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美國高校的校長招聘和任免 前段時間,美國三所頂尖大學的校長在國會就校園內針對猶太人的歧視和仇恨行為問題參加了聽證。由於三位校長都不能對議員提出的有針對性的問題給出明確的答案,這場聽證會在美國社會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在哈以衝突越演越烈,猶太人在美國社會的地位和目前的處境遭到前所未有的衝擊的背景下,三位校長都受到了來自學校捐助者(尤其是猶太人社區的捐助者)和社會其他層面的質疑。在空前的壓力下,尤其是學校最大的捐贈者之一 宣布撤銷捐助的情況下,賓大校長 自願提出辭去校長職務(但保留她的法學院教授職位)。而哈佛和MIT兩校的校長卻受到了校董會的無條件支持,儘管哈佛校長在聽證會後很快對自己的言論道歉,並聲稱針對猶太人的種族滅絕和仇恨言論在哈佛不會受到容忍,這兩位校長目前沒有下台的跡象。
這場風波讓很多人對美國高校校長這個職位產生了前所未有的興趣。由於三位校長正好都是女性(其中一位還是父輩來自海地的非裔),也引起了很多關注。這篇就從我了解的一些情況,來介紹一下美國高校校長招聘和任免這個話題。
美國大學的“三權分立”和董事會制度
根據教育部2022年發布的相關數據,美國共有2600多所四年制的高等教育機構(另外還有大約1300 所兩年制的社區學院)。在2600多所四年制大學中,公立大學大約有1500所,其餘的是私立學校。和中國的高等教育體系不一樣的是,雖然美國的大學要得到聯邦教育部的許可才能註冊辦學,但大學與教育部之間並沒有直接隸屬的關係。美國的公立大學大部分是州立學校,每年會獲得一定的州財政撥款作為學校運作經費(其他的部分則由學生學費和社會捐贈來負擔),而私立大學則基本上依靠學費收入和社會捐贈提供運作資金。雖然州政府對州立大學有財政撥款,但並不直接干預和經管學校的運作,甚至連校長的任免,也不需要州政府的批准,而是由學校董事會來負責的。從一定程度上講,美國大學的運作也是三權分立的,教育部和州政府通過相關立法和規章制度來規範學校的運作(比如學校必須滿足一定的規模和運作表現才能擁有接受聯邦貸款的資格),有點像legislative branch. 校長和學校的各級管理層就是“ executive branch ”。而學校的董事會則是監管和仲裁機構(有點像聯邦政府的 “judicial branch” )。 三者相互制約,相互平衡。
所以這裡有必要先介紹一下美國高校董事會這個機構。
如果我們把美國的大學看成是一個上市公司,那麼它的最高權力機構並不是校長,而是校董會( Board of Trustees, or BOT)。每個學校的校董會一般有9-15人組成。州立大學的校董會成員一般由州長直接任命,私立大學的董事會成員則由現董事會成員集體投票產生。和公司的董事會不一樣的,學校的BOT成員絕大部分都是非行業從業者(也就是“外行”),但他們理論上講應該是“利益相關者”的代表( representatives of stakeholders)。也就是說,這些董事會成員應該代表學校的受益人和利益相關者。而由於高校的服務對象不僅僅是學生(直接的受益人,或者“服務對象”),而且也包括社區和社會的各個階層(學生畢業後要在企業和其他組織就業,學校的科研項目也會直接或間接地服務於企業和其他社會組織,等等),所以這些董事會成員常常來自社會各階層和各行各業。大部分董事會會有幾個名額給校友代表,而其他的位置則一般由在本地區比較有成就的社會人士代表。私立大學的董事會一般會有好幾個名額留給捐贈者的代表(donor representatives),畢竟作為自己學校運作資金的主要來源之一,這個群體需要在學校的最高決策機構有一定的話語權。一般董事會還會有一兩個位置留給學生代表,但他們的投票參與權受到一定的限制(比如教授的終身職位授予,學生董事會成員就不能參加投票,以避免可能的利益衝突)。 
