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家与范例体系范畴的联系
1)巴门尼德的“是”,相当于范例的“相对”
2)柏拉图的“Form”,相当于范例的“绝对”
3)康德的“自在之物”,相当于范例的“绝对之相对”
4)黑格尔的“绝对理念”,相当于范例的“相对之绝对”
5)胡赛尔的“精神现象”,相当于范例的“相对之相对”
6)海德格尔的“存在”,相当于范例的“小绝对”
7)范例体系的“本体”,“大绝对/绝对之绝对”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