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錯,說到底是方向決定的;方向,說到底是違合決定的。違背與切合,是兩種運動方式。人生是二者交錯推動的過程,其間又在世俗和神明判斷的關照之下。——躺在床上,我在想,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如果我們聽從別人的判斷,那一定得是,要接受他給我們預設的方向。此時,我們就要選擇違背與切合。世俗的判斷,會將人群分開,形成人間社團;神明的判斷,會將一定的不同的人群融合,形成人類社會。這時,神的意義是重大的。明神,一直都是世俗的膜拜與追求,而神是唯一的,神明最大。 在人生的路上,我們要學會有時人為地給自己設置點障礙,這樣一來,即是為人生留有餘地。這,是生活有意思的技巧。人生的曼妙,不在於登山絕頂,而是在山中徜徉,總發現陌生的地方,這對於生命來說,是一樁很有興味的事。我們常常會發現,一個司機到最後連車都不敢散漫地開,一個人到最後連話都不能自由地說。如此,生命沒有狼和鳥快樂。 受困於道德與秩序,看起來我們是一個文明人,其實是一個文盲,象一個磨盤邊的驢被他們惡毒地蒙上了眼,一直在它們設計的圈套中生活。不要去試圖接觸、討好他們,有權人與有錢人,這樣就不會中計,像魚,不要去貪圖魚餌,就不會被釣到。失去自由換來的一切,對於人類的生命本身來說,是罪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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