ,都还没有什么人,我就立刻脱掉衣裤,从池塘傍边的小坡,滑进水池,泡在水里,那时身体被冷水一泡,顷觉凉爽非凡。 就在这时,我突然脑海里灵光一闪,今天何不就有样学样,在这里也学一学游泳。 有了这个念头,我马上离开水池塘的边边,慢慢地住中间滑去,这是因为水池塘的周围浅,中间深的缘故。 然后我就学那些会游泳的人,将身体一下横倒在水里,两手往前一伸,双脚一蹬,心想这样就可以游出去了。 说声迟,那时快,我才蹬了一下,还没来得及吸一口气,水就呛到我口里,而我的身体突然急剧往下沉,水一下子就已淹盖了我整个的 头部。 当时我已踩不到底,紧张得要命,即使想要喊救命也喊不出来,但意识还清楚,以为这下子可没命了。 在这时候,我只有本能地双手乱抓乱舞,两脚乱蹬乱踩,在水里挣扎,总想手能够抓到点什么东西,或脚能踩到池底。 就在这紧要关头,可能是由于我乱抓乱蹬的关系,其实我身体已逐渐靠近岸边而不自知,突然此时我只感觉我的手,抓住了一块大岩石的边缘,我 顿时兴奋异常,紧紧地抓住它不放,并且迅速地把头从水中伸了出来,然后吐出好几口的污水,并且不停的呼吸。 最后费尽力気,终于爬上了岸,心中庆幸老天有眼,没让我长得那么大了,还会”夭折”! (二) 我在台湾读大一的时候,我班上的一位女同学,她是山东妞,长相不俗,皮肤略带一点健美的棕黑色,身材高头大马,而且胸前双峰突出,非常迷人。 她喜欢阅读哲学、政治、文学方面的课外读物,同时她的普通常识也很丰富,因此她在与人交谈时,谈锋甚健;跟别人辩论、或是发生争执的时候,她总是雄辩滔滔 ,得理不饶人。 因此她的个性,似乎女人味甚少,男子気慨较多。 我与她交谈还没有几次,可能是被她那一对诱人的双峰,以及她思维的内含吸引住,想不到竟然对她一见钟情,暗恋着她。 当时她最崇拜的却是一位美国电影明星; 就是当年常演具有叛逆性格的演员詹姆士.甸,他的代表作”养子不教谁之过“,相信很多人都看过。 虽然那时我对他有些嫉妒,但说实在的,我内心也是蛮欣赏这家伙的。 因为我们的爱好与个性,非常近似,同时我又对她有好感,所以很快我们就成为了好朋友。 我们在一起,几乎无话不谈,尤其是在彼此讨论友情与爱情方面的问题时,她会把她在感情方面的困扰,经常向我倾吐,并征求我的意见,当然我也是一样。 记得有一天早上,她邀我翘课,一起到新公园去,说是要研究功课。 在新公园我们找到一块僻静的草坪,并排坐??在一张石橙上, 这时不巧看到有一对情侣, 在不远处拥抱亲吻。 我看得有些心动,就紧握着她的手,亲切地向她示好,并暗示我对她的爱意,此时她好像有点害羞的样子,没有作正面回应,而我这时心神紧张, 情绪起伏,也没敢作更进一步的要求,只让她觉得我对她痴情不已。 过不久,一个秋高气爽的周末,我们班上的同学,举办了一次赏秋旅游,要去参观台北近郊的”乌来瀑布",当然我与她都参加了。 其实”乌来瀑布”是在台北新店附近,瀑布不很宽,它是由一座高山上飘然而下,像极一块白布挂在那山岩之间,同时搭配着山上一片绿油油的小树丛,杂 花野草,点缀其间,风景好看极了。 瀑布底下是一条清澈见底的小溪,对面则是一座悬崖,作为参观者的看台。 那天她没有什么特别打扮,只穿了一套休闲装,但看起来还是很飘逸秀丽的样子。 当我们到达了目的地,男同学与男同学聚在一起,女同学与女同学聚在一起,都站在河谷山崖这一边的悬崖上,大家一边相互交谈,一边欣赏河谷对面的”乌来瀑布 ”。 这时有人发现在山崖的下面,中间有一块小坡堤,坡堤上面长了些杂花野草,其中有几束野花,很像野玫瑰,美得不得了。 这时我注意她也在看,并且看得入神,我便问她:”是不是很喜欢那束鲜花?我可以下去采一束献给你。” 她点点头。 当时我二话不说,为了赢取她的欢心,便从悬崖向那小坡堤,一跃而下,结果没想到那堤坡太小,我跳的时候,冲力太大,停不下来,一直滚 到谷底,满身是伤,疼得我尖声大喊大叫,后来我终于昏过去了。 等我醒来的时,我己躺在医院,她在傍边陪伴着我,深情地握着我的手,对我说:”对不起,让你受苦了!” (三) 我大学毕业以后,在台北工作,有一天,奉老爸之命,去参加一位年长同乡70岁的寿宴,这位老乡德高望重,很多同乡都来为他祝寿,这些来祝寿的同乡中 ,听说有很多还是些重量级的名人。 那天外面下着雨,而且还有打雷,我稍微提早了一点,来到办寿宴的大饭店,在门口签到处代老爸签了名,并奉上寿礼一份,之后接待人员带我到 大厅,我一进到大厅,大厅现在的客人还不多,只见有些人站着在聊天,有些人坐在沙发上,一边喝茶,一边聊天。 