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丟了-主耶穌基督講寓言 路加福音15:1-7 [路15:1] 眾稅吏和罪人都挨近耶穌,要聽他講道。 [路15:2] 法利賽人和文士私下議論說:“這個人接待罪人,又同他們吃飯。” [路15:3] 耶穌就用比喻說: [路15:4] “你們中間,誰有一百隻羊失去一隻,不把這九十九隻撇在曠野,去找那失去的羊,直到找着呢? [路15:5] 找着了,就歡歡喜喜地扛在肩上,回到家裡, [路15:6] 就請朋友鄰舍來,對他們說:‘我失去的羊已經找着了,你們和我一同歡喜吧!’ [路15:7] 我告訴你們:一個罪人悔改,在天上也要這樣為他歡喜,較比為九十九個不用悔改的義人歡喜更大。” 路加福音15章一連記錄了主耶穌基督講的三個比喻,三個失而復得的小故事。丟了一隻羊,丟了一塊錢。還有一個是講一位富有的爸爸,等回了離家出走的小兒子。 稅吏和罪人緊挨着主耶穌要聽他發言。法利賽人和文士也在場,但不是來聽講的,是來挑刺兒的。 稅吏,罪人,文士和法利賽人其實都是上帝所丟失的羊。只是一群知道自己走丟了,想找回來。文士和法利賽人也丟了,當時還沒有意識到而已。 丟失了自己而不自知,實際上是一件非常危險的事情。就如同19世紀丹麥神學家,哲學家索倫·克爾凱郭爾在他的著作, 《致死的疾病:關於建設和覺醒的基督教心理學闡述》所論述的,是最大的危險: “最大的危險就是失去自我,它可以悄無聲息地發生,就好像沒丟一樣無法察覺。 沒有其他的損失會如此悄無聲息地發生; 任何其他損失——一條胳膊、一條腿、五美元、一個妻子等等——肯定會被注意到。” “The greatest hazard of all, losing one’s self, can occur very quietly in the world, as if it were nothing at all. No other loss can occur so quietly; any other loss - an arm, a leg, five dollars, a wife, etc. - is sure to be noticed.” ― Søren Kierkegaard, The Sickness Unto Death: A Christian Psychological Exposition for Upbuilding and Awakening 主耶穌為什麼要將他們(我們)比喻成綿羊?綿羊固執又軟弱,需要牧羊人時時刻刻地照顧和保護。迷路的綿羊剛被從泥坑裡拉出來,下一秒很可能又跳回同樣的泥坑裡,這就是綿羊的個性。我們在神的眼裡就像綿羊一樣。 主耶穌用的這個比喻是說100隻羊群里如果有一隻丟了,他會撇下99隻,任憑99隻羊兒們在曠野里遊蕩,自己去尋找丟失的那一隻。在人看來這樣做顯然沒有計算經濟成本,因為他有可能失去整個羊群。有一種假設可以用來解釋這種看上去不合理的舉動,那就是這隻丟失的羊在牧羊人的眼中無比珍貴,價值連城。當神找到了祂的羊的時候,祂是多麼地歡天喜地。看來這隻失而復得的羊的確在神眼裡貴如珍寶。 亞洲文化中很少講到個人價值,更多的是在宣傳以集體的利益為重。倡導個人為集體的利益犧牲和奉獻,個人沒有價值,個人形象也模糊。但實際上我們每一個人自覺不自覺的,都有個人定位,我們的定位決定了我們的行事方式和與他人交往方式。如果知道了你自己在神的眼裡是無價之寶,你跟神、跟人互動時會不會不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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