和公司的董事會成員不同的是,高校的董事會成員絕大部分是義務服務的(volunteers),沒有報酬,而且有些學校甚至還要求BOT成員每年要給學校捐一定的款項來表示對學校的支持。當然,BOT成員如果代表學校去相關政府部門參加聽證會,或者出席募捐活動,活動的費用和差旅費學校是會負擔的。但校董會不是一個全職並會帶來經濟收益的職位。很多參加校董會的成員都是在各自的領域裡功成名就的專業人士,對他們來說,被選為校董會成員是回饋學校,回饋社會的一個公民義務,往往也是自己職業生涯成就的一個肯定,是一個很有榮譽的事情。這個體質也充分體現了美國社會對志願服務,回饋社會的行為的推崇。 作為學校的監管機構(governance body),校董會一般不會直接參與學校的常規運作。但他們有一個非常(可以說最)重要的職責,那就是校長的任免和每年的校長業績評估。當然,學校的一些重大決策,比如五年發展規劃的制定,每年的財政預算,新的學科或者學位的批准,教授的終身職位的授予,重要的行政職位比如學院院長,副校長的任命等,都需要他們的批准。董事會一般一年開三到四次會議,有些學校的董事會設有不同的委員會,分管具體的事物 , 比如人事,財政,學術事務等等。 董事會的成員任期一般是3-6年。為了保證董事會的多元化和新鮮血液,州長會同意一些現有董事會成員的留任申請,但每3年一般都會有新的成員被任命。
高校校長的招聘和任免 作為一校之長,美國的高校校長的主要責任是制定學校的長期發展戰略,學校主要行政人員的任免和管理(一般大學會有好幾個副校長直接向校長負責,包括學術副校長,行政副校長,分管學生工作和招生的副校長,以及人事事務副校長等),而不會直接負責太具體的事物。這和美國總統的工作有點類似(兩者都是“ President”?”)。他/她更像一個學校的精神領袖和意見領袖,是學校的招牌和門面(figurehead ),也是學校在社區(這裡的社區可大可小)的代表。所以校長很多時間並不是花費在學校的內部事務,而是與外界打交道(州政府,州議員和議會,捐贈者,企業界代表等等)。而內部事務的管理則是由校長手下的分管各方面事務的副校長負責的。
因此,儘管大部分高校的校長本身也是學術界出身,一般都是從教授做起,經過院長,副校長這些台階一步步走到校長這個位置,但這並不是校長的必要條件。畢竟,學校的學術負責人是分管學術的副校長/教務長(provost),而不是校長本人。也因此,在一些美國大學,校長並不是學術界背景,而是曾經的政商界名人。這方面有名的幾個例子包括:
- 前美國國土安全局局長 Janet Napolitano (2009-2013), 離開政界後擔任加州大學系統的校長(President of th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System, 2013-2020); 
- 前印第安納州長 Mitch Daniel , 離開政界後擔任普渡大學校長(2013-2022; 丹尼爾擔任普渡大學校長的十年裡,利用他豐富的政商資源,為普度大學做出了非常傑出的貢獻。他的繼任者是華裔科學家 蔣濛 Mung Chiang)。
- 哈佛大學前校長 ,早年在哈佛大學任經濟學教授。1991年離開學術界擔任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師。1993年被克林頓總統任命為美國財政部主管國際事務的副部長;1995年任財政部副部長,1999年接任老上司魯賓擔任財政部部長;離開政界後在2001-2006年擔任哈弗大學的第27任校長。後因一些關於女性在科學界和工程界的地位的言論受到廣泛批評,於2006年辭去校長職務。之後短暫進入對沖基金行業,並於2008年再次回到政界,擔任奧巴馬總統的白宮國家經濟事務委員會主任。可以說是一位橫跨政商學界的領袖人物,也是一位“非傳統”型的大學校長. 
前國土安全部長,後擔任加州大學系統校長Janet Napolitano 
前印第安納州長Mitch Daniels,後擔任普渡大學校長。有段時間考慮過參加總統競選,後因夫人不願意他再回到政界沒有參加 
普渡大學現任校長蔣蒙 
前哈佛大學校長,財政部長,職業生涯橫跨政,學,商三界的經濟學家 Larry Summers 
那麼,大學校長的招聘過程一般是怎麼樣的呢?
