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個新奇的名詞。Target 公司財務報告:“有組織的零售犯罪”今年已造成 4 億美元的額外利潤損失。 “有組織的零售犯罪”? 聽說過“有組織的運輸盜竊集團”。現在美國的港口,鐵路上的盜竊猖蹶,尤如第三世界,都是有組織的。這個可以理解,畢竟溜進港口,扒上火車,偷得大宗貨物,是個技術活,絕大多數人做不來的。還要像個流水線一樣,才能運走偷得的東西,沒有組織是不行的。 民主黨的最大吸引力之一就是對罪犯充滿同情,”偷不算偷“,“有組織的運輸盜竊集團”興旺是必然的。 但“有組織的零售犯罪”是什麼? 進商店免費拿東西,不需技術,如果貨物太大,找個小車推就可。這種間單的 shoplifting,以前就有,現在高通膨,自然會多些。 但“有組織的零售犯罪”卻是從未聽說過的。 看來有人發現 shoplifters 單打獨鬥偷不了什麼,最多糊口。但把它們組織起來,像個公司一樣,各施所長,偷,運,賣,流水線作業,靠 shoplifting 可以至富了!
很多讀者不解:警察呢?司法部門呢? 有人指點:警察哪敢?上次 Ferguson 的警察試圖逮捕一個 shoplifter,被開除不算,還差點坐監。司法部門哪有時間?為了抓捕起訴 MAGA 早忙得焦頭爛額了。 “有組織的運輸盜竊集團”,“有組織的零售犯罪“, 都是以前沒有的。這樣有創新能力的美國人,不可能想不出”有組織的郵寄選票作弊“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