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诫: 除了我以外,你不可有别的神。 略解:神把十诫写在两块石版上。 祂在第一块版上写下头四条诫命,是我们对神的本分; 第二块则写其馀的六条诫命,是我们对人的本分。 第一诫教导我们惟一正确的敬拜对象,那就是──除祂以外,不可有别的神。 第二诫: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做什么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耶和华──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爱我、守我诫命的,我必向他们发慈爱,直到千代 第三诫:不可妄称耶和华──你神的名;因为妄称耶和华名的,耶和华必不以他为无罪。 略解:这条诫命告诉我们当如何使用神的名。祂的「名」就是指一切有关祂的称呼,或特别为人所熟知的称号。妄称神的名,就是无意义或轻浮地使用神的名;一些亵渎神的发誓,或不恭敬地使用神。 第四诫 当记念安息日,守为圣日。六日要劳碌做你一切的工,但第七日是向耶和华──你神当守的安息日。这一日你和你的儿女、仆婢、牲畜和你城里寄居的客旅,无论何工都不可做;因为六日之内,耶和华造天、地、海,和其中的万物,第七日便安息,所以耶和华赐福与安息日,定为圣日」 第五诫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第六诫 不可杀人 第七诫 不可奸淫 第八诫 不可偷盗 第九诫 不可作假见证陷害人 第十诫 不可贪恋人的房屋;也不可贪恋人的妻子、仆婢、牛驴,并他一切所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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