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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谬的辩证法之一:质量互变规律是眼神错乱
   

本文来自《人世间最大的谎言——辩证法

https://readmoo.com/books/annotation/index/2102345670001

免费下载

第二篇:人世间最大的谎言——辩证法

导言:

在读本篇文章之前,请先看另一篇文章《樊弓:辩证法与放屁》,相当于本文的药引,看看在现实中辩证法是如何胡搅蛮缠的,该文用诙谐的口气、用辩证法的思维、用雄辩的口才,把辩证法在实践上彻底干倒。文章妙趣横生,可读性高,看了益智开慧且乐从心生、捧腹大笑。

但是,许多辩证法的崇拜者还是不服,生出许多诡辩借口,那么请看金剑的这篇文章,本文将从理论上彻底打倒辩证法。

弓剑组合,随手灭掉辩证法!

这里向辩证法崇拜者发出挑战:只要你有胆量看完这两篇文章,保证你一定不再相信辩证法了,就算是辩证法教授,再也不敢教授辩证法了。如果还能相信辩证法,那只能说明你太蠢了,像相信辩证法一样的愚蠢,相信这么一个荒谬绝伦的“三坏诡辩法”。

如果你还敢教授辩证法,那么我再发出挑战,公开辩论我的这篇文章,敢吗?

辩证法其实是皇帝的新装,是个见光即死的东西,一点就破。我想,辩证法崇拜者看到这篇文章,首先感觉是毛骨悚然,接下来是号啕大哭:崇拜了几十年的东西原来是假的。

这么一个荒谬绝伦的“三坏诡辩术”,在人类流行那么久、骗倒不少人、骗了中国10亿人,如果要找出人世间最大的谎言,非辩证法莫属。

 

引子:

读书时对辩证法充满了崇拜,觉得是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一直坚信了许多年。但是,大约在2005年,我慢慢地觉悟了,发现辩证法是极端荒谬的,稍为推演一下就看出错误。由于中国政府强力推广辩证法,现在,辩证法在中国大陆已经成为中学大学与研究生的必修课,就使它成为对中国人毒害最深最烈的谬论,变异和扭曲了中国人的思维。

其实,辩证法是人世间的最大谎言,中最丑陋的皇帝新衣!本人给一些人讲过辩证法,他们都觉得辩证法很荒谬。

劈开辩证法:

辩证法有三大规律,那是它的核心与支柱,三大规律必须都成立了,辩证法才能成立。就如一个三条腿的凳子,只要一条腿断了,凳子就会倒下。也就是说:辩证法的三大规律如果有一个不成立,辩证法就倒下了。但是仔细推敲,三大规律没有一个能成立,荒谬到如此可怕的程度。一个三条腿的凳子,三条腿都去掉了还能是凳子吗?

中国人对辩证法很熟,都能朗朗上口。它的三大规律是:

质量互变规律、对立统一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下面我们对这三大规律一个个来解剖。

辩证法对中国人毒害很深。为了全面地揭穿它,并且堵住狡辩者的嘴,不给狡辩者留机会反驳,本文写的很长、很细、很乱、很繁琐,尽量面面俱到,希望读者耐心。不过读完后,能记住并认同本文的几个标题就大功告成了:质量互变规律是眼神错乱、对立统一规律是逻辑陷阱、否定之否定规律是引诱犯罪、辩证法是毁灭人类的三坏诡辩术。

欢迎辩证法的卫道士们对本文进行辩论。


 

第一章、荒谬的辩证法之一:质量互变规律是眼神错乱

一、质量互变规律的论述

辩证法认为,事物的变化只有量变与质变这两种形式,它们的关系是: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一切事物变化都是从量变开始,当量变积累到一定程度时,必然发生质变。事物是以量变开始,以质变结束。量变为因,质变为果。事物的发展演变过程是量变的积累过程。并且认为所有事物的发展演变都必然经历这两个过程。

