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裁者的“国家主权”不应受到保护
万沐
在全球化时代。“国家主权”一词已经暴露出了越来越明显的理论短板。 法国十六世纪的政治理论家布丹第一次系统地提出了近代意义上的主权理论。布丹认为,国家区别于其他社会政治组织的根本标志,就在于它拥有至高无上的主权。主权是国家的属性,是国家的本质特征。国家的主权具有绝对性、永久性、不可让渡性、不可分割性和不受侵犯性。从根本上说,布丹的主权理论是为巩固君主的绝对专制权力服务的,他所说的国家主权更多地是指君主在其统治的范围内所拥有的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力。 完整的近代意义的国家主权概念是在十七世纪中叶。以后随着威斯特伐利亚体系的产生而形成的。一般认为,国家主权是指国家区别于其他社会集团的最重要属性,是一个国家固有的在国内的最高权力和在国际上的独立自主权利。任何国家都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根据本国的情况,选择自己的社会制度、国家形式,组织自己的政府,独立自主地决定、处理本国的内部和外部事务,其它国家无权进行任何形式的侵犯或干涉。 这是威斯特伐利亚公约以来的国家主权概念。这些概念固然从一定程度上保护了弱小国家的权力,也符合国际法。但同时,由于“国家主权”的过度强调,很大程度上也给独裁者提供了对其人民实施压迫剥削,并破坏世界公序良俗却不受打击的借口。 进入全球化时代以后,包括联合国秘书长加利、安南以及许多国际政治专家都认为“国家主权”这一概念应该赋予新的意义了,但最近我们却发现一些人又在利用旧的“国家主权”概念为独裁者鸣冤叫屈,并混淆黑白了! 比如,现在很多人就一直把萨达姆伊拉克的“国家主权”和目前乌克兰的国家主权相混淆,其实,这能混为一谈吗? 首先,萨达姆的“国家主权”本质上就是残暴的“家族主权”,可以将他不满的人拿来喂狮子,根本就代表不了伊拉克这个国家人民的意志和利益。而乌克兰现政权却是民选的政权,而且,通过最近的战争,我们也明显可以看到该政权强大的民意基础。 第二,萨达姆的伊拉克“国家主权”其作用基本就是国际秩序的破坏者,威胁邻国和世界和平(不要说它没有造核武器,对库尔德人使用化学武器已经很恶劣了),而乌克兰主动销毁了居世界第三的核武。两个“国家主权”在世界和平中的作用完全是相反的。 总之,现在已经进入了一个全球化时代,不能再对“国家主权”生搬硬套了,国家主权的性质必须遵循基本的政治文明标准。对于符合人类“普世价值”(这可是中国人在联合国提出的概念)的“国家主权”应该得到肯定和保护,但对萨达姆、金正恩这样对内对外都不符合法理的家族政权,以及普京这样尽管对内属于民选,对外却威胁并破坏世界和平的邪恶政权,实在不能让他们躲在“国家主权”的幌子下,为所欲为了。 国际社会不应该给独裁者任何“国家主权”的借口,也希望鹅粉们别再拿美国推翻萨达姆政权的正义行为,来为普京侵略乌克兰来找借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