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创造
创世记二章七节说:「神用地上的尘土造人,将生命的气吹在他鼻孔里,他就成了一个活的魂。」神在最初的时候,用尘土造成一个人的模形,然后就将「生命的气」吹入他的鼻孔。这生命的气,一与人的身体相接触,就生出魂来。这个魂,是人的体和灵的总结,所以圣经就称人为「活的魂」。这「生命的气」,就是人的灵,就是人的命源。因为主耶稣告诉我们说:「叫人活的乃是灵。」(约六63)这生命的气,乃是从创造的主那里来的,然而我们切不要将这个「生命的气」的灵,与神的圣灵相混。圣灵和我们人的灵,是有分别的。罗马书八章十六节表明:人灵如同与圣灵是有分别,而非相同的。「圣灵和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这「生命的气」的「生命」两字,在原文为「才因」,乃是双数的。这个告诉我们:神这样的吹气,乃是发生两个生命:(一)属灵的,(二)属魂的。这意思就是神所吹生命的气,入了人的身体,变成为灵;同时这灵与身体接触,就产生了魂。这就是我们里面属灵,属魂两个生命的来源。但是我们应当分别一下,这个灵并非神自己的生命,不过乃是「全能者的气使我得生」(伯卅三4)。并非神非受造的生命,进入人的里面。这里所接受的灵,并非我们在重生时所得的神的生命。我们重生时所得的生命,就是神自己的生命,就是生命树所代表的生命。这个人的灵是永存的,但并没有「永生」。
「用尘土造人」,这是说到人的身体。「将生命的气吹入他鼻孔里」,这是说到人的灵是从神来的。他就成了一个「活的魂」,这就是说到人的魂,因为灵叫身体活起来,所以人成为一个活魂,一个活着而有自觉的人。一个完全的人,是三合一的——灵、魂、体,合成一人的。照这一节圣经看来,人是用两件独立的质造的:(一)灵,(二)体。灵进入了土壳的体之后,就生出魂来。魂是从灵与体联合而后生的。体原是死的,因为生命的灵,与之相遇,就生出第三的魂。无灵,体是死的;有灵,人才会生活。有灵在体,就有生机,这种生穖,就叫作魂。
这里所说的,他就成了一个「活的魂」,意思不只表明灵和体的联合,生出魂来;并且是说,灵和体联合生出魂来之后,灵和体就都合并归人魂这一部分。换一句话说,魂与体完全与灵相结合,灵和体是归纳入魂这一部分。当日亚当没有堕落,自然不像我们现在的灵与肉体这样的天天交战。他全人的三元素,乃是完全和合的。这三个彼此调和,魂居中间作结连的环链,作人格的原因,叫一个人有独立存在的可能。魂就是灵和体的总结,就是人元素的集大成。因此灵与体完全和合之后,就叫人成了一个活魂。这个魂不是别的,就是二者相合的结果,就是一个人的人格。这可引一个(不完全的)比方:放一点墨在一杯水里,墨和水一调和起来,就成功墨水。说它是墨,不错,现在还是墨。说它是水,不错,现在还是水。然而墨和水现在已经和合,成功为第三件的东西——墨水了。(不过,灵与体联合所生的魂,成为独立不受分解的元素,如同灵与体一样。)照样,灵和体不过是两个独立的元素,但它们和合之后,就叫这种的和合,成为活魂。
神就是以魂为全人的特点,因为在祂的创造里,人的特点就是他的魂,好象天使的特点,就是他的灵一般。他不只是一个身体,不只是一个有生命之气的身体,乃是变成一个活的魂。所以在后来的圣经中,我们要看见神多是称人为「魂」,所以不说人,而说「魂」者,乃是因为一个人如何,就是看他的魂如何。魂就是人的代表,表明人个格的特点。魂是人自由意志的机关,灵和体都是合并在它里头。它是自由意志的,所以它若顺服神,它就可以按着神的安排,叫灵为一切的主;但它也有权柄可以叫灵受压制,可以叫它所喜爱的那一部分为主。这灵、魂、体三者,好象一个发光的电灯泡一般。一个灯泡里,有电,有丝,有光。身体好象丝一般;灵好象电一般;魂好象光一般。电是光之因,光是电之果。丝乃是物质的体,以藏电,以发光。灵和体联合,就生出魂来,而魂又为灵与体二者相合的特点。魂乃是二者所结合的。灵作魂的主动,体作魂的发表,好象电作光的来源,而丝作光的寄托者一般。
不过我们应当记牢:今生,魂是我们人的总结;来生,在复活的时候,灵就作我们人的总结。所以圣经记着说:「所种的是属魂的身体,复活的是属灵的身体。」(林前十五44)但是我们现在乃是与复活的主相联合的,所以我们能够靠着主,叫灵现在就管理全人。我们不是与「首先的人亚当成为活魂」的联合,乃是与「末后的亚当成了叫人活的灵」的联合。所以才能如此。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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