什么是“量”?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那就是重量和体积,单位一定是kgm³

什么是“质”?质是事物区别于其他事物的规定性。无机物是以分子原子为依据,有机物是以细胞为依据。所以“无机物的质是分子原子”、“有机物的质是细胞”。

什么是“量变”?量变就是“质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或位移”。

什么是“质变”?质变是事物的质发生了变化,从这种事物变成其它事物。

也就是说,对于物体来说,“量变”是在分子细胞不改变的情况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质变”是分子细胞发生了改变。

 

二、二个永恒的伪证

虽然辩证法的书千本万本,辩证法者雄辩滔滔,如果让辩证法者举出一个例子说明质量互变规律,或者找遍辩证法所有的著作,只能找到二个与下面类似的例子:

一是烂苹果的过程:烂一点是量变,烂一点是量变,一点点烂下去,就是一点点量变,当量变不断地增加,最后苹果全部烂掉了,就是质变。辩证法里有一句著名的话:“实现了质的飞跃”。

二是度:什么时候产生质变呢?辩证法学家们又引出了一个“度”,说是量变达到了事物的“度”,就会产生质变。甚至举了例子;当水达到100度时就变成水蒸汽,当水达到0度时,就变成冰。在辩证法的书中,还花大篇幅的、有模有样地对这个“度”进行剖释。真觉得可笑之极。

按照这种逻辑,每一种事物都有一个相应的质量互变的临界点——“度”,但是辩证法者从来就没有告诉我们这个“度”是多少,也没有告诉我们如何去找到、去求解这个“度”,诡异吧?

我们先对这两个例子进行封存,后面再剖释。

 

三、用辩证法的矛破辩证法的盾

我对别人讲辩证法时,我就用辩证法的矛破辩证法的盾。先请别人举出质量互变的例子,那么就得到上面的两个类似的例子。我自己再用辩证法的方法,举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例子:

水龙头往水桶里放水,这是一个量变的过程。因为它符合“质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也符合位移——水从水管位移到水桶里。我会问大家,这是什么变化,当然都肯定回答是“量变”。我接着问,那么当放满一桶水时,水桶里的水就变成金子了?还是变成石油了?还是变成大米了?还是变成金刚石了?什么时候变?

当时听讲的人,说我疯了,水怎么能变成其它的呢?

我马上说:“不是我疯,是黑哥疯了,是他告诉我们,量变一定会达到质变。”

我拿出质量互变规律来反驳他们:“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那就是说“水只要继续放下去,达到某个‘度’,就一定会发生质变,变成其它东西。谁不承认这个规律,谁就是不承认辩证法,不承认辩证法就是反革命,在文革时就拉出去毙了。只要还承认辩证法就必须得承认这种变化的存在,什么时候水可以变成金子?我们找出这个‘度’就行了。”“只要大家还承认辩证法,若要发财,回家往水桶里放水,说不定就能获得金子,还用费什么劲挖金矿?从今以后大家不用再干活了,回家放水吧。别忘了把‘度’告诉我,也让我发财。”

听讲的人当时就傻眼了。按质量互变规律,这么说是对的。但是常识告诉我们,水只要放下去,哪怕地球上全部是水,全宇宙都是水,还是水,永远不会因为“放”水就变成其它东西。这不就是否定了“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这一质量互变规律了吗?

 

四、量变永远不可能引起质变

我接着再用最简单的数学原理来破这个质量互变规律:

量变是“质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数量的增加或减少。”那就是说,1个量变时,质变的成份(也就是质变量)为0,当N个量变发生时,它的质变量是Nx0还是0。具体地说,如果每1滴滴向水桶的水,它的质变量是0,当滴满一桶水时,它的质变量还是0,水还是水,没有发生任何质变。用数学公式表示如下:

1个量变时,质变量为:1X00

N个量变时,质变量为:NX00

(凭这个公式就能证明:质量互变是绝对不存在的。)

00,(0的集合是0)。

我宣布:“0乘任何数都是0,所以量变永远不会产生质变。”

这时马上有人反驳:“错,0乘无穷多结果是未知数。所以说只要水放下去,还不定什么结果呢?”

