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在朋友中散发传阅后,得到了积极的反响和支持,也有不同的意见反馈。笔者又做了进一步的了解与思考,制作了乘除法算理的示意图,加写了“情境教学可否取代算理”的一段。由于内容的扩充,思考的深入,标题改为:“也谈乘除法算理及其功用”,已发表。本文不必再读。敬请读者注意。 也谈乘法表述及交换律
近年来,乘法定义是否应该区分被乘数与乘数,成为小学数学教育争论的一个焦点。2001年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一改传统的“被乘数×乘数 = 积” 的表述为“乘数×乘数 = 积”。虽仅一字之差,小学数学教学受到的影响却是巨大的。著名留美数学教育专家马立平博士形容此举“打掉了支撑着大半壁算理体系的承重墙”。而倡导方则认为这座承重墙并无必要,新的乘法定义更符合乘法交换律。 只要认真阅读马立平博士于2022年7月发表的“小学数学教材中比问题插画更严重的问题:算理体系的垮塌(草稿)”,都会承认作者立论有据,说理严谨。本文在此文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探讨和补充。 一.被乘数与乘数可以互换麽? 数学知识源于生产和生活的实际,也在物理等学科之中孕育发展。 在小学引入乘法运算,是从“一行栽树8棵,3行可以栽多少棵?”、“一盒鸡蛋12个,5盒几个?”这类数物体个数的实例着手的。这里,被乘数与乘数的区分清清楚楚。 到小学高年级和中学,乘法的涵义会很快深化,应用范围将大大拓宽。尤其物理学科中,例子比比皆是: 例1. 密度与质量:铁的密度为7.87克/厘米3,计算一个1250厘米3铁块的质量。 算式:7.87g/cm3 x 1250cm3 = 9838g 例2. 匀速运动:一辆汽车每小时行驶75公里,7小时行驶多少公里? 算式:75km/h x 7h = 525km 例3. 热容量与温度变化:一壶水的热容量为5230焦耳/摄氏度,将水从200C烧开,需要提供多少热量? 算式:5230J/0C x (100-20)0C = 4.184 x 105J 三例中,被乘数分别为密度,速度和热容量;乘数为体积、时间和温度变化;而作为乘积的质量、路程和热量,则是乘法运算的目标和结果。参与运算的,是一个个完整的物理量;不但数字,单位也在其中。乘数的单位通过约分都被约掉,留下的恰好是乘积的单位。单位体现的是一个物理量的量纲,告诉人们它是什麽;甚至比数字更为重要。 从以上三例可见,被乘数与乘数量纲不同,意义不同,岂能互换?更不要提互换牛顿第二定律F = ma、欧姆定律 V = IR等公式中的质量与加速度,电流与电阻等各种不同的物理量了! 比照以上三例,“一行栽树8棵,3行栽多少棵?”的算式为: 8棵/行 x 3行 = 24棵, “一盒鸡蛋12个,5盒几个?”应写作: 12个/盒 x 5盒 = 60个 即使最简单的例子,乘法中的被乘数与乘数各自也具有不同的单位,承载不同的意义。 二. 乘法表述的承重墙:每份数 x 份数 = 总数 小学数学中,从数物体个数的简单实例入手引入乘法,得到的传统定义为:“每份数 x 份数 = 总数”,它相当于“被乘数 x乘数 = 积”,但意义更为清晰。这个定义提供了对乘法的实质性理解和把握;而且简单明了,小学生容易理解,也利于之后牢固掌握。 然而,这一定义是否可以涵盖意义较为复杂的乘法?譬如,前面的三例乘法是否符合此定义呢? 首先考查三例中的被乘数:密度为单位体积的质量,速度为单位时间驶过的路程,热容量为物体温度每提高一度所吸收的热量;将它们抽象为“每份数”是恰当的。而作为乘数的1250个厘米3、7个小时和80个摄氏度的温度变化,可以说都是“份数”。故三个乘法算式均契合“每份数 x 份数 = 总数”的乘法定义。与刚引入乘法时不同的只是,每份数、份数和总数不限于整数。 反过来也可以说,小学数学中,定义乘法为“每份数 x 份数 = 总数”,揭示了乘法的本质,亦为日后理解科学中更复杂的乘法预留了空间。 其他如: 加速度 x 时间 = 速度变化, 压强 x面积 = 压力, 电流 x 时间 = 电量, 功率 x 时间 = 功 (或能量转换); 等等,均为“每份数 x 份数 = 总数”的模式。至于牛顿第二定律, 欧姆定律等公式,尽管表面上不易看出;细究起来,亦暗含该模式,或其延申和变形。