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穌被交給彼拉多> 讀經「可15: 1-20」“一到早晨,祭司長和長老、文士、全公會的人大家商議,就把耶穌捆綁解去,交給彼拉多……。”在馬可福音第十五章的這段經文中記載了,主耶穌被交給彼拉多審問;主耶穌被判死刑;主耶穌被羅馬兵丁鞭打戲弄。馬可首先說:“一到早晨,祭司長和長老、文士、全公會的人大家商議,就把耶穌捆綁解去,交給彼拉多…”。當主耶穌經過猶太公會一夜的審問,且受盡了凌辱後,“一到早晨”他們就商議把耶穌捆綁解去,交給彼拉多。因當時猶太人是在羅馬帝國的統治下,他們沒有執行死刑的權柄,而彼拉多是羅馬帝國派駐猶太地的巡撫,所以猶太公會必須將主耶穌解交給羅馬巡撫,讓他按羅馬帝國的律法定罪並處死刑。彼拉多審問耶穌的第一句話就是:“你是猶太人的王嗎?”彼拉多之所以如此問耶穌,是因他聽了猶太人對祂的控告,所以他必須親自核實這控告是否屬實。耶穌回答說:“你說的是。”主耶穌在彼拉多面前毫不隱飾的承認,祂就是猶太人的王,但祂的國不屬於這世界(約18: 36)。主耶穌在大祭司面前承認祂是神的兒子,在彼拉多面前承認祂是猶太人的王,因祂不能否認自己。 歷代有許多基督徒為主殉道,就是因他們效法耶穌,不否認自己是信耶穌的。之後因“祭司長告祂許多的事。彼拉多又問祂說:'你看,他們告你這麼多的事,你什麼都不回答嗎?'耶穌仍不回答,以致彼拉多覺得希奇”。主耶穌的沉默使巡撫不知如何判決,因為“無論什麼人,被告還沒有和原告對質,未得機會分訴告他的事,就先定他的罪,這不是羅馬人的條例”(徒25: 16)。而主耶穌面對彼拉多的詢問一律不回答,因為祂知道自己的時候到了,不能再遲延,祂甘願放棄一切的自辯,一心一意要走上十字架。而彼拉多看到耶穌不為自己辯護感到希奇。當時“每逢這節期,巡撫照眾人所求的,釋放一個囚犯給他們。有一個人名叫巴拉巴,和作亂的人一同捆綁。他們作亂的時候,曾殺過人。眾人上去求巡撫,照常例給他們辦”。羅馬統治者,為了安撫猶太人,特在逾越節期間隨他們的意思,無條件地釋放一個囚犯。所以“彼拉多說:‘你們要我釋放猶太人的王給你們嗎?’他原曉得,祭司長是因為嫉妒才把耶穌解了來。只是祭司長挑唆眾人,寧可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彼拉多知道祭司長是因嫉妒耶穌才把祂解了來,可是那些受到祭司長挑唆的眾人,寧要罪犯巴拿巴,卻不要無罪的耶穌。“彼拉多又說:‘那麼樣,你們所稱為猶太人的王,我怎麼辦他呢?’他們又喊着說:‘把他釘十字架!’彼拉多說:‘為什麼呢?他作了什麼惡事呢?’”彼拉多在審問終結時問的這句話,表明他無法審問出耶穌的罪,承認了祂的清白無罪。 而這些人“便極力地喊着說:‘把他釘十字架!’”這些猶太人寧可要一個強盜,也不要救主,寧可放過一個強盜,也不肯放過耶穌,非要將耶穌置於死地。猶太人的悖逆敗壞、狠毒殘忍居然到了這個地步:“把他釘十字架!…把他釘十字架!”這不僅反映猶太人的悖逆和墮落,其實也是世人普遍的寫照。若不是主的大愛擺上生命的救贖,地上的人真的只有死路一條。而“彼拉多要叫眾人喜悅,就釋放巴拉巴給他們,將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彼拉多原曉得祭司長告耶穌是出於嫉妒,他知道耶穌是無辜的,最後卻屈服群眾的壓力,顧到自己的得失,把耶穌鞭打了,交給人釘十字架。