我反驳说:∞是一个概念,不是一个数。我刚刚说那句话没有错。自然界不存在∞,所以自然界不存在质量互变规律。

从数学上看:

如果N≠∞,那么N+1≠∞。

(如果N不等于无穷多,那么N+1也不等于无穷多。)

N不是从∞开始,是从1开始、从0开始的,所以无论如何加下去,永远也不会达到无穷多。

(事物只要不是从无穷多开始,无论如何累加,都不可能达到无穷多。无论是过去、现在和将来,自然界都不存在无穷多。在自然界中,没有任何一种事物的量是无穷多的。量变永远不可能达到无穷多。)

00,(0的集合是0)。就是说,无穷多个“0”相加还是“0”。可见,就算自然界存在无穷多,也不存在质量互变规律!

水龙头放水,人类可以看到最远的地方(大约150亿光年)都充满了水时,也不会发生质变:

[150X100000000X365.24X24X60X60X300000X1000(米)]^3X3.14159X0=0

从公式可以看出:量变永远无法达到质变,量变永远无法积累成质变。

既然“量变永远无法积累成质变”,那么质量互变的临界点——“度”也是不存在的。辩证法为我们制造了一个“度”的谎言。

这里奉劝大家,不要回家做那个“放水变黄金”的实验,那是永远放不出黄金的。也不要再做实验去找 “质量互变中的‘度’”了,这个“度”是永远不存在的。就比如,一个二维坐标,当沿着X轴走下去,无论走多远,永远不会在Y轴上有一点点体现。

从这个简单的数学演算中可以看出,量变永远不会引起质变,质量互变规律是何等荒谬。

我们应该明白一个原则是:

无机物的最小微粒是分子,以分子来界定无机物;分子没有发生变化,就不是质变;分子发生了变化,就是质变。有机物的最小微粒是细胞,以细胞来界定有机物;细胞没有发生变化,就不是质变;细胞发生了变化,就是质变。我们只有把着这个原则去分析,才能真正认识什么时候发生了质变。

现在我们回过头来看看上面那两个辩证法者提供的例子:

--水蒸汽:

<==><==>水蒸汽

分子式:H2O<==>H2O<==>H2O

从分子式中可见,冰、水、水蒸汽的分子式都H2O,分子没有发生变化,所以没有发生质变。冰、水、水蒸汽,那只是水的三种状态而已,化学特性几乎没有任何变化。在所有的物理化学书中从来没有把它们当成不同的物质。绝大多数物质都存在着这三种状态。

水变成水蒸汽和冰,不是质变。水只有变成金子银子钻石大米,或者其它的什么东西,才是质变。

物质在三种状态之间的转变,也不是“量变”引起的:

水变成水蒸汽和冰,还是水,没有产生质变,也与量变没有一点点关系。这三种状态之间的转变,是温度变化引起的,不是“量变”引起的。一克水0度时就变成冰,100度时就变成水蒸汽,一万吨水也是如此,与量和量变撘不上一点点关系,扯到量变与质变中来,毫无道理。辩证法者穷途末路到这种程度,把温度变化都说成是量变,把一种物质的三种状态变化说是质变,真是思维扭曲到什么程度?水不止这三态,还有:超临界流体、超固体、超流体、费米子凝聚态、等离子态、玻色-爱因斯坦凝聚态等等,从来没有人说这时的水不是水了。温度变化既不是量变也不是质变。

我们再看,医院的氧气装加压在氧气瓶里,它就是液态,难道液态的氧气就不是氧气了吗?病人就不能吸了吗?显然它还是氧气,液态与气态几乎没有任何差别,只是氧气的含量多一些而已,更没有质的差别。记住,有机物是以细胞来界定的,无机物是以分子原子来界定的。

 

