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大臨近,各種跡象表明,“李上習不下”將是高層博弈和妥協的最終結果。所謂“李上習不下”,是指習近平在20大把總書記和軍委主席交出來,由李克強擔任,而習繼續擔任國家主席,可列席常委會。 儘管習家軍機關算盡,覺得20大連任已板上釘釘,但終究沒有能夠邁過那個鐵門檻----2006年在胡錦濤主持下制訂、發布的《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需要強調的是,這不同於沒有形成文字的潛規則,而是中共中央正式發布的文件。而且是在江澤民干滿兩屆總書記、國家主席和軍委主席,又續任了兩年軍委主席之後發布的。該《規定》至今沒有進行過任何修改或被任何新的文件取代,也就是說,它的有效性不容置疑。 《規定》第二條明確指出,“本規定適用於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全國政協的工作部門和工作機構的正職領導成員。。。。。。” 《規定》第六條更為明確、具體:“黨政領導幹部在同一職位上連續任職達到兩個任期,不再推薦、提名或者任命擔任同一職務。” 當然,由於習家軍煞費苦心組織了“修憲”,取消了憲法中對國家主席任期的限制,因而習連任國家主席算是有了依據,但總書記和軍委主席不得超過兩屆卻依然屬於第六條規定的範圍之內。至於江澤民在干滿兩屆後又續任了兩年軍委主席,也不能作為先例拿來仿效,因為該《規定》是在那件事結束之後發布的。有人講,胡錦濤干滿兩屆即裸退是高風亮節,其實是因為在他的任期內(2006年)發布了這項至關重要的《規定》,並照章辦事而已。 總之,2006年6月10日發布的《黨政領導幹部職務任期暫行規定》,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如上所述,它不同於沒有形成文字的“潛規則”,可以置之不理。 可想而知,在北戴河會議及此後的兩次政治局會議上,習顯然沒能邁過這個門檻。因為他的權威遠沒有達到老毛的“和尚打傘,無發(法)無天”的地步。 由此看來,交出總書記和軍委主席,保留國家主席職位,可以說是習近平最體面的下場了。 在20大召開前的這段時間裡,習家軍利用他們掌控的宣傳工具無論怎樣盡情地頌聖,都不會讓人吃驚。因為過了這個村,就沒有這個店了。 至於在20大召開之前,習敢於出訪中亞兩國而毫無後顧之憂,恰恰說明"李上習不下" 已成定局。總不會為了一個禮儀性的國家主席發動政變吧!反之,如果習在20大的目標仍然是集黨政軍大權於一身,依他多疑的性格,打死也不會在20大召開前邁出國門一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