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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书札记:弗里德曼《选择的自由》 |
| 读书札记:米尔顿·弗里德曼《选择的自由》 米尔顿·弗里德曼是美国著名经济学家,芝加哥大学经济学教授、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选择的自由》 是他与夫人罗丝·弗里德曼的1980年著作。书中涉及市场和政府,30年代大萧条,自由和平等,工会,中小学教育,社会福利,消费者保护和通货膨胀等。揭露了国家干预经济的种种弊端, 主张自由竞争、自由贸易的国内外经济政策, 让市场机制自发调节整个经济生活。书中举了大量实例,说明凡是政府主导的地方都不成功,而有自由选择,市场主导的地方,都搞得好。一个日益强大的政府迟早将摧毁自由市场给我们带来的繁荣,摧毁独立宣言庄严宣布的人类自由。在当下美国经济和社会被拜登政府和美联储搞得焦头烂额之际,重读经典很有必要。 本书对爱沙尼亚总理马尔特·拉尔产生了极大影响,拉尔宣称这本书是他在任职总理前唯一一本读过的经济学书籍。拉尔的改革被认为是促使爱沙尼亚成功从苏联式的经济体制改革、发展至被誉为“波罗的海之虎”的主要原因。
自由是个整体,如果减少我们生活中某一方面的自由,它也就会影响到其他方面的自由。经济自由是政治自由的必要前提。自由市场通过分散权力,可以防止政治权力的任何集中。把经济和政治权力集中在同一个人手里,肯定会给人民带来暴政。
一个社会的价值准则、它的文化、它的社会习俗,所有这些都是通过自愿的交换和自发的合作发展起来的,其复杂的结构是在接受新东西和抛弃旧东西、反复试验和摸索的过程中不断演变的。
在斯密和杰斐逊看来,政府应该是仲裁者,防止人们互相强迫,而不应是当事人。左翼知识分子认为政府应充当家长,有责任迫使一些人帮助另一些人。
通货发得过多的政府就试图操纵汇率。当它失败的时候,就把国内通货膨胀归咎于汇率的下跌,而不承认正好相反的因果关系。从1973年到1979年初,由于美国的中央银行进行的大规模的干预试图影响美元的价格,人民因此损失了将近二十亿美元。
30年代大萧条是美联储和罗斯福新政联手造成的。在整个三十年代中,美联储听任货币数量慢慢减少。在1930年末到1933年初这段时间里,货币数量大约减少了三分之一。纽约联邦储备银行曾反复敦促美联储在市场上大规模购进债券,由于美联储的内部斗争,这个本应采取的关键性行动,没被采纳。导致通货紧缩,一次普通的经济衰退变成了持续的大萧条。
政府官僚或由政府资助的学者、许多记者和新闻从业人员,工会头头们,都是平等学说最热烈的鼓吹者。然而,他们使我们想起一个古老的谚语:“他们到新世界来行好,结果自己过得挺好。”新阶级的成员总的来说属于社会上挣钱最多的人,而且,对于其中许多人来说,宣扬平等,设法通过并实施这方面的法律,是得到这种高收入的有效手段。把自己的福利等同于社会福利。
政府开支的数额是衡量政府作用的尺度。自美利坚合众国成立到1929年,各级政府的开支(包括联邦、州和地方政府的开支)除遇重大战事,从未超过国民收入的12%。而且,其中三分之二是州和地方政府的开支。联邦的开支通常只占国民收入的3%或更少。然而,自1933年起,政府开支从未低于国民收入的20%,而目前已超过40%,其中三分之二是联邦政府的开支。自1946年以来,光是非国防开支就从未低于国民收入的16%,目前大约占国民收入的三分之一。仅联邦政府开支一项就已超过国民总收入的四分之一。而光是非国防开支就已超过五分之一。在过去的半个世纪中,联邦政府在经济中的作用扩大了大约十倍。
英国1965至1973年。这八年期间,医院的工作人员总数增加了28%,行政和协助办事人员增加了51%,但按每日床位的平均使用率来计算的产量却下降了11%。
专制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信徒们都信奉中央集权,信奉靠命令进行统治,而不靠自愿合作。他们的分歧在于由谁来统治:是由血统决定的杰出人物来统治,还是由择优而取的专家来统治。
恶法导致人们违法。当人们开始违反某类法律时,不守法的情况就会不可避免地波及所有的法律,甚至影响到那些公认为是合乎道德的和正当的法律,如反对暴力、盗窃和破坏行为的法律。说来也许难以置信,近几十年中,英国有增无减的犯罪活动,很可能正是平等运动的后果。