五、水真正的质变

这时,有人就耍赖说,按你那么说,水永远不会变成其它什么东西,所以质变是永远不存在的。

我就会反驳说:只要你能力够,水可以变成任何东西。

根据宇宙大爆炸原理,宇宙大爆炸的最后一刻,首先形成了氢原子,再由氢原子合成其它原子。也就是说,自然界中的任何物质都是由氢变化而来的。太阳上现在每时每刻都发生着氢的核聚变反应。如果你能力够,可以逆着这个方向,先把水打成氢原子,或者打成中子、质子与电子,再把这些合成你所需要的原子,再组合成你所需要的分子和细胞,最终组合成你所需要的一切。按照这个原理,水不但可以变成大米、金刚石,变成动物也是可以的,拿起一桶水,倒到地上变成一头猪是可行的,还不违反物质不灭定律。

辩证法-水变金方程式01.png


我已经把水变成金的方程式已经给你列出来了,你就去干就行了。

如果你的能力还大,可以有更超常的变化。根据爱因斯坦E=mc^2,物质是由能量构成的。这更简单了,你只要把那桶水转换成能量,再用这些能量转换成你要变的东西。别说东西了,再变出一个你自己都行;小心别引起核爆炸。

上面所说的那是神仙的本事。我私心所猜,那些能力你不具备(但愿我猜错了),但是把水变成氧气和氢气,这种本事一般人都有,这也是质变。

水变成氧气和氢气:

2H2O(水)<==>2H2(氢气)+O2(氧气)

把水变成氧气和氢气,分子式已经发生了变化,这是不同的物质,这就是质变。水是可以灭火的,但是氧气是助燃的,氢气遭到火会剧烈燃烧甚至爆炸。呼吸需要吸进氧气,但是如果把水吸进肺里去,那就是溺水。水与氧气和氢气,它们的化学物理特性存在着如此巨大的差异,这就是不同的物质。辩证法者把冰、水、水蒸汽说成是不同的物质,他们怎么这么弱智。渴了可以把冰含在嘴里就变成水解渴,但你把氢气含在嘴里试试?小心变成烤猪。

把水变成氧气和氢气,其实很简单,电解就可以了;把氧气和氢气变成水更简单,燃烧就行了;都是质变。在质变的过程中,也与量变毫无关系,不存在“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这回事。

200年前,如果有人说,可以从水中分离(质变)出两种气体,而且其中一种还能燃烧,那么全人类可能都笑他是疯子。把水变成金子,我现在没有这个能力,你也没有这个能力,牛顿差点有了这个能力(牛顿研究炼金术)。但是不能以此确定人类将来也没有这个能力,更不能认为神仙也没有这个能力,我们不能囿于所见,用自己的知识固化了世界,像200年前的多数人一样。当然,如果人类继续堕落下去,当到了可以用水制造黄金的时候,人类更加危险了。古人云:“小人多才,苦煞天下”是也。所以,道德的堕落才是人类最凶狠的杀手。科技是中性的东西,好人用了会有益于世界,坏人用了会危害世界,只有达到坏人很少很少的时候,科技的高度发达才没有危险。

水变成氧气和氢气,氧气和氢气变成水,这是两个正好相反的过程。在这两个过程中,分子都发生了变化,所以都是质变。把水变成氧气和氢气,是吸收能量的过程;把氧气和氢气变成水,是释放能量的过程,在这两个质变过程中,是能量的进出导致了质变的发生,这与量和量变没有任何关系。辩证法者硬是要扯成量变导致质变,难道辩证法的追随者连这么简单的化学原理都不懂吗?黑哥发明辩证法的时候,他真的就是不懂得化学原理,可悲的是,我们后来人却都被他蒙骗,傻乎乎地相信他。

这里想问一问辩证法者:在你们辩证法者的眼里,世界上的变化只有两种——量变与质变,如果水温变化是量变,那么往水桶里放水是什么变?难道是质变?如果水变成蒸气和冰是质变,那么水变成氢气和氧气是什么变?难道是量变?可见,辩证法者无法自圆其说。

 

六、事物的发展是质变到质变的过程,与量变没有关系

1、水的质变方程式

2H2O(水)<==>2H2(氢气)+O2(氧气)

水加了电就变成氧气和氢气,氢气氧气燃烧就变成水,这都是质变。水的质变过程不是量变的积累造成的,与量变没有任何关系,这个过程也不存在量变和量变的“度”。质变绝对不是量变积累所致,质变与量变不存在任何因果关系。

从电解水的化学方程式中可以看到,质变的过程中,还必需具备量的守恒定律,就是说量绝对不能出现变化。

辩证法者所说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是以量变开始,以质变结束。”、“量变为因,质变为果。”、“事物的发展演变过程是量变的积累过程。”,这些说法全是错的,没有一句是对的,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从头错到尾!

