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底,逸佳到厦门后,找了一段时间的工作,屡屡碰壁,要么工资太低,要么学历不够,不曾想过找一份糊口的新工作那么的艰难。。 她甚至有点后悔来了厦门,在广州三年,她已经可以用白话很流畅地跟当地人沟通,首饰发饰那一块的业务,她也了如指掌。如果当时有点积蓄的话,开个档口,生意一定不会输给舅妈家。 但人生没有后悔药,既来之则安之。 逸佳性子急,找工作经受了几次闭门羹后,就索性不找,整天和邱玲玲一起玩。 邱玲玲1988年出生的,大逸佳一岁,两人年纪相仿,一见面就有说不完的话。 邱玲玲是福建龙岩市长汀客家姑娘,2005年初中毕业后就到厦门来,做过包装做过成衣,后面就到某想公司,成了手机流水性上的一名女工。 她跟阿龙哥都是龙岩客家的,老乡聚会的时候认识的。 那时候阿龙哥和邹小英三天两头吵架,阿龙哥感到疲惫,就不再联系邹小英。邹小英大小姐秉性,平时习惯了人家哄着呵护着,眼见阿龙哥一段时间无动于衷,她也不好意思主动去联系阿龙哥,于是他们就那样僵着。 阿龙哥在厦门几年时间,不知道祸害了多少女孩子,其中就包括邱玲玲这种清纯的良家女子。 在客家传统的家庭观念中,男子重功名,好读书;女子知书达理,耕织养家,崇尚实际,刻苦勤俭,。 邱玲玲就是这样的女子,长得小巧精致,清醇脱俗,皮肤细腻,睫毛长长的,眼睛大又黑,年纪小,没有心机,一天到晚笑呵呵的。 也不知道阿龙哥是用什么手段把人家骗到手的,总之邱玲玲对阿龙哥百依百顺,很勤劳,只要没上班,总是在帮阿龙哥操持家务,拖地板、擦玻璃、洗碗、刷厕所、整理房间,那阵子,阿龙哥的住处,都是明窗净几、一尘不染的样子。 但阿龙哥似乎不太上心,用阿龙哥自己的话讲:女人平胸,顶着个飞机场,跟男人没区别。 阿龙哥审美观念跟我完全不一样,我喜欢高个子、腿型修长笔直、臀部曲线柔美的姑娘,阿龙哥不是,他自己个子矮,也不喜欢高个的,他最喜欢的是156-158公分之间的,有前有后、偏丰满型的成熟女子。 像邱玲玲那种瘦骨如柴,光有脸蛋的,阿龙哥说几次就腻歪了、后悔了。 对于性,男人跟女人有着本质的区别。 男人是下半身思考的动物,先性后爱,从肉体开始,慢慢升级到爱;女人反着来,除了少数比较开放、单纯追求性的之外,大多数女人都着重先培养感觉,有了感觉,慢慢升级到爱,然后才是性。 阿龙哥对于邱玲玲的好感,始于邱玲玲温婉可人的青春脸蛋开始,终于邱玲玲为爱鼓掌时像块木头一样的紧张僵硬,而且胸前还缺料。慢慢的,阿龙哥觉得邱玲玲简直是累赘,他开始不爱碰邱玲玲了。 到底是年纪小,邱玲玲本身并没有超强的欲望,不碰就不碰,她倒落个清静自在,一如往常一样的贤淑,天天挽着阿龙哥的手臂,像个乖巧的女儿一样。 但阿龙哥要的不是女儿式的情侣,如饥似渴的他,要的是尤物。 所以渐渐地,阿龙哥很嫌弃邱玲玲,一开始会吼会骂,但人家小姑娘钦佩阿龙哥的高学历,看阿龙哥熟练地操作电脑、买卖鞋子,邱玲玲打心里敬重阿龙哥。 来硬得不行,那就来软的,阿龙哥开始冷暴力,不管邱玲玲怎么轻声细语、殷勤侍候,阿龙哥整天铁青着脸,一脸便秘的死人样。 别看人年纪小,邱玲玲的忍耐力很强,无论阿龙哥怎么对她,她都不改“嫁鸡随鸡”的绝对保守状态。 阿龙哥束手无策,他开始后悔了,不改轻易去招惹这种女子。 刚好我小妹逸佳来厦门,两位小姑娘,倒也惺惺相惜。邱玲玲在厦门两年多,对厦门的熟悉程度,还算可以,所以那阵子,热情好客的她,一有时间,就带着逸佳,到处逛,到处玩。 这算是帮了我的大忙,因为我整天跟汪雅丹厮混;也减轻了阿龙哥的苦恼,邱玲玲不在身边的时候,阿龙哥眼不见心不烦,还能静下心打理他的网店生意。 在邱玲玲的帮助下,逸佳大致了解了厦门的饰品市场分布情况。这一次,她直奔主题,去了东方巴黎广场的饰品一条街,找了一家正在招聘的漳州人开的批发行。 