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1953年10月31日 【中日贸易协议】 由中国输出: 甲类:铁砂、锰砂、大豆、煤。 乙类:盐、镁砂、镁石、矾土、焦宝石、耐火黏土、砩石、磷灰石、石绵、锑、猪鬃、羊毛、紫羊绒、羽毛、桐油、杂豆、油籽油料、苎麻、柞蚕丝、其他。 丙类:滑石、石墨、石膏、雄黄、猪皮、女工地毯、生漆、废棉、废丝、草帽辫、麸皮、籽饼、松香、五倍子、甘草、草药、桂皮、麝香、八角、其他。 由日本输出: 甲类:紫铜、铝锭、钢板、钢管、马口铁、黑铁皮、镀锌白铁、油桶铁皮、建筑钢材、铁路器材、各种大型机器、远洋航轮、冷藏船。 乙类:纺织机器及零件、起重机、轴承、杂项机器、无线电器材、卡车、汽车及零件、电工器材、各种马达机器自行车、光学仪器、医疗器械、药品及药品原料、抗生素、磺胺制剂、杀虫剂、化工原料、肥田料(硫酸胺、过磷酸钙(石灰)、 石炭氮)、各种化学纤维、高级油墨、染料、其他。 丙类:农业机械、理化仪器、计算机、打字机、自行车、缝纫机、钟表、家庭用电气器具、家庭用收音机及电视受像受信机、录音器、扩音器、照像器材、捕鱼工具、鱼网、水产品、海带、布、纱、杂纸、其他。 》编者注 《中日贸易协定》于去年6月1日在北京签订,“此项协议中规定的进出口总额共值六千万英镑”。① 协定做了如下规定: “第一条 双方同意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每方出口及进口的金额各为 叁仟万英镑。 第二条 根据同类物资相易的原则,双方输出之商品分类(另附详单)及其所占总额之百分比如下: 由中国输出: 甲类占总值三五% 乙类占总值四〇% 丙类占总值二五% 由日本输出: 甲类占总值三五% 乙类占总值四〇% 丙类占总值二五%” 中共政府一直期待恢复中日贸易,党报论述中日关系的文章中指出,有一些人“认为:‘中国工业化了,中日贸易就没有前途。’关于这点,周恩来总理在和大山郁夫教授的谈话中已经指出:‘中国逐步实现工业化,中国国家和人民的生产和需要就会愈加扩大,它就愈加需要发展国际间的贸易关系。而日本是中国的近邻,在和平共处的基础上,中日贸易的发展和经济的交流,是完全有它的广阔前途的。’”② ———————————————————————————————————— ①《人民日报》1952年6月2日“中日贸易协议的签订” ②《人民日报》1953年10月30日“(二)论中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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