2、水的质变过程

界定水与其它东西不同的是分子,分子发生了变化就是质变。水变成氧气和氢气的过程,就是一个一个水分子地被电解,就是一个一个水分子在质变,是一点质变一点质变的过程(从分子方程式中看出:水分子被电力撕开变成氧离子与氢离子,2个氧离子自动结合成1个氧气分子,2个氢离子结合成1个氢气分子)。当氢气与氧气燃烧变成水,也是组合成一个一个水分子,也是一个一个质变。可见水的质变过程是质变到质变的过程,是“质变的积累过程”,是部分质变到全体质变的过程,整个过程中不存在量变。

3、烂苹果的过程

有机物的最小微粒是细胞,细胞没有发生变化,就不是质变,细胞发生了变化,就是质变。界定苹果与其它东西不同的是细胞,苹果烂了是苹果细胞发生了质变。当我们拿起苹果咬一口,这时是量变,因为数量减少了,一口苹果位移到嘴里了。当苹果一点腐烂时就是一点细胞质变,二点烂就是二点细胞质变,当一个一个细胞烂时,就是一个一个细胞质变,这时细胞的分子式绝对发生了变化,已经不是苹果的细胞了,请注意:这时苹果的量绝对没有发生变化。最后整个苹果烂掉,就是所有的苹果细胞发生了质变,整个过程是“质变的积累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苹果的量没有发生变化,量变不存在。辩证法学者把质变看成量变,什么眼神?

在一般的叙述中,当食物腐烂时,我们就说该物体变质了,也就是质变了,不能吃了;没有人会说,食物量变到一半了,不能吃了。可见,如果没有辩证法的干扰,我们平常人的观察还是正确的。只有辩证法者才会把食物的变质过程看成是食物的量变过程。

从水变成氢氧、氢氧变成水和苹果腐烂的过程,我们可以得出:事物的发展演变过程,是质变到质变的过程,是质变的积累过程,是部分质变到全体质变的过程,与量变没有任何关系。通过仔细观察,所有事物的发展演变过程都是这个规律,化学变化、核反应、生物反应、人类事物的变化,都符合这个规律。

 

七、质量互变规律在逻辑上不成立

按照人类现在的科技水平,水发生质变,必然生成氧气与氢气,氧气与氢气发生质变必然生成水。如果量变产生质变,那么往水桶里放水,当达到一定量时,水变成了氢氧二气;接着放,当达到一定量时,氢氧又变成水……再接着放下去,就在水和氢氧二气之间变化着。这是悖论,世间哪有这种现象?氢氧燃烧生成水,是释放能量的过程,而水分解成氧气与氢气是吸收能量的过程,这是两个对立的过程,事物只能往一个方向发展,绝对不可能同时完成两个相互对立的过程。量变引起质变这种说法,从逻辑上看,是根本不可能成立的。

如果质量互变能成立——量变积累成质变,那么太平洋是最不太平、最可怕的。陆地上的水不断地注入太平洋,也就是说,太平洋的水时刻在发生量变,不定什么时候太平洋的水发生质变——都变成氢气和氧气;氢气时刻有大爆炸的可能,太平洋的氢气一旦爆炸,其威力将超过很多很多颗氢弹,我们人类正坐在火堆上。

如果量变能积累成质变,洗澡就是最危险的事业。大家洗澡得小心,因为这个“度”还没找到,说不定洗澡放水时就发生水变成氢气和氧气的质变,氢气一爆炸就完了;十公斤的水可以生成一公斤多的氢气,相当于一个大炸弹了,绝对能把你的家炸掉。

