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整本圣经中,谈到神的儿子,耶稣基督,他在为人33年半年生活中唯一有的就是神给他的“十字架”。
主耶稣背着他的“十字架”,上髑髅地,就在那里被钉了十字架,也钉了那两个犯人,一个在右边,一个在左边。无罪的耶稣,代我们赎罪, 神的羔羊,为我们这些罪人流尽了最后一滴血。
李常受弟兄在他主译的恢复本圣经里,有73处经文谈到主耶稣的“十字架”,第一次提到是在马太福音10章38节,“不背起他的十字架,并跟从我的,也配不过我。”
最后一次提到“十字架”是在启示录11章8节,“他们的尸首倒在那大城的街道上;这城按著灵意叫所多玛,又叫埃及,就是他们的主钉十字架的地方。”
参见Appendix_01: 主恢复版本“圣经”中73处“十字架”经文抄录。
李弟兄在他恢复本圣经所有注解里,也有多达436处提到神儿子,主耶稣基督与他的“十字架”。
第一次在注解里提到“十字架”是在创始记1章6节注2,“在诸水之间造出广阔的空间,将诸水分开,在属灵上表征借著十字架的工作,将属天的事与属地的事分开;(西三1~3,来四12;)这是产生生命的第五条件。”
接着在创始记2章9节注2,和2章21节注1,又两次提到“十字架”功效说,“神要为自己产生一个补满,就首先成为人,(约一14,)由神创造亚当所预表。(罗五14。)这里亚当沉睡,为著产生夏娃作他的妻子,预表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为著产生召会作他的配偶。
(弗五25~27。)借著基督的死,他里面的神圣生命得以释放;借著他的复活,他释放的神圣生命得以分赐到他的信徒里面,为著构成召会。(见约十九34注1。)借著这样的过程,神在基督里已经把他自己连同他的生命和性情,作到人里面,使人可以在生命和性情上与神一样,好作他的配偶与他相配。”
第436次在注解里提到“十字架”是在启示录12章9节注1,“神的仇敌撒但,已经被主耶稣在十字架上审判了。(约十二31,十六11。)接著,需要得胜的信徒来完成这审判,执行这判决。得胜的信徒和撒但争战,实际上就是执行主对撒但的审判。至终,借著他们的争战,撒但要从天上被摔下去。见九1注1。”
因此,李弟兄他本人不仅在他的93年生命经历中,一直被“十字架”对付着,而且在他著作中,更是多次、反复提到基督徒,必须要经过“十字架”的功课,才能得胜。基督和他的十字架,是召会中所有难处的惟一解答 (见哥林多前书生命读经)。
Appendix_02 - 10是主恢复版本“圣经”中436处“十字架”经文注解抄录。
我真不知道,更不明白,为什么基督教界一直误传李弟兄不要十字架对付?但这不是本文系列的重点。留待以后分解。
(未完待续)
zt:李常受勾消叫人受苦的十字架道理的前因后果
主恢复版本“圣经”中73处“十字架”经文抄录
恢复本圣经"十字架"注解_02
恢复本圣经"十字架"注解_03
恢复本圣经"十字架"注解_04 恢复本圣经"十字架"注解_05
恢复本圣经"十字架"注解_06
恢复本圣经"十字架"注解_07
恢复本圣经"十字架"注解_08
恢复本圣经"十字架"注解_09
恢复本圣经"十字架"注解_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