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眾議院議長約翰遜提出一個法案,強調大選只能是美國公民可以參加投票。旁證出一直以來的大選投票,非公民也可以去投票。 美國大選,尤其是2020年是否存在重大舞弊,還沒有法律定論,但是大選存在這麼大一個漏洞,已經是 無法掩蓋了。如果誰想在漏洞裡 搞點啥,易如反掌。
我理解,法律強調 公民才具有投票權,但是沒有監督機制監督,而是靠投票的“自覺遵守”,讚美國社會一直以來的 高度文明程度。君子作風。防君子不防小人。 2024年大選,大選的重點不是結果,而是過程。希望這個 議案 不要在 參議院 流產。如果民主黨參議員們,流產了這個議案,說明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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