从上可以看到,世界上根本不存在质量互变规律。

所谓的质量互变规律,是辩证法者把质变看成了量变,是眼睛坏了。

本人为什么一开头就让辩证法者举出质量互变的例子,这是因为世界上根本不存在这种规律,一个例子都找不出来,举出一个,就逮住一个,就破掉一个,用辩证法的矛破辩证法的盾。

如果量变就能达到质变,那么“谎言千遍就成为真理”,这是纳粹法西斯所崇尚的。这种观念就会造成人类的思维扭曲、假话盛行。当年老X活着的时候,中国人一遍遍地喊万岁,不是千遍,而是千亿遍,千千亿遍,千千千亿遍,结果连84岁都没活到。当时的中国人都愣住了,不是说好万岁吗?怎么83岁就溜走呢?让我们喊万岁,骗我们嘛!

其实“量变永远不会成为质变”。“谎言千遍依然还是谎言,谎言永远不会变成真理”。这才是千真万确的真理。

可见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是何等荒唐!何等有毒!

 

八、对事物的描述还有一个指标——状态

量与质是事物的两个指标,其实对事物的描述还应该存在另外一个指标——状态。辩证法者有意无意地漏掉了这个指标,不知为什么?有些崇洋媚外的中国人(包括学者)未经深入研究,却完全接受了这种有漏的观念,并对中国人彻底洗脑,同时又阻挡了对这种有漏观念的批判,使这种谬论在中国变成了普世真理,混乱和扭曲了中国人的思维,非常悲哀。

上面辩证法者提到的“度”——水的温“度”,其实不是量变程度的“度”,水的温度与量变程度根本不是一回事。当往水桶里放水达到1N桶时,这才是量变的“度”。量属于事物的规模,量的单位只能是重量“kg”或体积“m³”。既然量变的“度”是量变的程度,那么它的单位一定与量的单位相同,也是kgm³

水的温度绝对不是水的量,那么水温的变化就肯定不是量变。温度是物体热运动的状态。百度对温度的定义是:温度是物体分子热运动的剧烈程度。其单位是“K”。水温的“度”与量变的“度”毫不相干,扯到量和量变中来毫无道理!辩证法者连“度”都看错!把温度的“度”当成量变的“程度”。无论是化学、物理、数学等等学科,从来就没有把温度当成量的,更不把温度的变化当成量变,唯有辩证法才这么愚昧。

很显然,对事物的描述应该有三个指标:事物的规定性——质、事物的规模——量、事物所处的状态——态。它们的单位相应是分子或细胞、kgm³、K(热度)。它们的变化相应是质变、量变、态变。温度与三种状态的变化是属于态变。在考虑事物的量变和质变时,已经把事物假设在常态下。其实,事物的状态远没有事物的质和量重要,如果不是辩证法者硬把温度和冰、水蒸气扯出来说事,我们也用不着考虑事物的状态。

辩证法说“量”是指事物的规模与程度,其实量是事物的规模,程度这个词很模糊,不应该用在量上,应该用在状态上。所以事物有三个指标:事物的规定性、事物的规模、事物的状态,也就是质、量、态。

事物的状态除了温度还有其它方面参数,如速度、压力等,难道也划入量的范畴?事物的状态还可能存在其它指标,这与事物的质和量没有关系。我们在考虑问题时,往往已经假设事物处于常态(0速、常温、一个大气压),所以就忽略了事物的态变。

有的辩证法痴迷者可能耍起懒来,说物体的重量(体积)是量,物体的温度也是量,物体的速度也是量,物体的压力也是量,除了质,物体的量什么都包括。我说,那干脆这个“量”等同于物体算了,连“质”也包涵进去呗,还把“质”单独划分出来干什么?

