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有三件寶:警察,法庭,第二修正案。
某人犯法,警察將其逮捕,然後由公訴人或者原告將其告上法庭。庭審期間,原告律師提出證據。如果證據確鑿,就能將嫌犯繩之以法。如果有人勾結政府犯罪,民眾就可根據憲法第二修正案,拿起槍來,推翻違法的政府。
上述三件寶貝,當然也可用於2020年大選民主黨大面積舞弊的傳說。問題是,自2020年11月大選以來,粉粉們根本無法提出任何像樣的證據來。有沒有舞弊?當然有,但加在一起最多百來個案件,並且兩黨都有,差不多50%-50%。幾十件訴訟案,大多被法庭以證據不足丟回,個把勝訴的也就發現十幾張選票作弊,幾乎每次大選都存在,並絲毫沒能改變哪怕是局部的選舉結果。
粉粉們喜歡大談特談競選舞弊,可就是沒有大面積舞弊導致選舉結果翻轉的真憑實據,所有的討論分析與結論,都基於推測臆想與大膽假設。
上面是法庭這一法寶。警察的法寶也用過了,就是2021年1月6日的國會山動亂之後,警察抓了近千違法者,其中大多數也在法庭被判處有期徒刑。違法者在法庭的自我辯護都顯得蒼白無力,因為缺乏能為自己洗刷罪行的證據。
警察和法庭這兩個寶貝已用盡,只剩下第二修正案這個終極法寶了。既然粉粉們認定政府(法庭法院,警察,聯邦政府機構,州政府機關,等等)統統都在營私舞弊,總統是偽首腦,為何不拿起鋼槍起義造反,推翻這邪惡的政府?有第二修正案的保護,你怕什麼?然而,大選過後已兩年半,這裡的黎明仍舊靜悄悄。幾千萬選民中,幾百萬的鐵粉中,竟然無一是男兒?
其實道理很簡單,要起事得有因,這個因就是大選中大面積舞弊的證據,推測臆想的不算,喝醉酒後夢周公時的神遊也不作數,不足以鼓動廣大民眾拋頭顱灑熱血。所以,也就沒人敢起來造反。
於是乎,千帆過後,剩下的只是一些酸酸溜溜唧唧歪歪的祥林嫂們,時不時從犄角旮旯跑出來,打一個滾,哭訴兩聲。唉,整得渾身都是土,怪可憐的。
證據不足,已成為粉粉們永遠的噩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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