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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婚外情,出轨,偷情 |
| 声明:此乃偶的一点点感悟。偶非法官,非记者,亦非卫道者,更不喜gossip。偶这样写,不代表偶是完人,只能说明偶是个死板且乏味之人。
婚外情: 是一种发生在婚姻之外的感情.
情理上说,有些当事人感到是合情合理,有几种可能:
一开始,没睁大眼睛好好挑选,货没对味.所以后悔莫及,只有投入他人的怀抱;
自己的品味变了,而另一半没及时地快步跟上, 所以看不上了, 迫不及待地投入他人的怀抱;
生活单调乏味,外出寻找新鲜或刺激,一时的冲动.
另一半有了婚外情,报复对方,或寻求同情或安慰等等.
发生感情没有对错之分。但婚外情有个婚字,而这个婚是受法律承认和保护的. 在法制社会里,结了婚,再有婚外情,就不合法了. 尽管现今有许多不合法的事情存在,还是应遵纪守法。
出轨:原意是指火车脱离轨道,结果可想而知:灾难.当感情出轨后,其实效果是一样的,虽然不会直接造成人命伤亡,但会造成感情伤亡,最直接的受害者是另一半.当然当事人最后可能也会受到伤害,然而,自己是肇祸者,虽令人同情,也受到良心的指责.
偷情:偷是个非常负面的词,多数时候和坏人或坏事相连,比如, 小偷,偷窃,偷窥,,偷偷摸摸,偷懒磨滑,偷鸡摸狗,等等,总之,不是好词.当和情联在一起时, 由于情是个看不见摸不着的东东,无法象把小偷送到警局那样,只有受到舆论或谣言的压力.虽然偷情的原因种种,或许值得同情,但偷情还是个见不得光的事,只能偷偷摸摸象做贼似的.
上述三种说法是同一个意思,但偷情却慢慢用得少了。 这说明社会观念进步了,更多包容了,但这并不等同可以接受了.
无论什么原因, 尽量不要去做违法的事,害人的事或见不得光的事.
没感情的婚姻,可以中止。
相见恨晚的感情,等把合法的婚姻解体了,再到一起也不晚。千万不要脚踏两只船,随时有掉到水里的危险。在当今社会,男女各顶半边天,齐人之福,很难实行。
喜好萍水相逢的一夜情,或喜欢逢场作戏,或喜欢常常有心动感觉的人,最好选择不要结婚,或离婚。单身一人,自由自在,不受舆论的指责,不受法律的约束,不受良心的责备,何乐而不为?为什么身要挤进围城而心却留在四方八方? 这样害人不利己。
要革命就会有牺牲,做任何事情都要付出代价。想得到新人或自由,就必须准备好失去一些旧的东东,像是财产,孩子,家庭的关爱等等。如果是真情而不是一时的头昏,就值得奋不顾身,又何必在乎身外物,又何必顾及旧人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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