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澀中年戀》中篇火辣情愛小說連載(74 )
作者 若雲
“你這混蛋,我要告你·····”局長想發作,一想是初戀情人,深感後悔地求饒: “對不起,對不起,你要我怎麼補償你都可以,錢或別的什麼·····”春梅十分委屈似的真哭了,她說: “我和你前世有冤,我才不要什麼。我用嘴親你的肉弟弟,你也用舌頭嘴巴添我的肉XX,這就平了。”局長高興死了,這是他的拿手好戲,他真爬在下面死親死吻,讓春梅十分享受。最後二人開開心心地分手,再也沒有見過面。 二年後,春梅聽姐姐說,曲局長死了。說是得了艾滋病和龜頭癌,大概是怕丟人,聽說死後就火化。不僅沒有開追悼會,還開除他的X籍,撤銷一切職務,終生剝脫什麼權利。
結婚多年,李魁才知道,春梅最近和她當年的“備胎”還一直發生性關係。心裡想: “自己找了一個老婆,比阿慶嫂還不尋常。她自己有地位,號稱考上付專,工資也提了二級,可謂是地地道道的女‘溜子’,又竟然把我這男 ‘溜子’耍了好幾年,應該稱得上是女 ‘空子’。”李魁的阿Q精神又來了,覺得今生有一位溜子加空子的老婆,應該是夠幸運了。她本來就被一大把男的弄爛了,現在多一個“備胎”又算什麼?想通了,心裡也就舒服了。
最近他朋友從國外旅遊回來,竟然總結了幾句話,專罵我們自己人,她說她發現,‘國人到國外,最喜歡搶購名牌衣服,買完就在店門口吃方便麵,晚上再到火車站或飛機場睡覺,省錢!回到家,炫耀名牌衣服,琢磨領導心思,找機會順着杆子爬,弄個一官半職。一旦到手,子系中山狼,得志更猖狂;像猴子升天,卒子過河,橫衝直撞。這些人吃狗肉,壓下人,或嫖男,或奸女;和尚打傘,無法無天,作惡不嫌多,欺人不嫌少。’李魁來回於中國和麗國,也看到這種現象,老天會給這些人有好回報嗎? 李魁在和春梅發生性關係之前,也認識一位離婚女子,她叫三妹,只有過一次性X,是在公園的樹蔭下的櫈子上。不久,他到麗國去看比較正式的戀愛對象,誰知睡了二個晚上,就開始吵架分開了。 接着和春梅認識幾小時,就有了性生活,二個多月就結婚。李魁認為,男人很難離開女人,沒有女人特別難受。他幾次去找有過一次性關係的三妹,二人相見,舊情復燃。她們每次見面,雙方很默契,都是先性X,然後再談笑,或一起吃飯,或逛公園等。李魁暗暗慶幸,發現三妹和春梅的性慾不亞於自己,甚至更強烈。他也把三妹作為自己的“後備性胎”,正因為這樣,對春梅和“男備胎”經常同居性X就不太在意了,也算扯平了。
李魁從京都回來,一天,他見春梅的女兒進來,發現她越長越好看,不是天仙勝似天仙。他有點不要臉地把春梅找來,關上門,儘管女兒在門外,也不客氣地脫春梅的褲子。春梅開頭不明白,高興地悄悄問他: “怎麼啦?昨天晚上弄了幾次,現在又要?”李魁不理她,抱着她的屁股,春梅對李魁的這種強姦,開頭不太舒服,隨着他的深入淺出,也漸入佳境,一會就狂熱地抱着李魁,露出老母狗的惡相,又咬又吻直到弄出來了,李魁才上氣不接下氣地對春梅說: “現在我突然明白了,你為什麼老挨你前夫打,還不和他離婚。我要見你前夫,行嗎?”她剛回過神來,聽到李魁莫名其妙的話,不好氣地把他推開: “神經,見他幹啥?”李魁不生氣,不准春梅穿衣服,把她的裸體抱到懷裡,又摸又吻地說: “你前夫一定很好看。”春梅被他弄得又起性了,在他耳邊悄悄說: “別動,別說,聽我的·····”二三小時後,春梅覺得有點累,但心情特好,笑着說: “起來,穿衣服。一男一女,赤身裸體,抱着很危險,會衰竭。穿好衣服,我告訴你,關於我前夫的事。”二人穿好衣服,來到餐廳。春梅見女兒出門了,問他: “你怎麼知道我前夫好不好看?你為什麼要見他?” 李魁問她: “如果如實告訴你真話,你會生氣嗎?”沒有等春梅回答,他又很自信地說:“我今天一見你女兒,就發現她不像你。她比你美多了,身材比你高,比你妖嬈,是真正的婷婷玉立。所以,我認為你前夫很漂亮,也正因如此,他那麼狠地朝死里打你,你還不肯離婚,是嗎?”春梅很佩服他的想像: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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