一面试,简短的沟通之后,那老板兴奋得不得了,因为逸津不仅懂得卖饰品,更是对于上游的批发链条,洞若观火,那位漳州老板感觉自己捡到宝了,当即表示,回出租屋简单收拾一下,下午直接到店面去上班。 逸佳去上班了,一个月1800元,全勤奖和奖金另外算。吃住都在东方巴黎广场后面的小区内。 邱玲玲又开始回到老状态了,逸佳不在,她只能守着阿龙哥。 阿龙哥窝火得要命,眼见邱玲玲软硬不吃。那么,为爱鼓掌的时候,阿龙哥来了坏心眼,一边开着电脑、播放珍藏的动作片,一边要求邱玲玲照着做。 邱玲玲为了留在阿龙哥身边,忍受了诸多的委屈,含着泪满足阿龙哥的种种要求。 但阿龙哥去意已决,无论邱玲玲怎么委曲求全,都打动不了阿龙哥的铁石心肠。 阿龙哥眼见自己赶不走邱玲玲,就只好厚着脸皮求助于邹小英了。 阿龙哥和邹小英筹划了整个事态的走向,算好了时间,演一场戏,等邱玲玲下班。 开门的时候,眼见那不堪的局面,邱玲玲发了疯一样,原本纤弱的她,发了疯一般,把阿龙哥的内裤、蚊帐、衣服、锅碗瓢盆等,砸得稀巴烂,还差点一把火点了出租屋。 邹小英到底硬气,无论邱玲玲怎么闹,她就端坐在床上,稳如泰山。 邱玲玲彻底崩溃了,哭着哭着,绝望地离开了阿龙哥。 这是一场没有胜利者的战争,参与其中的人都灰头土脸。 阿龙哥这事处理得很不地道,他为此深深自责过,我更瞧不起他,这种事情我做不出来。 跟虚假的人走在一起,要么虚假,要么崩溃,以邱玲玲执拗的个性,绝对的崩溃。 阿龙哥跟我,原本只是这大厦门一角落下的两只小蚂蚱,卑微如纸片。而邱玲玲,她的卑微,远甚于我们。 在阿龙哥的一众女友当中,邱玲玲就是个配角,一个为了衬托热闹的一个点缀而已。 社会发展到今天,妇女解放多时,但是某些时候,妇女的地位,还是相当的低下。 我只是瞧不起阿龙哥,但是换做是我,我可能会纠结到死,有时候,爱情就像是磁铁,面对面的时候,抗拒得要死,转过身,刚走出不远,就迈不开脚步,逃不脱磁场的吸引。 汪雅丹跟我,就是这样的。 哪怕到了今天,我依然不是很懂得她。 她可以在我的生命里胡作为非、胡冲乱撞,但我却生不起气来,一再纵容她。 汪雅丹爱唱歌,倒不是因为她的声线多么迷人,她只是单纯的喜爱,每次去KTV,她都是麦霸,歌唱的不算好听,只是她很大方,唱的很嗨。 陈小云的《爱情骗子我问你》,她唱得很棒,她有自己的肢体语言,可以从到到位,声情并茂表演下来。每次跟我去KTV,她都会点唱这首闽南歌,每次唱到激动的时候,她左手拿着麦,右手作莲花指状戳向我的额头。 不像今天,走进KTV,大多数的闽南语歌曲,我都可以轻松演绎,那个时候,一到KTV,我就很紧张,更不敢唱歌,每次都是听着汪雅丹一个人唱。 说来奇怪,时过境迁,创业以后,我经常出入KTV,每次一坐下,我就会想起汪雅丹,想起她带着坏笑,用右手戳我额头的画面,这记忆避不开、戒不掉。 她一个人唱歌,常常会觉得超级无聊,到了后面,她就不爱跟我去KTV了,就算跟我去,她会事先定大包间,每次不一会时间,她会召唤很多的男性朋友一起到KTV,这令我很尴尬。 不会唱歌的我,看她跟不同的男生很嗨的对唱情侣歌,我感觉到很窝火,但是我不敢表露出来,大概是太沉迷于她的美丽和性感吧。 不去唱歌,我们会去开碰碰车、去坐旋转木马、去拍大头贴、去游山玩水。 她只是不跟我去KTV,但是她自己,依然经常出没于KTV,她认了四五个干弟弟,三教九流的,有修车的小弟,有理发的小弟,逢年过节,他们都会聚。 不止是这样,她经常跟她的干弟弟们,出入于各种酒吧、夜场、KTV,而且每次都玩到很晚,凌晨三四点回家,是常有的事。她说这是她的隐私,我自然要尊重。 我跟这些人不是一路的,不是瞧不起他们的职业,而是话不投机半句多。偶尔,汪雅丹会叫上他们一起吃饭。 在饭桌上,这些人都很随性,大呼小叫,吃相难看,很没素质。 我学过商务礼仪,对于餐桌礼节这一块,很注重。 每次看到这伙人张牙舞爪的样子,我都吃不下饭。 我似乎成了一个局外人,一个融不进群体的清醒看客,看着自己心爱的女人,在一众男子之间,花枝招展的,我那个恨啊! 