我则找到一个角落,那边有一张大沙发,在对着这沙发的天花板上,有一座很豪华的水晶灯吊着。 我就坐在这沙发上,等候祝寿的活动开始。 不多久,突然大家都站起来,迎接一位刚进来的嘉宾,我一看,这位嘉宾就是我的表舅,他那时还是XX大学的校长。 于是我就立刻站起来,向表舅问好,并且也代老爸向他问侯。 同时我还让坐, 请他去坐我刚坐过的那沙发上,他还没有坐下去,就在这时,忽然一声乍雷,轰隆一声,震耳若聋,说声迟,那时 快,天花板上那座豪华的水晶灯,竟然被震落下来,而且刚好就掉在我刚离坐的那张沙发上。 大家这时惊叫连连,好险! 好险! 我虽然也惊恐不已,但觉得我与表舅,真是运气好,只有二秒之差,而逃过一劫,否则非死即伤! 你看,这人生有时多奇妙,很多事我们根本就无法解释! (四) 1970年,当时我任职台北一家民营人寿保险公司,这年三月奉派至东京参加由日本协荣再保公司,所举办的“东南亚精算研修班”受训。 这个研修班的学员有来至台湾、韩国、泰国、印尼、菲律宾等地区,所以大家一律都讲英语。 当时我的英语说、听、写都很差,现在难得有这个机会,不但可以让我学到更多的精算技术,而且还可以练习我的英语会话能力。 这个研修班的学员共有九人,我们台湾来了三人,但我却与泰国来的那位老兄阿凯,倒是一见故,很谈得来。 阿凯,他是华裔泰人,袓籍广东潮州。 他长得很英挺,可是身高不高。 以前曾在美国留学,读完大学就回国了,所以他的英语讲得很标准。 他个性很活泼,跟谁都谈得来,人缘极佳,尤其年青的女孩子,大都对他特别喜欢。 我与他开始接近,是因为他的英语流利,想跟他多学习英语会话。 而他喜欢与我交谈,则是因为我当时在班上数学表现不错,日本老师有时会夸我几句。 因此他有数学方面的疑惑时,都会找我讨论。 我们相处久了,大家的生活习惯,也就有了一些了解。 原来阿凯喜欢喝酒,还喜欢逗女孩子寻开心,有时没人陪他,他就约我晚上一起去酒吧,饮酒作乐! 我平常是烟酒不沾的人,为了陪他,也为了自己开 开眼界,因为日本酒吧,除了喝酒,还有酒女陪酒。 于是晚上,我们有时相约出来,就到宿舍附近街上的酒吧,喝个痛快,玩个痛快。 这样我们常常在一起,聊天的范围广了,彼此的了解也就更多,有时我们会谈一些彼此家庭的情况。 有一次他告诉我,他家在曼谷拥有一家“Ocean Insurance Company", 承保产险与寿险的业务,是泰国数一,数二的知名大保险公司,他的伯父是公司董事长,他老爸 是总经理。 他还说,如果有机会可以邀请我到泰国去旅游观光。 三个月后,研修班结业,我们各自回国。 没多久,1971年,他突然寄给我一信,他说他公司现在缺少有经验的精算人才,他跟他老爸曾谈到我,想聘我去他公司当“精算顾问”三个 月,问我意愿如何? 我当然想去,所以马上回信给他,我愿意去。 我愿意去,主要的是泰国我还没去过,而且去任职一家国外的保险公工作,对自己应该算是一种挑战! 等收到他的正式聘函后,我立即向我公司提出申请,休假三个月,并获得批准。 没多久,我已扺达曼谷,阿凯开车来接我,并让我住进一间观光大饭店。 他说这是公司的安排,并且还指派一辆私人轿车给我用。 我觉得这真是太抬举我了 第二天他陪我向公司办妥报到手续,并带我去见他的伯父与老爸。 然后到我的办公室,见过他们公司精算科科长,她将与我一起工作。 瞬即我就开始了我在该公司的顾问工作,在这一期的间,我的工作大致是这样的: 首先,我将他们公司现在正在推销的人寿保险保单看了一遍,然后就我的经验,提出一些对保单优劣点的看法,同时还建议他们要如何设计迎合市场需要的新种保险。 然后,我又核对他们公司有关精算业务,并提我的见解,供作经营者的参考: 一,每年提存保单责任准备金的计算公式。 二,年终决算后的利源分折,以及公司年度经营成果。 三个月工作快期满,阿凯有一天突然对我说,他伯父对我的工作成效很满意,并说现在已进入电脑时代,将来个人电脑一定会很流行,他想在新加坡创设 一家个人电脑公司,邀我参加他们的开发行列。 我听了以后,又惊又喜,喜的是我在他公司工作,已获得肯定。 惊的是他要我参与他们开发个人电脑的业务。 因当时还没有个人电脑,保险公司处理保单业务的统计与计算,大多都是租用IBM370来执行。 虽然我懂得一点IBM370,会写cobol与fortune电脑程式,但觉得还是懂得太少,不能不自量力。 同时生活在曼谷,天气太热,吃的食物又不太合胃口,而且家还在台湾。 