凡是容许自由市场起作用的地方,凡是存在着机会均等的地方,老百姓的生活都能达到过去做梦也不曾想到的水平。相反,正是在那些不允许自由市场发挥作用的社会里,贫与富之间的鸿沟不断加宽,等级加大。这种情况发生在封建社会,如中世纪的欧洲以及现代南美洲的许多国家。也发生在实行中央计划的社会,如俄国、中国和独立后的印度。
一个社会把平等——即所谓结果均等——放在自由之上,其结果是既得不到平等,也得不到自由。使用强力来达到平等将毁掉自由,而这种本来用于良好目的的强力,最终将落到那些谋取自身利益的人们的手中。另一方面,一个把自由放在首位的国家,将得到更大的自由和更大的平等。一个自由的社会将促使人们更好地发挥他们的精力和才能,以追求自己的目标。它阻止某些人专横地压制他人。只要有自由,就能阻止特权地位制度化。自由意味着多样化,也意味着流动性。
劣等货全都是政府的工业或政府管制的工业生产的,比如邮政、中小学教育、铁路。优质产品则全为私人企业生产的,比如家用电器、电视机、计算机,超级市场。然而,很多公众都已被说服相信私人企业总是生产劣等货,我们需要有政府监督商业机构,不让它们把包装漂亮但是不安全的商品,以过高的价格来欺骗顾客。
俄亥俄州戴顿航空货运公司有一张州际商务委员会签发的执照,特许它从戴顿运货至底特律。为在回程运货,这家公司不得不从州际商务委员会执照的持有者手里,包括一个连一部货车也没有的持有者手里购买运货权。为取得这种特权,它每年得付出十万美元。假如根本没有建立州际商务委员会而是让市场力量起作用,那么,美国今天就会有一个令人满意得多的运输系统。
政府管制对新药品的创新率产生了极大影响:1962年以来,每年推广的药品数目下降了50%以上。对一种新药品说来,得到批准要花更多的时间,而且,发明一种新药品的费用增加了许多倍。以前发明一种新药品的费用约为五十万美元,从试制到投入市场约需二十五个月。但1978年一种新药进入市场,得花费五千四百万美元,需要大约八年的努力。长久以来在新药品发明方面居于首位的美国,现在迅速地落到了后面。而且,我们甚至不能从国外发明中得到充分的好处,因为FDA往往不承认国外有关机构对药品性能的鉴定。某些很有疗效的药品在美国买不到。在1962年修正案通过后的十年里,治疗高血压的药品在美国没有一种得到批准,而英国却批准了好几种。在全部心血管领域,从1967年到1972年的五年期间,仅一种药品得到了批准。
FDA非常偏重于避免危险,以致使我们常常能够得到较为安全的药品,但却得不到有效的药品。1962 年以前,市场使无效药品的卖主受到的惩罚似乎已经足够了,不需要管制机构再来插手。FDA的官员宁可拒绝批准一种能够拯救许多生命或减轻严重病痛苦药物,也不愿犯错误批准一种新药品,它可能具有意想不到的副作用,导致死亡或受到严重损害。对于前者无需担责,对于后者,要承担公众的批评。
与强加的越来越多的政府机构相比,市场竞争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亚当·斯密说,竞争保护消费者不是因为商人比官僚们心肠软,不是因为商人有更多的利他主义思想,或更慷慨大方,也不是因为他们更有才能,而只是因为为消费者服务正是为他们自己的私利服务。政府管制并不能阻止事故的发生。区别在于犯严重错误的私人企业可能垮台,而犯严重错误的政府机构则很可能因此而得到更多的预算。
最低工资法令要求雇主们歧视技术低的人。青年失业率的增加主要是最低工资法令造成的。在所有法令中,最低工资率法令是最歧视黑人的一项法令。黑人青年在公立学校里所受的教育很差,以致他们未能掌握必要的技能从事工资较高的工作。随后政府再一次惩罚了他们,阻止他们为了得到在职训练而为低工资干活。所有这一切都是在帮助穷人的名义下进行的。
1975年1月,环境保护局一名打字员上班一贯迟到,以致他的上司要求将他解雇。这件事办了十九个月。如果把记录有关步骤的纸张连在一起,足有二十一英尺长。过程要满足所有规章制度方面的要求,满足所有劳资协议上的要求。卷入这一过程中的有这个雇员的顶头上司、该部门的主管,局长和副局长、人事处长、两名雇员关系专家、专门的调研办公室以及该办公室主任。这一大串官员为此而做的工作都是用纳税人的钱来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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