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泉狱中日记 2008年11月13日 和每天一样,早晨七点起床,喊醒儿子郭称义。“称义”这两个字取自《圣经》“因信称义”。他的小名叫“对对”,上小学二年级,八岁了。 七点四十分,我和对对吃完饭,穿好外套下楼。他背着书包坐在我的电动车的后架上。每天都是我送儿子上学,然后我去南京师范大学签到。 七点五十分,我在离小学门口还有20米的地方把他放下来,因为学校门口的学生家长很多,再靠近不方便;另外,让孩子自己走进校门,也是一种锻炼。 我对儿子说,“好好学习,认真听课,上课不要和小朋友说话。”看着孩子的背影,我感到很幸福。 可是,就在我调转车头准备上班去的时候,七八个便衣警察,把我推进了一辆黑色桑塔纳轿车。 我说:“总得让我把自行车停好锁上吧?” 一个便衣警察说:“不必了,我们会有人把你的车送到你家的。” 上车之后,半小时不到,我被带到了南京市看守所。 在南京市看守所的入所大厅,七八 名警察分成两组,一组负责办理我入所的各种文书材料的登记工作,另一组负责对我搜身。他啊吗搜出我所有的随身携带物品,逐一登记在扣押物品清单上。 在搜身时,警察几乎把我脱了个精光,连我的内裤都拉开检查一番。估计是为了防止我自杀,他们还抽去了我身上所有的带子,例如腰带、鞋带等;他们甚至还用老虎钳夹掉我身上衣裤上的所有拉链。 然后,我被戴上手铐,带进了审讯室。在审讯室,我看到了刑事拘留证上写着,“郭泉,男,40岁,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 我在拘留证和扣押物品清单上签下我的名字。随后,第一次审讯开始了。审讯的焦点是我发起的 中国新民党是否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 当然,中共的警察认为我的行为构成颠覆国家政权罪,他们的观点是,凡是组党、提倡多党竞选、要求终结独裁实现民主的言行就是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行。 而我认为,党政分开就是指执政党的执政权与国家政权必须分开。例如,我不反对宪法规定的“国家政权”即“工人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制度”。当我不赞同宪法序言中的一句话,即“中国共产党将继续带领中国人民走社会主义道路”。对这句话,我认为,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没错,当规定由该党一党专政有悖于现代法治精神。 我认为,应该允许多党竞选。只要是赞同国家政权定义的社会主义政党都可以参加竞选,接受人民的选择,带领中国人民走社会主义道路。 为此,我与2007年11月14日在网络上发表了致胡锦涛、吴邦国的公开信,标题是“探讨全民福利条件下的多党竞选的民主政治体制”。2007年12月24日,我撰写了《中国新民党党章》,规定了中国新民党是属于民主社会主义性质的政党。 但是,中共认为我反对一党永久执政,就是意图颠覆国家政权。因为长期以来,中共认为共产党的执政权就是国家政权,凡是要求共产党搞多党竞选的言行,就是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行。 而我认为,执政党的产生方式与国家政权无关。例如,美国每四年进行一次的多党竞选,无论是民主党获胜,还是共和党获胜,美国的国家政权都不会更改。同理,如果中国进行多党竞选,无论是中共执政,还是新民党执政,中国的国家政权都不会发生变化。发生变化的只是执政的理念和为人民服务的态度,以及国民在这个国家的主人意识和选民意识。 多党竞选有利于中国人民的全民福利。 当中国人民有权用手中的选票来选择执政党的时候,中国人民才真正是这个国家的主人。 我认为这就是社会主义,这就是民主社会主义,这就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