汪雅丹完全不理会我的感受,她跟谁都自来熟,她不会嫌弃修车小弟的脏,不会嫌弃理发小弟五颜六色的怪头,来者不拒。 我常常在心里拧巴着:汪雅丹到底是放荡不羁?还是真的像特蕾莎修女那样,抚慰众生? 男人,当下体血液增多的时候,大脑的血液流量就严重减少,供氧不足导致脑力极度欠缺。那会的我太迷恋汪雅丹的身子,我一天到晚都想把她压在自己的身下,满脑子都被她占据着,没法过多理性地思考一些问题。 况且,我们还不是正式的男女朋友,我不敢过度干预汪雅丹的生活。 汪雅丹说话很直接,她会跟我说她们的家族史,跟我说童年到大学的往事。 我们生存的环境差异很大,对于我的生活,她很关注,经常主动问七问八。 我常常被她问得答不出话来。 她以为是我太过狡猾,不愿意正面回答她的问题,但是,有时候我脑海里是没有答案的。 比如朋友间的交往,她说她的朋友都是一辈子的,一辈子都可以来往;她说这世界没有真正的坏人,人之初性本善。 我跟她持相反的意见,我觉得朋友大多是一阵子一阵子的,走着走着就淡了,就远了,不是因为矛盾,而是因为生活所迫,或者世界观不再一致,就渐渐不再联系了;这个世界的坏人,何其多,尤其是男女之间,哪里有纯洁无暇的干爹、干妈、干哥哥、干弟弟,人人有所图,人之初性本恶。 就像科学无法解释全部自然现象一样,人与人的纠缠,也不能用言语道尽。 像一个网友说的那样:总有一个人,治得了你。不管她怎么样胡作为非,你都无法生她的气。不管她提怎样的无理要求,你都会接受满足。她潇洒自在,你宛若木偶。你以为这是幸福?你只不过是还上辈子的债。还清了,也就散了。 汪雅丹的种种倒行逆施,我全部都接收。当时的我,心里一遍一遍默念:这是上天对我的考验,我只有承受艰难,才能领略欢欣。 当然,汪雅丹也不只是一味地索取,她温柔起来,也同样要命。 她会用心记下我爱吃的食物,用心去做,有时候到外面游玩,看到我心仪的美食,总会买下,不管再晚回家,也要先带给我品尝;她舍得花血本为我装点行头,每次去天虹买衣服,她总是不看价格,只要合适的,再贵也给我买下来,我常常觉得心疼,而她总是说“合适的就物有所值”。 我是个胖子,大热天的经常满头大汗,她总是很贴心地抚摸我脸颊、哪怕我正在接见客户;她讨厌女红,但是会为了我学做围巾和毛衣,尽管当时连秋天都还没到。 有时候我发神经说现在有酒就好了,三更半夜,她会出去为我买酒;她家在何厝,我在机场围里,我说我想你了,想狠狠收拾你,她会穿越大半个厦门岛,以最快的时间赶到我的住处,就是为了取悦我;她为了让我在重要客户面前更有精神气,会给我买名牌钱包和皮包…… 从办公室那晚开始,我开始慢慢知晓汪雅丹这方面的爱好,她喜欢出其不意,喜欢惊喜,不喜欢热身,不喜欢墨守成规的招式和挑逗。 所以,尽量不说话,直接偷袭、尽量不要询问,我们超级有默契。 她每次从厦门大学赶往我办公附近,会很直接发短信给我“笨笨我想吃……”我就会提前在周边开好房间。 她从不掩饰对这方面的喜欢,每次结束,她都会缠绕着我,说我是她最美味的毒药。 而我那时虚岁不过24岁,如狼似虎的年纪,只要她默许,我随时投入其中。 周末的时候,我们可以关在房间两天两夜,几乎是不休不止……从八月底到九月初,半个月时间,我整整掉肉十几斤。 色是刮骨刀,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她,我习惯了不该习惯的习惯,哪怕正在做饭正在吃饭或者刚刚吃饱饭,只要她挑逗,我随时把她扔到床上;我执着了不该执着的执着,只要收到“笨笨我想吃……”,哪怕凌晨两三点,我都会骑上自己的山地车,朝她奔赴而去。 每次汪雅丹想回家,再晚,我都会载她到何厝,忘记疲惫忘记自己是个凡人。今天,我还活着,没有过劳死,简直是个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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