一般來講,校長的招聘和選擇由董事會主持,過程比較複雜,參與人員眾多,歷時也比較長,這是由校長這個職位的重要性和複雜性決定的。和終身教授和其他的行政人員招聘一樣,校長的招聘也是全國性的,而且一般會有專門的職業招聘顧問公司(相當於獵頭公司)提供專業的協助整個過程。當校長的空缺出來之後(一般是因為現在的校長宣布退休,或者接受了其他職位,或者因為其他原因辭職或者被迫離職),董事會會出面組成一個招聘委員會,小組成員一般會由學校的各級員工組成,包括教職工代表,員工代表,學生代表,校友代表,有的還會有一兩個社區代表。招聘委員會在董事會的監督下,與職業招聘顧問公司一起協調負責招聘的具體工作。
招聘的第一步,是根據學校的歷史,現狀和未來發展方向來確定學校對新校長的要求和遴選標準。根據這個要求和標準,遴選委員會與招聘顧問公司會擬定一個招聘廣告( ),在相關的雜誌,報紙,和其他媒介發布,同時也向學校的教職工,校友及其他大學和研究機構和基金會發函邀請推薦合適人選。待初步候選人名單確定後,遴選委員會會根據遴選標準選出10-15個人選進行第一輪面試(一般為視頻面試,但也有學校會將初選候選人請到一個第三方地點,比如在學校所在地的機場附近的酒店,集中兩三天進行這一輪的面試)。此後會選出3-5個最終候選人,邀請到學校進行校園面試。
校園面試一般會進行1-2天。候選人會與各個層面的學校代表見面(學生代表,教授代表,員工代表,校友代表,院長和副校長及其它行政管理層等),並作公開演講。參與這些會面和參加演講的學校教職工和學生們都可以有提供自己的反饋的機會(一般是網上問卷)。遴選委員會則會將這些意見和反饋匯總,在所有的候選人都面試結束後,對董事會給出自己的推薦結果。當然,最終權在董事會手上,但遴選委員會的意見是董事會決定的很重要的一個因素(尤其是在遴選委員會廣泛地聽取了其他學校成員的反饋的情況下給出的推薦意見)。
確定新校長的最終人選後,董事會的下一個重要任務就是擬定聘用合同,包括何時開始上任(一般從確定人選到上任會有幾個月的過度時間,以便於雙方做好各種交接和過渡工作),校長的薪酬和其他福利,任期,業績評估,解除聘任的手續和過程等。充分體現了美國這個契約社會的精神。
高校校長的任期一般是5-10 年,大部分的學校每年都會由董事會負責考核評估,並將評估結果公諸於眾(在BOT大會上公開)。這是董事會除遴選校長外的另一個重要職責(畢竟,大學校長這種職位的在任期一般不會短,所以招聘校長這種工作一般也是好幾年才會有一次機會)。有些學校會公開向學校的利益相關者(學生,教職工,以及社區人員)收集反饋意見,讓這些群體對校長在重要的業績內容提供反饋,比如在學校策略方針制定和實現方面的表現,領導力,學校治理,人員管理,財政資源的開發和管理,溝通能力,多元化,等等方面。這些考核意見會形成正式的報告,對校長的獎懲,去留有直接影響。
總之,美國大學校長的聘任和任免是一個複雜的多方參與和平衡的過程,也充分體現了美國這個民主社會的一些運作特點,值得我們更多了解。 從OpenAI 政變說開去- 談談公司治理和行業監督(上) 從OpenAI ”政變”說開去- 談談公司治理和行業監管(下) 我的美國高校管理這個生涯回顧(7)- 財政資源的管理和開發 我的美國高校管理職業生涯回顧(4)- 談談教授的招聘(上) 我的美國高校管理職業生涯回顧(5)-談談教授招聘(下) 我的美國高校管理生涯回顧(8)- 團隊的建立和管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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