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灵修:有什么可以骄傲的? 文 | 才艳 生命季刊专稿 音频为暖暖姊妹朗读,背景音乐为孙锺玲姊妹钢琴圣乐“神爱世人”:
今日经文:“祸哉,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 祸哉,那些自以为有智慧,自看为通达的人! 祸哉,那些勇于饮酒,以能力调浓酒的人!他们因受贿赂,就称恶人为义,将义人的义夺去。火苗怎样吞灭碎秸,干草怎样落在火焰之中,照样,他们的根必像朽物,他们的花必像灰尘飞腾。因为他们厌弃万军之耶和华的训诲,藐视以色列圣者的言语。所以耶和华的怒气向祂的百姓发作,祂的手伸出攻击他们,山岭就震动,他们的尸首在街市上好像粪土。虽然如此,祂的怒气还未转消,祂的手仍伸不缩。”(以赛亚书5:20-25) 多年前,我所在的小城发生了一件震惊的事:一位富有家庭的还在读高中的独生子失踪了。父母不仅报案,让当地警察局搜索,还发动在全美的亲人寻找孩子,可是没有任何进展。父母无奈之下,登报寻人并在报纸留言给儿子,同时悬赏给任何发现儿子行踪的人。大概半年以后,他的一位亲属通过他的加油站信用卡记录发现了他,并及时找到他,他的父母也立刻赶过去,失踪案才告一段落。我们原本以为事情到此结束了,没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情更让我们震惊。 经过一段时间的调整,他回到学校上学。他原本以为同学会轻看他,没想到正相反。一些同学把他当英雄看待,认为他敢于挑战传统,挑战父母的权柄,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太厉害了。他半年在外的经历让同学们听的和看惊险小说一样刺激。一瞬间,他的朋友多起来了,大家对他有了羡慕的眼神和敬佩的态度,这让他飘飘然。为了维持这种“英雄”的形象,不让大家因为听膩了他的故事而离开他,他不得不常常玩失踪,而且一次比一次离谱,新奇,就是为了搏眼球,吸引注意力。这让他的父母,亲属和学生家长苦不堪然,老师和学校也面临非常大的压力。 我以为这只是一个小城在特殊情况下的特殊案例,没想到这些年,离谱的,反传统,胆大妄为的,甚至是邪恶的事情越来越多。比如,人们已经不再满足于同性恋被社会接纳的层面,而是要立法保护同性恋,还要设立“骄傲月”。任何人,包括基督徒,即使因为信仰的缘故不能满足这些人的要求的时候,就会被告上法庭,直到这些人的要求完全满足为止。很多城市已经开始了在未成年孩子中间推行变性,而且规定父母不得干涉。我看到一个新闻,说是某个城市的一名议员,想提议母亲可以将出生28天以内的婴孩杀死,因为这是母亲的权利。还有一些城市,任何男人只要自我认知是女性,就可以自由进出女厕所,因为这是他的权利,等等。我不禁要问,基督徒的权利在哪里?父母对自己未成年的孩子的权利在哪里?这些婴孩的权利在哪里?我也要问那些想进女厕所的男人,真正女人的权利在哪里? 反传统,搏眼球,挑战权柄不值得称赞,也不是英雄。为了自己的目的和利益,不惜牺牲,破坏,拆毁和损害别人,社区和国家的人与英雄永远不沾边,而且正相反。 我们活在一个淫乱败坏的末世,各种的不法和离经叛道的事横行,就如经上所说:“你作恶就喜乐”( 耶利米书11:15 ),“这百姓喜爱妄行,不禁止脚步”(14:10),“我们要照自己的计谋去行,各人随自己顽梗的恶心作事”(18:12),“他们行奸淫,作事虚妄,又坚固恶人的手”(23:14),“杀死不该死的人,救活不该活的人” (以西结书13:19),“那些称恶为善,称善为恶,以暗为光,以光为暗,以苦为甜,以甜为苦的人……他们因受贿赂,就称恶人为义,将义人的义夺去(以赛亚书5:20,23)。 不管他们在世界多么的受欢迎,神要审判这样的人,因为神“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出34:7)。我们也不要轻忽,接纳,支持,甚至纵容这样的犯罪,因为我们这样行,就是在别人的罪上有份。但愿这世界的战争,瘟疫,和不法的事情,让我们能警醒等候主耶稣的再来,“因为那日子,那时辰,你们不知道”(太25:13)。 才艳 来自中国大陆,现为校园福音事工传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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