这一点此处不赘。 未知新课标无视被乘数与乘数的差别,采用“乘数 x 乘数 = 积”这样空洞的表述,如何能够让学生产生直觉,明白乘法究竟是怎麽回事?! 三. 乘法表述的三层台阶 数学与科学中新概念的建立,众所周知,其基础除生产与生活实践外,还有已确立的概念。乘法即建立在加法的基础之上。引进乘法之初,很自然地将其解释为“若干相同加数之和”。此为理解乘法的第一个台阶。 但这样的解释对思维高度的提升有限,很难揭示乘法的本质。于是上升到第二层台阶,即“每份数 x 份数 = 总数”。 这一定义不但提供了对乘法的实质性理解和把握;而且作为乘法的逆运算,除法的算理水到渠成:总数除以份数为等分除,总数除以每份数则为包含除。 将乘法延伸到分数与小数,用此定义亦轻而易举。譬如6 x 2/3, 解释成每份6个,2/3份。而2/3 x 6 的意思是每份为2/3, 共6份;意思也很清楚。若再以6个2/3相加来解释,好比上了第二层台阶又退下去,从第一阶卖力跨到第三阶,自然不必要。 可见,小学乘除法的教学中,“每份数 x 份数 = 总数”的定义发挥着重要作用,“承重墙”的说法不为过。 那麽,什麽是乘法概念的第三层台阶呢?乘法的核心,无非一个“倍数”概念,包括分数、小数或百分数作为倍数。乘法即“求某一数量的若干倍”。这个第三层台阶,就是我们的目标,也是每个懂得基础数学的人所理解的乘法。上到了这一层,含分数和小数乘除法的解释简便易行,不必再拘泥于“每份数 x 份数 = 总数”的定义。 譬如,分数作除数的算理是一个难点,但用倍数概念解释起来却颇为简单。以4 ÷ 2/3为例,可以有两种解释。对应于包含除的是,求4为2/3的多少倍?另一种,一个数的2/3是4,求这个数;则对应于等分除。 抽象化、一般化是数学的目标。由“相同加数之和”, 到“每份数 x 份数 = 总数”,达到“求某一数量的若干倍”;乘法表述的这三层台阶,由简单到复杂,由具体到抽象,由个别到一般;为学生思维的训练和素养的提升提供了一段科学的路径。 四. 关于乘法交换律 取消被乘数与乘数的区分,倡导者的依据是乘法交换律。我们来看一看这样做是否合理。 先定义乘法,才谈得上两个数能否交换。“一行栽树8棵,3行栽多少棵”与“一行栽树3棵,8行栽多少棵”尽管结果相同,毕竟先要懂得并算出24棵,才得到答数相同的结论。定义乘法而以交换律为依据,逻辑不通。 交换律适用于纯数字相乘。或者说,交换律只是在做数值计算时可以使用,讲解乘法概念时不宜。在实际问题中,除极少数情况外,交换被乘数与乘数的数字结果相同;但这样做要麽改变了情境,要麽失去了意义。 3个8和8个3皆为24,确实很简单。然而,在初学乘法的小孩子脑中,这样说不无几分抽象,需要以实物来支撑。故我们从“一行栽树8棵,3行栽多少棵”着手。被乘数与乘数的区分来自于生活或生产实际,自然而然,并不是人们强加的。 面积计算似乎是支持交换率的一个较强的例证,属于前面提到的“极少数情况”。如一张长30cm、宽20cm的纸,面积的计算:30cm x 20cm = 600cm2,或 20cm x 30cm = 600cm2 均可。但若这样端给小学生,他们不一头雾水才怪!读者想必都记得,当年老师是这样讲的:1cm2就是边长为1cm的小方块;然后把纸分为30行,每行宽1cm;得知每行有20个方块,乘以30行,从而算出600cm2的面积。故小学生可以理解的算式为: 30cm2/行 x 20行 = 600cm2。请看,被乘数与乘数的区分绕得开麽? 再者,本文讨论的乘法为标量相乘的基本运算。以后的数学或物理课还会学习矢量乘法,甚至矩阵相乘,等等。其中有的交换律成立,如矢量之间的点乘;有的不成立,如叉乘。故即使不考虑单位,交换律于乘法也并非理所当然,需要十分注意。 2023年6月9日
作者简介: 沈乾若,北京大学物理系毕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学硕士,加拿大西蒙菲沙大学数学博士。《加拿大博雅教育学会》名誉会长,《融汇中西教育论坛》召集人。中国大陆和加拿大数十年大、中学教学及办学经验。现为独立教育学者,从事比较教育研究。研究方向为教育体制与政策,基础数学与科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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