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泉狱中日记2 2008年11月15日 今天是我被刑事拘留的第三天。 这三天,每天警察都是上午九点半来提审,一直审讯到下午三四点。 负责审讯我的三名警员的姓名是高木林、且东、李艳。 今天上午提审的第一件事就是在延长刑事拘留证上签字。刑事拘留证上写着,“刑事拘留延长至2008年12月12日”。 签上我的名字后,我的眼前浮现出我儿子的容貌。 以前我也多次离开他,但都是刑事传唤、治安拘留什么的,一般都是被限制人身自由二十四个小时,最长的一次是十二天。但是,我知道,这一次要分离很久了。 记得上次坐牢回家,我问儿子:“爸爸要出国工作几年,你想爸爸吗?” 儿子说:“当然想了!几年有多长啊?” 我说:“一个春夏秋冬是一年,几个春夏秋冬就是几年。” 儿子带着哭腔说:“一个春夏秋冬行,几个春夏秋冬不行。” 我蹲下身,抱着儿子说:“好的,爸爸就出国工作一个春夏秋冬,爸爸也想你,也舍不得离开你。当爸爸必须工作。” 儿子已经三天没有见到爸爸了。 他一定不知道,这次分别将可能是十年。 十个春夏秋冬后,他应该是个十八岁的、高高大大的大帅哥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