很显然,态变与量变没有任何关系;态变可能导致质变,也可能不导致质变,态变导致的质变可能是可逆的,也可能是不可逆的。在温度变化时,有机物会发生质变,无机物有的发生质变,有的不发生质变,象水就没有发生质变。有的化合物,高温发生分解,这是质变。化学反应(变化)往往与温度有关,从来没有一个化学家这时会说,是量变引起了质变。

水发生质变,必然生成氧气与氢气,氧气与氢气发生质变必然生成水。如果像辩证法者所说的“温度变化是量变”,按照辩证法的逻辑:“量变必然导致质变”。就是说:温度升高发生质变,氧气氢气燃烧(爆炸)生成水;温度再升高又发生质变,水分解成氧气和氢气;再升高又生成水;再升高又分解成氧气与氢气;……死循环,无穷无尽,最终是什么?想说它是什么就是什么,好像变戏法一样。可见辩证法者的质量互变规律,从逻辑上看也是荒谬的。还有一个问题,既然温度升高氧气与氢气燃烧生成水,温度再升高水就不可能分解成氧气与氢气,只能往一个方向变,绝对不能往回变。这时的量变(温度变化)就不再产生质变,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的“量变一定造成质变”的逻辑再次破产。

如果压力的变化也是量变,按照质量互变规律:我们从物理学上看,汽车发动机里的油气混合体,压缩爆炸产生动力,我们把油气混合体换成氢气与氧气,压缩氢氧混合体爆炸产生动力和水,再压缩水产生氧气和氢气,再压缩氢氧混合体爆炸产生动力和水,再继续下去……,这是什么?是永动机。也就是说,质量互变规律如果能成立,并且压力也是量,永动机就能制造成功,可见质量互变规律和永动机一样,是不可能存在的。

温度也是一样,如果温度的变化也是量变,按照质量互变规律:把水的温度升高变成氧气与氢气,再升高变成水;再升高又变成氧气与氢气,再升高又变成水;……继续下去,又是永动机。

同样道理,如果量变积累会产生质变,人类就不用找能源了,这比永动机更利害。大家知道,水目前质变会产生氧气和氢气,就把水往容器里装,到达某个“度”就会变成氢气和氧气,就用作能源,解决了人类的能源危机,人类探石油开采天然气干什么?真傻啊。看来,科学家和石油工人都是没学好辩证法的一族。难怪,现在中国大陆,辩证法已经成为研究生的必修课,难道是为了解决能源危机吗?难道是为了制造永动机吗?

水温变化,蒸汽变成水再变成冰,整个过程都是态变的过程,与量和质、量变和质变没有任何绝对的对应关系。辩证法者把态变肢解,把态变中的温度变化当成量变,把态变中的三种状态间的变化当成质变,看错了。

可以说,把水的温度变化当成是量变,把水在三种状态之间的变化当成是质变。这又是人世间的一个巨大的笑话。竟然骗了那么多的人、骗了那么多年,这是一个人世间更大的笑话,想起来都应该哭的笑话。

……

世界上根本不存在质量互变规律。

所谓的质量互变规律,是辩证法者把质变看成了量变;还把一部分态变看成量变,把一部分态变看成质变,眼神错乱到了如此可怕的程度!

 

九、辩证法者又把量变看成了质变

上面说到,辩证法者把苹果腐烂过程中质变看成是量变,把水的态变一部分看成是量变,一部分看成是质变。眼神错得离谱。

故事还在继续,荒唐继续荒唐。辩证法者这会倒过来了,把量变看成质变,更加可笑。

到百度就可以查到,辩证法者振振有词地提出许多所谓“量变积累成质变”的例证: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细流,无以成江海。”把这两个当成质量互换的实证。这完全错得离谱。

这里的跬步与千里都是距离,单位是m,是相同的东西。细流、水塘与江海指的都是水的量,是相同的东西,是同质的东西,它们都是水(H2O)的量,是量的堆积,后面的比前面的堆积多了一点而已,只有量的不同,没有质的不同。前面已经论证了,在现代科技手段下,水发生质变必然的产品是氢和氧,如果能这样写:“不积细流,无以成氢氧;不积跬步,无以有千年。”,或者是这样:“不积跬步,无以成江海不积细流,无以至千里。”,这才是真正的质量互变,如果这个都实现不了,凭什么相信质与量能互变?