這也是今天許多人所犯的罪:拒惡無力。而彼拉多的惡名卻流傳千古,歷經二千年,直到現在還常常被提起。全世界的信徒每念誦一次使徒信經,彼拉多的惡名就再被誦念一次,彼拉多的結局是焚燒,我們不能不警誡恐懼。主耶穌被釘十字架是神在掌管,但參與其中的人都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都罪責難逃!因為神是公義的神,祂的審判必定也是公義的審判,祂必定會按各人所行的報應各人!而我們這些有罪的人,因着主耶穌的被“交”,我們這些罪的死囚才得以“釋放”,這是何等的救恩!因此我們都要感謝主!並要到主耶穌面前來認罪悔改,要脫離那叫我們走向死亡的罪惡,更要將自己交託給主,要信靠祂,順服祂,愛祂! 接着馬可講到主耶穌被羅馬兵丁鞭打戲弄:“兵丁把耶穌帶進衙門院裡,叫齊了全營的兵。他們給他穿上紫袍,又用荊棘編作冠冕給他戴上,就慶賀他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又拿一根葦子打他的頭,吐唾沫在他臉上,屈膝拜他。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紫袍,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羅馬人打罪犯的鞭子,是用皮帶作成,上面嵌有小塊骨頭或金屬。羅馬兵就用這樣的皮鞭抽打犯人的背,當鞭子收回時,骨頭的刺及金屬的鉛條會將犯人身上的肉也一齊帶出,所以主耶穌被鞭打後皮開肉綻,可見主所經歷的是多麼慘痛的苦難!這“衙門”是巡撫在耶路撒冷的官邸,兵丁在此“叫齊了全營的兵”,是要對主耶穌發動致命的攻擊。於是“他們給祂穿上紫袍”,這“紫袍”是皇袍的顏色,他們將耶穌打扮成猶太人的王來戲弄凌辱祂。“又用荊棘編作冠冕給祂戴上”,使祂整個頭被刺傷,然後血就從那邊流出來,使整個人變成血人。他們“就慶賀祂說:'恭喜,猶太人的王啊!'”這是一種嘲弄式的致敬。他們“又拿一根葦子打祂的頭,吐唾沫在祂臉上,屈膝拜祂”。“頭”象徵人的權能,“拿葦子打祂的頭”表明欺凌至極。“臉”象徵人的尊嚴,“吐唾沫在祂臉上”表明羞辱至極。這裡展現了這個世界上最大的惡毒和羞辱,這是人性中極深的殘忍,是一種對尊嚴和良善的踐踏,是一種極大仇恨。但主耶穌在這樣被人鞭打、戲弄、譏笑中,祂“如同羊在剪羊毛的面前寂然無聲。”主耶穌沒有為自己討回一點公道,祂完全沉默,忍受痛苦和羞辱到極點。這一切都是為了拯救我們這些不配的罪人。主耶穌擔當着刑罰,就是為你、為我的罪過,神的愛就這樣向我們顯明出來了!最後他們“戲弄完了,就給他脫了袍子,仍穿上他自己的衣服,帶他出去,要釘十字架”。耶穌基督是天上榮耀的君王,因着愛我們在地上經歷了猶太人的羞辱,又經歷外邦人的羞辱,祂受鞭打,被兵丁戲弄,戴上荊棘編作的冠冕,血從額上,臉上滴下…,這一切都是為了拯救我們這些不配的罪人。為此,願我們今天不但要知道,主耶穌是猶太人的王,是全宇宙的王、是我們生命中的王。而且我們還要在讀了這一段經文後,都要看見主為了拯救我們這些罪人,付出了何等的代價!我們就要更愛主,一生全心為祂而活!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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