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清平随笔|正义启明X1. 环保主义怎么和世界名画杠上了? 最近一段时间,西方一些环保主义分子,纷纷采取和世界名画过不去的极端手段,大力宣传“现在就停用石油(化石燃料)”的激进诉求。由于他们精准打击的目标,包括了达芬奇的《蒙娜丽莎》,梵高的《向日葵》,戈雅的《穿了衣服的玛哈》,以及《没穿衣服的玛哈》,等等一批绝世杰作,还确实起到了吸引眼球的作用,一时间闹得沸沸扬扬,不知道啥时候能歇一会儿。 如何看待这个现象呢?这篇帖子里,打算先从“移位理解”的实然角度,对这些人为什么要这样子做的行为机制,进行设身处地的描述分析,搞清楚他们实际遵循着怎样的人性逻辑,然后再从“我位理解”的应然角度,站在“不可害人”的特定立场上,对此做一点规范性的价值评判。 实然角度看,有一点是无可置疑的,这些人不仅把“环境保护”当成最重要的好目标,而且还视为防止“不可接受之坏”的唯一底线,能够用来指认其他东西的是非对错:对环保有益的,都可以接受;对环保有害的,都不可接受。 他们的那个激进诉求,据说也是他们那个团体的名称,“Just stop oil”,清晰展示了后半句——“有害于环保的都不正当”:虽然世界上有那么多人,都把石油当成了好东西,用来干这个做那个,可单凭它造成了环境破坏,引发了气候变暖这一点,就足以把它打入不义的冷宫了,让它永世不得翻身。 这个意思上说,尽管他们肯定不懂“正在一以止”,这种象形文字分崩离析的深层奥秘,但在恪守好对关系的人性逻辑方面,和咱们中国人搞的“一票否决”,其实是一样一样滴:任何东西,不管多少人喜欢,有多大用处,只要突破了环保的底线,统统必须在此“止”步,当下“否决”,毫不留情。 至于他们用来对付名画的手段,又清晰展示了前半句——“有益于环保的都正当”:虽然他们也像多数人一样,并不否认这些名画都是好东西,艺术的价值出类拔萃,但要是与环保这个至关紧要的好东西比起来嘛,就不算啥咧,扔点番茄汤、土豆泥什么的上去,非但没有问题,反倒值得赞许…… 换个方式说哈,尽管他们也觉得,袭击这些名画,不算啥子好事,但要是为了至高无上的环保么,大庭广众下,使这么点坏,就十分必要,完全正当啦。否则的话,你如何解释,他们一而再,再而三,不厌其烦地前赴后继啊,不是? 说穿了,这也是仅仅把他们当“环保人士”看,远远不够的原因所在:他们根本不限于单纯的热爱环保,而是直接把环保当成了“主导性的正义”,因此属于名副其实的“环保‘主义(ism)’”,如假包换,嗯哼。 如同人性逻辑的系列所说,世界上的所有“ism”,归根结底都在于设定了一条“主导性正义”的底线,所以才简称为“主义”,并且还往往是以“主义”前面的那几个字,作为实质性的内涵,就像“环保主义”这样子。说白了,即便没加“ism”后缀的“Christianity”,照样逃不掉这个命名规范的魔掌,不是? 也因此,对于任何理论思潮或实践运动,要想从实然的视角出发,给它个精准的定位,关键就在于,透过一切的华丽词句,抛开所有的花言巧语,看穿它究竟是把什么东西,当成了至高无上,压倒一切的东西。切记。 实然上这样子定了位后,现在开始来点应然的评判:从正当自由主义,又叫自由一元主义的规范性立场看,这些环保主义分子的做法,到底错在了哪里呢?错就错在,它不是把“不可害人”,而是把“环境保护”,当成了一元性的“主义”,结果冲突情况下,就会为了环境保护,不惜走到坑人害人的邪路上去了。 咦唏,怎么说得这样子严重噢?先从目的看,“现在就停用石油”的诉求,尽管只是句宣传的口号,但倘若付诸实施,就会剥夺许多人,享受正常生活的应得权益,别说车开不成,哪都去不了咧,电用不上,夜晚黑不拉几咧,,饭做不熟,吃完就拉稀咧……总之一句话,立马让他们退回到,原始蛮荒的年代啦,嗯哼。 