跬步与细流,都是小的量变,逐渐积累成千里与江海,小的量变积累成大的量变,是一个量累加的过程。完全是量变的范围,与质变毫无关系。

质是有边界的,如水与氧气绝对不同,它们界线分明。量是没有边界、没有尽头的。对古人来说,千里遥不可及,一辈子未必能达到。对现代人来说,千里也只是几十分钟的飞机旅程和几个钟头的汽车旅程,没什么了不起。对于光年的距离来说,千里是非常渺小的。毫米、跬步、千里与光年都是距离,没有质的差别,只有量的差别。千里是跬步的约100万倍,而光年是千里的189亿倍,它们之间的比值更加庞大。只要时间与耐心足够,毫米一样可以积累成光年,它们之间只有量的差别。辩证法者把跬步看成量变、千里看成质变,那么光年又是什么?是质变的质变吗?可见这样的眼神荒唐可笑。还有好几个比光年大的距离单位,辩证法者如何能把它们套入到质量互变规律中来?

同样,辩证法者所经常拿出许多“量变积累成质变”的例子:“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垒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又错了,其中的“合抱之木,生于毫末”是光合作用导致质变,“小的质变积累成大的质变”的实证,其它的这都是“小的量变积累成大的量变”的实证。而上面讲到苹果与水的质变过程,是“小的质变积累成大的质变”的实证,所有的质变必然从质变开始到质变结束。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细流,无以成江海。也只是暂变,不是突变,不存在突变!

辩证法者眼神错得离谱,一会把质变看成是量变,一会把量变看成是质变;搞科学研究竟然这样胡猜、象无头苍蝇一样乱撞,不但可笑与可悲,而且很可怕。

 

十、事物发展只有渐变过程没有突变过程

辩证法把事物的发展分成渐变与突变的过程,说量变是渐变,质变是突变,这又是胡来。事物的发展只有渐变过程没有突变过程。

前面很多的事例都是揭示了一个事实:事物的发展是质变的渐变过程,也是质变的积累过程,是部分质变到全体质变的过程,当部分质变积累够多了,就完成全体质变。

所谓渐变与突变,是指时间的长短而言,也就是时间片的大小问题,但是时间片是可变的,那么讨论渐变突变就毫无意义,时间短的看起来好像是突变,当把时间片放小的时候,实际是渐变。举例说,原子弹爆炸时间够短了吧,其它的所谓突变事件时间都没有原子弹爆炸时间短,但是把时间片变小了,原子弹爆炸还是渐变过程,因为是一个个原子裂变的过程,第一个原子裂变后,放出中子,把后面的原子也打裂了,这些原子也裂变,接着引起其它原子裂变,裂变不是同时发生的,而是有先后次序的,所以还是渐变过程。

事物的渐变突变过程完全是出自于辩证法者的臆想,靠这种毫无根据的臆想就能创造一种学说,还骗倒那么多的人,真的是人类的耻辱。

至于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细流,无以成江海。”是小的量变渐变成大的量变的过程,这里还是没有突变过程,从量变肯定无法向质变突变。

……

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量变积累成质变”的实证,拿出来的都是伪证。为什么一开头本人让辩证法者举出实例,就是为了逮住它,不让它缩回去。

“量变积累成更大的量变,质变积累成更大的质变;量变是量变,质变是质变,它们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这才是真理。

由此可见,辩证法者所说的:“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事物是以量变开始,以质变结束。”、“量变为因,质变为果。”、“事物的发展演变过程是量变的积累过程。”,这些说法全是一派胡言,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从头错到尾!很荒唐。

 

十一、质量互变规律小结

辩证法的质量互变规律是根本不存在的,量变永远不可能达到质变。辩证法者一会把质变看成量变,一会又把量变看成质变,是眼睛出了问题,也可能是有意看错的(良心出了问题)!又胡乱造出来一个量变的“度”,完全把世界搞乱了。质量互变就是“谎言真理论”——“谎言千遍就成为真理”,让人崇拜谎言,走向堕落和灭亡!可见,质量互变规律是眼神错乱!


摘自《人世间最大的谎言——辩证法第一章

https://readmoo.com/books/annotation/index/210234567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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