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按宪法宣誓还是手按圣经宣誓 马悲鸣 刚刚打破纪录连任第三届国家主席的习近平手按宪法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有网友调侃:“同事监督是分裂党,下级监督是冒犯一尊,老百姓监督是煽动颠覆政府。怎么监督呀?” 中共国家主席宣誓忠于宪法。但怎么个忠于法呢?如果遇到宪法条文和自己主观愿望不符怎么办? ——那还不容易!自我修宪呀。把宪法修订得和自己主观愿望相符,不就结了嘛。 美国宪法的第二章第一节第八条规定,新任总统在就职前,必须宣誓,誓言为:“我谨庄严宣誓,我必忠实执行合众国总统职务,竭尽全力,恪守、维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 美国大法官主持总统就职宣誓,也即总统面向大法官宣誓。而美国司法是独立的。也就是说,如果总统违背誓言,不维护,不捍卫合众国宪法,大法官有权拿办总统,而总统阻拦不住。——你小子敢胡来,看我敢不敢把你抓起来。 美国总统虽然宣誓恪守、维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但不是手按宪法宣誓,否则岂不也能自我修宪以适合自我需求? 美国总统是手按圣经宣誓;因为圣经太古老,已经无法更改一字了。 克林顿总统手按圣经向大法官宣誓就职。
小布什总统手按圣经向大法官宣誓就职。
奥巴马总统手按圣经向大法官宣誓就职。 其实圣经只是宗教故事。总统手按圣经宣誓难不成是:“我以上帝创造了亚当夏娃的名义宣誓”?进化论出现后,亚当夏娃的故事不过神话而已。那么手按圣经究竟是以圣经里哪条的名义宣誓呢? 是《圣经·出埃及记》20章2-17节的《摩西十诫》。
美国总统手按圣经就是以这摩西十诫中的第九诫,“不可作假”的名义宣誓。其实不止总统,美国人一旦把手按在圣经上真就不敢胡说。 说谎在西方文明里是大忌。早在汉谟拉比法典中就规定了说谎者用石头砸死的铁律。 中国人的思维模式非黑即白,由此推导出不说谎就是必须说实话。那倒不一定,因为有些个人隐私和社团秘密是有权不竹筒倒豆子的。 不能说谎并不意味着必须说实话。因为保持沉默并没有说谎。所以,一旦不能讲出实情时,可以不说话,但不能说谎。 照你这么说来,间谍工作没法做了。欺敌就是间谍常用手法。 ——确是如此。但欺敌先要确认敌我,也就是宣战以后。一旦宣战,就可以欺敌。即使欺敌一方还是战败了,战后也不能用欺敌作为起诉欺敌者的作假欺敌之罪。因为事先宣战了。 美国总统和中共国家主席就职都不是宣战,故没人该欺。 中共组成的社会从上到下都是谎言。当初应许的一旦解放就会有的新社会好生活在哪儿呢?号召知识分子给党提意见,结果真提的都给打成了右派…。文革号召红卫兵破四旧,结果都给打成“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号召造反派起来造走资派的反,结果都给打成五一六…。 谎言治国早就是中国社会的常态;谁说实话谁倒霉。一路发展到现在,从底层互害社会的尔虞我诈到顶层的国家主席手按自己修订的宪法宣誓:我一定按照我自己修订的没有国家主席任期限制的宪法一路做下去,——直到地老天荒。 【跟帖】~~~~~~~~~~~~~~~~~~~~~~ * 刘二鞑(少奇)拿出“宪法”要保护自己,一点鸟用都没有。-巴鲁荒谢君 * 共产党是造反起家的,无法无天。以权治国是传统,宪法是舶来的废品: “法律这个东西没有不行,但我们有我们的一套,……大跃进以来,都搞生产,大鸣大放大字报,就没有时间犯法了。……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多数人要靠养成习惯。军队靠军法治人,治不了。实际上是一千四百人的大会治了人,民法、刑法那样多条文,谁记得了。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我们各种规章制度,大多数、百分之九十是司局搞的,我们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 毛泽东进一步认为,“要人治,不要法治。《人民日报》一个社论,全国执行,何必要什么法律?” 在老毛眼里,圣旨一定比宪法好使多了。不好意思用圣旨,那就使用人民日报社论。红二代怀念红一代,学习红一代。封建社会嘛,就这个样子。- 超限战复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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