不错哦,环保主义分子会说,这些都不是个事儿啊,忍一忍就过去了哇。然而吧,有一点还是要分清:你们自己愿意忍,是你们自己的事,甚至还能体现出,某种既不怕苦,又不怕死的高尚德性;可要是你们不满足于这样子的自律,打算动用强制性的外向手段,逼着别人照样子做,就是货真价实的侵犯权益,坑人害人了。 再从手段看,和世界名画杠上了,明显也是破坏公共财物,干扰公共秩序,妨碍他人欣赏,免不了“不义之举”的定性;没有严重毁坏名画的后果,根本构不成辩护开脱的借口,最多也不过是,降低了负面定性的一点量度而已。 有人要发话了:环境破坏,气候变暖,也是严重的有害之坏嘛,没法否认。所以呗,为了防止这些不可接受的坏东西,他们专门和名画过不去,借此吸引公众的注意力,就属于“两害相权取其轻”咧,不妨同情理解,宽容谅解。 不好意思哟,亲,环保主义者也是这样子想的呢:“现在人们正在挨饿受冻死亡,处于气候大灾变期间。你们担心的是名画被毁坏,可我们担心的是,到2050年,人类就没法养活自己了,到时候这些土豆泥,或许比这些名画更有价值。” 撇开气候变暖究竟有多严重,是不是再过三十年,人类就真的活不下去了,这些连科学界也没个共识的不确定性不谈,哪怕情况真像他们说的那样子可怕,不还是有个要害的问题,摆在这里嘛:要让人们充分地意识到,环境恶化的严重性,有那么多正当的方式,他们为什么偏偏要采取,袭击名画的不正当手段呀? 这样子看,这些环保主义者的根本问题,其实就在于正义感被扭曲了:他们不是把“不可害人”,而是把“环境保护”,看成了唯一不许突破的正义底线,结果误入歧途,走到侵犯权益的邪路上去了。 还是那句话哦:当前许多人都会同意,环保是个好东西——毕竟,有谁想要活在一个污水横流,臭气弥漫,处处是垃圾的世界上啊。也因此,你要是愿意奉献自己的精力、时间、财富等等,实现保护环境这个值得意欲的高尚目的,当然也就有了这方面的德性,值得尊敬。 可是吧,一旦你把这种高尚的“德性”,变成了至上的“主义”,问题就来了:无论你追求的具体目标,还是采用的工具手段,只要有一个突破了不可害人的底线,你的“环保主义”行为,都将沦为侵犯权益的“不义”之举,木有例外。 说破了,值得尊敬的“环保人士”,与应受谴责的“环保主义分子”,区别在哪里呢?就在于是不是守住了尊重权益的正义原则,把热爱环保的高尚德性,建立在了不可害人的底线基础上。 推广来看,不仅“环保主义”是这样子,其他所有的“主义”,包括但不限于“均等主义”“效益主义”“多元主义”“民族主义”“爱国主义”等等,统统这样子:单就它们推崇的理念来看,貌似没什么问题,甚至还能构成高尚的德性,美好的理想,可一旦成了“主义”,无视或违反不可害人的正义底线,就会导致侵犯权益的不义后果。 现实生活中,为了一己私利,坑人害人的事情,有没有呢?肯定有啦,数量上很不少,有些性质上还十分严重。不过哈,一般说,这类事情的邪恶属性,很容易被指认,也经常会受到人们的抨击谴责。 相比之下呢,那些把高尚的“德性”,当成了“主义”来实施,结果坑人害人的事情,却由于披着堂皇的外衣,很少被当成不义之举来对待,反倒受到不少人的推崇,尽管这一类坑害人的邪恶,无论数量上,还是性质上,都远远超过了,那些为了一己私利,坑人害人的不义邪恶。 正是基于这种考虑,俺老汉才强调,有必要通过正义启明,恢复人们被扭曲了的正义感,把不可害人视为唯一不可突破的终极底线,揭露各种“主义”,而不仅仅是多数人痛恨的“利己主义”,由于违反这条底线所造成的坑人害人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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