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只有违法者,没有所谓的异议人士。”这一宣称出自面对记者的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时在2016年6月3日。行政当局无常设发言人(“六四”期间袁木曾以“国务院新闻发言人”名义连日出见学生和记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的暂时现像),经年以外交部人员充代,是一个中国特色,世人已习焉不问。可是,政府雇员或工作者的言论不得违宪,若在法治国家,这是其必知的常识。 洪磊的“只有……,没有……”之逻辑,表示在中国凡持政治异见者皆属违法,这是明显的违宪言论。此其一。再者,在中国有无异议存在的问题上洪磊意欲强代中国,声称吾民头脑如同生铁顽岩,或懵然无思,或思无二致,那是他在蔑视和贬低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思想能力!外交部发言人每常挥舞“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大帽子,应该想得到不要让它落在自己头顶上嘛。 在对社会发展中的经济、政治、文化等等问题上,中国民间是否存在异于政府路线的意见,你不必有什么超凡功能也会知道,完全不消说得。今日之日,就连年轻人绝望“躺平”也荣蒙央视名嘴出面指责,有如古时朝廷每欲以“腹诽”为罪的蠢动,是容不得异议的极端表现,如胡适在台湾得知胡思杜在大陆惨死之后说的,斯时斯地,一个人(在“追求进步”的路走绝之后)竟然“没有不说话的自由”。 把关心国是者划归境外,是现今中国政府排除异议的手段。从中华民族利益的角度看,凡自外于中国者属于外部势力,当无可辩;但是,当权者动辄强将国人划归“境外势力”,其事可疑,并且有害于国。 从中国出来的人自可定位不再是中国人,甚至不再是华人,他有他的理,若一定要说他是“汉奸”,那是你自己寻错了对像。例如,余杰先生在《上报》发表《我所認識的余茂春》一文,在文末说明了人家二余皆是蒙古人,也就是说,两位余先生如今是作为蒙古裔美国人活动于美国社会,他在美国要求职谋生,他在美国作处士横议;你或者愿意同他讨论,或者只想批评指责,说别的都可以,而扯向“他是否汉奸”的话题,便是你自作多情了。 不是中国人就不能议论中国事么?中国人可以这么想,可是天下之嘴不都长在中国人身上。正如中国人也爱纵议天下,持论也未必总能令人信服,但人家也无法叫中国人闭口。中国政府有没有过“吃饱了撑的”“干涉别国内政”(输出革命煽动颠覆他国政府)的往迹,且不重提,只说当今中国的外宣诸子议论他国之事,不也是口角生风,乃至蹬鼻子上脸?所以,如两位余先生者要谈论中国,你也只能由他去谈。 注重外间舆论的同时,可别让咱们忽略了最该扎眼又扎心的事情:如今唯一受到切身限制而不得议论(即“妄议”)中国事的,偏偏是在中国的中国人!——这是上承中共中央的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的立场精神;而全球其他国家的政府(包括其外交部发言人)可从来没禁止本国公民议论中国事(当热,人家日常所议论的也还没至于净是中国事)。两相对照,这才是最大的悲催。 至于永远作为境内势力之一部分的众多中国公知,他们无论遭到怎样的压制或鄙薄,一直都在说着一句话:爱国,就要盯住政府。以务虚而言,这是宪政的基本精神;以求实而言,这是来自数十年呼吁宪政而不可得之亲身经历的试金石,此理永远不可能真正被箝制锄除。 爱国的草民又岂曾不知:是那些人,是那些终日满心满口“要有政权意识”、“阶级斗争一抓就灵”(动辄煽动内斗使民战栗)、“宁赠友邦勿予家奴”……的人,只有他们那样自诩有国的上下几代才能卖国。请问网上诸君,请问常代大外宣发讯的诸位小编,累月经年乐而不疲地发那些在境外或者民间遍寻“卖国贼”与“汉奸”的文讯,除了帮着祸国误国者转移视线,你真以为还会有其他成绩么? 放下那个老要找出“境外势力”——“百分之五(从来无需实算)的阶级敌人”——的架势,真诚开始与民休息,让人讲话,让国可爱、能爱……不得不说,这才是顶层之人的责任所在。身在执掌一国重器的显宦之位,识见却到不了国门之外两步三步——此曰肉食者鄙(而今人人可吃荤,“肉食者”必不指向人人,此古语惟借指当权之辈耳)。言论公然违宪,却浑似无知无觉——此曰可鄙之尤。 即使非异见人士,迟早也要想想:曾经说过要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按:这必意味着先须从帮会或者朝廷变身而为现代政党——的当国人士,你们的思想认识水准线总得先提高那么一点点吧。据中国近现代史的教训,收拾人心,要赶紧走出第一步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