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 处 | 注 解 |
路 22:42 注1 | 指救主在十字架上的死。 |
约 1:14 注2 | 罗八3指出,这肉体是罪的肉体,但只有肉体的样式,没有肉体的罪。成为这肉体的,乃是话,这话就是神,就是完整的三一神。(1。)这话成为肉体,乃是三一神成为肉体的人,就是有罪的人,使神进入有罪的人,与有罪的人联结为一;但只有这有罪之人的样式,没有这有罪之人的罪。如此,祂成了一位无罪的神而人者─神人,是完整的神,又是完全的人,兼有神、人二性。祂这二性虽调和为一位神人,二性各自的特质却仍分别存在,并没有混合成为第三性,乃是神性在人性里生存,并借着人性而显出,丰丰满满的有恩典,有实际。这恩典乃是神来给人享受,这实际乃是神来给人得着。这样,那看不见的神就得以显出,给人得着并享受作他们的生命,以完成祂新约的经纶。
神成为肉体这一事实,与当时智慧派(Gnostics)的学说相反。他们说,肉体是属邪恶之物质的,清洁的神怎能和邪恶的肉体联合?多西特派(Docetists)根据智慧派的学说,否认基督是在肉体里来的。(约壹四2。)约翰写这福音就是为着驳倒多西特派这异端,有力的证明神而人者的基督,确是神成了肉体,不过只有其形,而无其罪,为要借着这肉体一面废除魔鬼,(来二14,)并除掉人的罪,(来九26,)一面使神与人联结,借着人性得着彰显,以成全祂荣耀的定旨,就是祂在永远里,为着将来的永世所计划的。
约翰福音深处的构想,是神成肉体的基督,来作神具体的化身,犹如帐幕(14)和圣殿,(二21,)给人接触并进入,而得享神里面的丰富。这帐幕或圣殿,有外院子、圣所及至圣所。所以约翰首先指出,基督乃是帐幕外院子里,预表十字架的祭坛上除罪的羔羊,(29,)又像预表十字架的杆子上所举,使人得生的铜蛇。(三14。)这指出基督如何在祂的救赎里,给信祂的人得着,使他们脱罪而得生,以进入祂作帐幕所预表之神的具体化身里,得享神里面的一切丰富。十三章的洗脚,可看为帐幕外院子里的洗濯盆,洗去亲近神者所受地上的污秽,以维持他们与神的交通,和他们彼此的交通。到十四章,基督就把接受祂的人带进圣所,经历祂作陈设饼所表征生命的粮,(六35,)和祂作金灯台所表征生命的光。(八12,九5。)最后,在十七章,基督最高最奥的祷告,就是金香坛上焚烧之香所表征的,更把享受祂作生命、作光的人,带进至圣所,与祂一同进入对神最深的享受里,得享神所赐给祂的荣耀。(十七22~24。) |
约 3:14 注1 | 本章论到重生。重生一面将神的生命,连同神的性情带进我们里面;另一面也了结我们肉体中撒但邪恶的性情。在创三,撒但化身为蛇,将他的性情注射到人肉体里。当以色列子民得罪神,为蛇所咬之后,神吩咐摩西举起铜蛇,替他们受神的审判,凡望那铜蛇的就活了。(民二一4~9。)那是个预表。在本节,主耶稣把那个预表应用到自己身上,表明祂成为肉体,乃是成为罪之肉体的样式,(罗八3,)就是铜蛇的形状,有蛇形而无蛇毒。基督成为罪之肉体的样式,却与肉体的罪无分无关。(林后五21,来四15。)当祂在肉体里,在十字架上被举起时,古蛇撒但因着主的死就受了对付。(十二31~33,来二14。)这就是说,堕落之人里面的蛇性受了对付。当人在基督里由神的生命所重生时,他那属撒但的性情就废止了。因此在这段话里,主向尼哥底母启示重生时,特别说到这一点。
尼哥底母可能自认是个有道德的好人。但本节主的话含示,无论尼哥底母外面多好,里面仍有撒但的蛇性。他是亚当的后裔,被古蛇毒害,里面有了蛇性。他不仅需要主作神的羔羊除去他的罪,(一29,)也需要主成为蛇的形状,在十字架上对付他的蛇性,使他得着永远的生命。照二章所立定的原则,这就是变死亡为生命。 |
约 6:54 注2 | 这里肉和血是分开题的。血和肉分开是指明死。因此,主在这里清楚指明祂的死,也就是祂的被杀。祂为我们舍了身体,流了血,使我们得着永远的生命。吃祂的肉,就是凭信接受祂为我们舍了身体所作成的一切。喝祂的血,就是凭信接受祂为我们流血所完成的一切。这样吃祂的肉喝祂的血,就是藉相信祂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所作成的,好在祂的救赎里,接受祂作生命和生命的供应。我们把本节与47节相比,就能看见,吃主的肉,喝主的血,等于相信祂,因为信或信入,就是接受。(一12。) |
