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過體育老師的博客文章《社會黑白顛倒,你不得不狠毒,不得不學壞!》,也看見有其他網友寫文章回應。我也來回應一下吧。 到網絡上來談心裡話,好談,反而與人當面談心裡話則很難,原因是在網絡上談,各人可以各取所需。如果覺得不喜歡聽,就可以繞道走。願意聽的,則可以聽。與人當面談,你可能找錯人。 我看見體育老師講的那些話,我覺得體育老師講的都是真心話。有時,對別人狠一點,別人害怕你了,你就安全一點。別人會感到,對方很厲害,如果得罪對方,遭到報復可吃不消。 我本人其實也有過那個想法。我記的我童年時代,我的祖母不斷跟我說,人要學壞一點,不然要受人欺負。她大概看出來,我這個人太老實,在受人欺負。我自己認為,可能我自己太老實,一輩子受人欺負。小的時候,被鄰居小孩欺負。有的時候,在學校里被有的同學欺負。我被欺負急了,我就跟人打架,最後,別人就不敢再欺負我了。 記得上小學的時候,每天早上走在上學的路上,就被路邊的一個小學同學威脅,那個人要打我。我很害怕,就躲着他。可是,每天早上上學必須經過那個地方,經過了好幾個月,我實在感到忍不住了。就主動到那個走路經過的地方,呆在那裡不走。那個同學的家就在那裡,他果然出來想和我打架,我就跟他扭打在一起,結果,發現那個看起來很厲害的人,只用兩隻胳膊架住我,不會出拳,我就拼命往他肚子上擊拳。我打了他一拳,他沒反應,我就再來一拳。他顯然是吃虧了。我也就沒有再打他。我放開手走了。幾十年以後,同學聚會,大家早已成為中年人。我又看見他,他對我還很客氣。我跟他沒有太多交往,就是打過一次架。 但是,我改不了本性,還是被人欺負。年輕時我還反擊。後來,我被人欺負,我就不反擊了。結果,別人變本加厲欺負我。我只能迴避或逃避。連我家裡的親戚都欺負我了。最後,我認為,我家裡的親戚沒有一個是好人。最後,我也認定,不管我到哪裡,所有接觸的人都極有可能是壞人,人世間不可能再有好人。 我的感覺是,很難掌控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你不知道別人心裡的想法。至少我的感覺是這樣。可能,我的感覺跟別人不一樣。我的感覺是,相信別人是非常危險的。你只能相信你自己。別人都是不可靠的,只有你自己一個人可靠。反正我的體會是,即使你覺得對方很好,很可能過幾天對方就翻臉。人心叵測。跟陌生人可以交往一次,因為對方不了解你。如果有事,交往一下,達到目的就行了。比如,你去醫院看病,跟醫生打交道。大家的目的很單純,你要看病,醫生要提供服務。這不會有問題。但是,你要跟別人交朋友,可能問題就來了。所以,我也想開了,不跟別人交朋友。如果有人主動跟我交朋友,即使我覺得那個人不錯,我也不會去交朋友。 我以前交過一些朋友。那些朋友有幾類。一類朋友是喜歡貪別人小便宜。比如,跟你交朋友的目的是為了跟你借錢。你借錢給他,從來都不還錢。第二類的朋友是想利用你的人。把你當作工具。我在杭州大學當老師的時候,基層單位領導把我當寫作工具。你跟他們交往越多,你吃虧也越多。第三類是少數人,是真誠的朋友,但是,那些朋友沒有深交。 總之,本人一生的經驗,最好避開人群。就是感覺孤單些,但總比遇人不淑要好多了。至少,不會遇到麻煩。別想着將來要依靠別人。別想着,哪一天,我可能需要別人幫忙,還是交幾個朋友。朋友是靠不住的。至少我個人認為,我自己沒有那麼大的人格魅力,能吸引人來關心和照顧我自己。我沒有那個能耐。所以,遇到人,至少也應該井水不犯河水。 過去,英國哲學家霍布斯說,人與人之間的關係的本質是戰爭。他認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如同人與狼之間的關係。人群跟狼群、獅群、虎群和熊群一樣。弄不好,你要被別人吃掉。他認為,人要想獲得安全,只有服從權力無邊的國王的統治,由國王管住所有人,這樣每個人才能獲得安全。當然,這是過去的人的想法。在現代社會裡,只要人服從法律就行了。你不侵犯別人,別人也不來侵犯你。這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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