想来想去,决定聘约满期,还是回台湾。 结果他们也没勉强,三个月工作期满,我就回台湾了。 谁知道,个人电脑,后来发展是如此火红! 当时我如果作了相反的决定,现在我可能也又红又富了。 (五) 1978年,我已举家移民来美,住在纽约市皇后区。 当初由台湾移民来美,一家五口,全部财产只有一万美元。 开始没有工作,靠内人为毛衣工厂织毛衣为生,经济情况非常拮据。 一直到我找到精算本行的工作,才收入好转。 我与内人如此辛苦工作几年后,我们存了一点钱,于1983年,在Astoria买下一幢两家庭的住屋,楼下自己住,楼上出租,每月租金收入刚好可以抵缴 每月房屋贷款。 这样我们又稳定地过了好几年,到1986年,我银行存款日积月累,逐渐增加,觉得又有余额可以动用了。 当时我的想法,先以我们现住的房屋,向银行抵押,申请第二次贷款,再加上我们银行现有的存款,足够可以作为头期款,去再买一幢一家庭住屋, 作为投资;或一间店铺,让内人去经营。 有了这个想法,于是我就连络了好几位房地产买卖经纪人,假日或我下班后,带我去看房子。 我们先看皇后区的,不过这时房价都已上涨很多,好区好房子都太贵,买不起。 然后去看长岛的,说实在的,长岛的住房,环境优美,一般都比皇后区的美观大方。 但据说有两个缺点:一,长岛公路,上下班尖峰时间,常常塞车。 二,是水质不佳,对身体有害,因此就不再考虑在长岛买了。 结果,我一时心血来潮,不买房子了,干脆去买一间杂货店让内人来经营。 想好了,几经折腾,就在曼哈顿34街与第2大道的交口, 顶下一间小型的便利商店。 这间店铺所售的货品, 以生活用品为主:像报纸、香烟、糖果、维他命、化妆美容用品、厨房用品、卫生间用品等等, 应有尽有。 开店以后, 我与内人每天早上必须5点钟起床, 都来不及吃早点, 就得赶着去坐地下铁, 匆匆来到店里开门, 这是因为要买报纸的缘故。 如果我们去晚了, 报馆送来一捆一梱的报纸, 丢在门口就会被别人偷走。 通常我们到了店里,
我先做一些店里开始营业的准备工作, 然后就陪内人照顾店, 并帮忙做一些其他打杂的事, 一直到8点半, 我才去公司上班。 下午5点, 我下了班,
再回到店里, 与内人共同守在店里, 招呼顾客。7点钟店打烊后, 我们才赶回家, 做晚餐, 督促儿女做功课, 所以这样一天忙下来,
我们两人都累得半死! 其实我们以前, 从未做过生意, 也没有开过店, 这次真的是不自量力, 自讨苦吃。 内人的英语水平, 比我还差, 所以她一个人在店里照顾店时, 有很多时候,顾客来买东西, 她听不懂的或不知货品名字的, 她就说没有。 结果都是顾客自己在货架上找到。 还有更糟糕的是,
每个星期总会有一、两次, 进来一大群黑孩子, 像是高中学生。 他们进来以后, 一个人故意站在收银机前, 挡住内人的视线,
其他的人就在货架上顺手牵羊。 有一次他们实在是太嚣张, 居然就在柜台前把整条烟藏在夹克里, 走出店门时, 还把双手举起来, 好像是说,
这次我什么都没拿, 结果那条烟“ 拍”的一声, 从他夹克里掉落地上。 当然有几次我们也报了警, 但警察来的时候, 他们早都已逃之夭夭。 警察也无可奈何, 只给我们做了一份笔录, 要我们将损失金额报给他们, 记在笔录内, 他们再给一份副本给我, 以作将来我们报税时减税之用。 又有一次,
是星期六, 内人在家休息, 我一个人在看店, 突然两个黑家伙进来, 我注视着他们在货架将货品塞进他的夹克, 并且想要溜走的样子, 于是我
趁他们一个不留神, 先跑出店门, 并在外面将店门反锁, 让监视器将他们录下, 我然后跑到隔壁洗衣店打电话叫警察。 警察来了以后, 我再打开店门,
让警察进去, 我把监视器打开,警察看了以后,就把这两个傢伙活捉, 用手铐铐住, 带回警局。 经过这事件过后, 内人认为我们不是做生意的料, 我们做得如此辛苦, 不但没赚到钱, 而且还要惊心受怕, 所为何来? 还是把生意结束吧! 我也同意了, 于是我们就把店卖给一个刚从巴基斯坦来的新移民。 不过还好, 这店我们虽然只做八个月, 但卖店以后, 算一算我们虽然没有赚钱, 但也没有赔钱, 只是又多了一项在美创业的新经验, 真是万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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