约 7:39 注1 | 神的灵从起初就有了,(创一1~2,)但那灵,就是基督的灵,(罗八9,)耶稣基督的灵,(腓一19,)在主说这话时还没有,因为祂尚未得着荣耀。耶稣是在复活时得着荣耀的。(路二四26。)祂复活后,神的灵就成了那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复活之耶稣基督的灵。基督在祂复活的晚上,已将这灵吹到门徒里面。(二十22。)现今这灵乃是另一位保惠师,就是基督受死之前所应许实际的灵。(十四16~17。)当这灵还是神的灵,祂只有神圣的元素;当祂借着基督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并复活,成了耶稣基督的灵,祂就兼有神圣与属人的元素,连同基督成为肉体、钉十字架和复活的一切素质和实际。因此,祂现今乃是包罗万有耶稣基督的灵,作了活水给我们接受。(38~39。) |
约 8:3 注1 | 本福音选录九件事例,证明主是人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前六件记在三至七章,形成一组表号,表征主是我们的生命和生命的供应,在积极方面使我们得着重生、满足、医治、点活、喂养并解渴。后三件记在八至十一章,形成另一组表号,表征主是我们的生命,在消极方面救我们脱离罪、瞎眼和死亡,这三样主要的消极事物。
本章的事例,向我们启示一切与罪有关的问题:(一)罪的源头,就是魔鬼;(二)罪的三个主要项目,就是奸淫与淫乱、杀人、谎言;(3,41,44;)(三)罪的辖制或奴役;(四)罪的结局或结果,就是死;(五)谁是没有罪的─主;(六)谁有资格定人的罪─主;(七)谁能赦免人的罪─主;(八)谁能释放人脱离罪─主。主是永存的神,是那伟大的“我是,”成了人子,在十字架上被举起来,担当我们的罪,所以祂能赦免我们的罪;并且主是永远的神,能进到我们里面作生命和光,把我们从罪的奴役和黑暗中拯救出来。
本章的事例也描述律法(5,17)的宗教,(由圣殿所代表─2,20,)无法释放人脱离罪和死;但主耶稣这位“我是,”成了人子,为着蛇所毒害的人在十字架上被举起,能作宗教和律法所不能作的事。本章给我们看见,基督这伟大的“我是,”不仅与罪和死相对,也与宗教和律法相对。 |
约 8:44 注1 | 因为魔鬼是罪人的父,所以罪人是魔鬼的儿女。(约壹三10。)魔鬼是那古蛇,(启十二9,二十2,)罪人也是蛇类,毒蛇之种。(太二三33,三7。)因此,罪人需要主在蛇的形状里,为他们在十字架上被举起来,(三14,)不只救他们脱离罪,也救他们脱离罪的源头,魔鬼。(来二14。) |
约 12:31 注1 | 原文意安排。(见约壹二15注2。)世界是一个邪恶的系统,是撒但系统化的安排。撒但已把地上一切的事物,特别是那些与人类有关的,以及空中的事物,都系统化成为他黑暗的国度,为要霸占人,阻挠人,不让人成全神的定旨,并打岔人对神的享受。当主的肉体被钉十字架,而把世界的王撒但赶出去,这邪恶的体系,黑暗的国度,也就受了审判。见31注2。 |
约 12:31 注2 | 主这位人子(23)是在蛇的形状里,(三14,)就是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罗八3,)在十字架上被举起来。这世界的王撒但,就是古蛇,(启十二9,二十2,)已经将他自己注入人的肉体。主在罪之肉体的样式里,死于十字架,就废除了在人肉体里的撒但。(来二14。)因着这样审判了撒但,(十六11,)就使挂在撒但身上的世界也受了审判。因此,主被举起来,就审判了世界,也把世界的王撒但赶出去了。 |
约 14:3 注2 | 主在本章的用意,是要将人带进神里面,以建造祂的居所。但在人与神之间有许多障碍,就如罪性、罪行、死、世界、肉体、己、旧人和撒但。要将人带进神里面,主必须解决这一切的问题;所以,祂必须上十字架成功救赎,为人开路,并为人作出立场,好使人进入神里面。在神里面的立嚀º扩大之后,就成为在基督身体里的立场。凡在神里面没有立场、没有地方的,他在基督的身体,就是神的居所里,也没有地方。因此,主去成功救赎,乃是为门徒在祂的身体里预备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