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上2:10-12,3:3-14;詩111;弗5:15-20;約6:51-58
聖體寶血之生命的盛筵 2024年8月18日(修訂)
【最近四個星期,我們都是讀的約翰福音第六章。】約翰福音第六章的一個突出的主題是耶穌論到食物、生命、和靈,都涉及人存在的根本狀態。我們知道,一個人有兩種不同層次的生命。一個層次是物質或肉體生命,即上帝用地上塵土所造的人;但隨即上帝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擁有了更高層次的靈性生命,成了有靈的活人(創2:7)。 第六章一開頭,講述了耶穌用五餅二魚餵飽五千人,這與滿足人肉體生命的需要密切相關。之後耶穌說,他是從天上降下的生命的糧。今天的福音中,耶穌進一步論到,祂所要賜給人的食糧,就是祂的肉;我們若不喫祂的肉,不喝祂的血,就沒有真正的生命在我們裏面;喫祂肉、喝祂血的人,才有永恆的生命,這關係到人的靈性生命。 我相信在座各位(弟兄姊妹)中,一定有人第一次聽到今天的福音。當你們聽到耶穌叫人喫祂肉、喝祂血的時候,是不是覺得不可思議,甚至感到震驚?今天的福音記載,耶穌這話引起猶太人的激烈爭論,說:“這個人怎麽能把自己的肉給我們喫呢?”(約6:52) 猶太人認為,耶穌所說的這話不僅違背了律法,而且近乎瘋狂。據《聖經·舊約》記載,在上帝(藉着摩西)頒佈的律法中,禁止人吃“帶血的肉,因為生命在血裏”(創9:4,現代中文譯本) 。也“絕不可喫血,因爲血是生命” (申12:23,同前) 。《舊約·利未記》十七章專門规定“禁止吃血”;並且說到,“因為血裏有生命,所以能贖罪。”於是,上帝把這血賜給他們,讓以色列人在贖罪的聖禮中,把祭牲的血灑在祭壇上,為自己的生命贖罪(利17:11)。可見,吃動物血就是違背律法,干犯上帝。耶穌卻叫人吃他的肉和血,難道不是瘋了嗎? 《舊約·撒母耳記下》記載了大衛王一個的故事,非常感人。猶太人的仇敵非利士人、曾經佔領大衛的家鄉伯利恒,大衛王紮營在城外的山頭上。此時,“大衛思念家鄉,說,‘我多麼想喝伯利恒城門邊的井水啊!’有三個勇士就闖過非利士人的營地,從井裏打了水,帶來給大衛。但大衛不喝,卻把水倒出來,當祭物獻給上帝。他說:‘上主啊,我怎麼能喝這水!這不等於喝冒生命危險去打水的勇士們的血嗎?’”(23:15-17,現代中文譯本) 三位跟從大衛的勇士,冒著生命危險去打水,打來的水裏就包含著他們的生命。於是,大衛把這水、當作他們的血;他自己不敢喝勇士的血,不敢從勇士生命的冒險中獲利得益[1],因此,只能把它獻給上帝。從這個故事,我們可以清楚看到,和那三位勇士的英勇相比,耶穌基督的偉大至高無上。三位勇士是為他們的王、他們的主人拼命,讓他們的王從他們的死得益處;而耶穌自己是王、是主,卻為罪人捨身流血,讓信祂的人從祂的死得益處。基督的血就是基督的生命。耶穌基督叫人喝他的血,是要把自己的生命賜給世上的人。 耶穌叫人喫祂肉,喝祂血。在這裡,聖經原文希臘文的“喫”字,有用力咬、用力嚼,並且津津有味,出聲咀嚼的意思。但耶穌並不是要信祂的人成為“食人族”。我們知道,在某些原始文明中確實有食人的風俗。就是在高級文明中,也有許多食人的史實。比如,第二次世界大戰末期,日本軍隊困守孤島,沒有食物,就曾經喫自己戰友的肉。在中國,自古以至於近代,喫人事件史不絕書。但所有那些被喫的人,沒有一個是自願被人喫的。而耶穌卻獻出自己,主動叫人喫他。因為耶穌基督是道成肉身的上帝聖子,他就是上帝的道,“是從天上降下來那賜生命的食糧”(約6:51)。 耶穌所說的生命,是上帝照著自己的形像創造的生命(創1:26),是包括肉體、但卻高於肉體、超越肉體的有靈的活人(創2:7),滿有上帝的榮耀。但是,這生命因人的犯罪而敗壞、殘缺不全,虧缺了上帝的榮耀。上帝如此愛世人,藉著耶穌基督將有靈的生命再次賜給我們,讓我們重新獲得上帝造人時所賜的形像[2],仁愛,聖潔,公義,信實,良善,智慧。其中的核心是愛。耶穌要我們“愛上帝,愛人如己”,像他捨命愛我們那樣“彼此相愛”。 耶穌所說的生命,又是照在黑暗中的光。《約翰福音》說,“生命在他(耶穌)裏頭,這生命就是人的光。光照在黑暗裏”(1:4-5)。耶穌賜給我們他的生命,也把這光分賜給我們,並吩咐我們:“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太5:16)。 耶穌說:“喫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裏面,我也常在他裏面”(約6:56)。 這意味如果我們喫祂肉,喝祂血,就是喫進了祂永恆的生命,耶穌的生命就在我們裡面,我們也就成了耶穌的一部分。因此我們說,基督是教會的元首(頭),教會是基督的身體,我們是基督身體的肢體。耶穌改變了我們的身體和心靈,在我們與上帝之間建立了新關係。這種新關係就是“祂在我們裏面,我們也在祂裏面。” 我們永遠與上帝同在。上帝是永生的,永遠與上帝同在就是永生。 我們怎樣“喫耶穌”呢?在耶穌被出賣的那天晚上,祂與門徒共進逾越節的宴席(即“最後的晚餐”),設立了喫祂肉、喝祂血的聖禮,即聖餐。對此,馬太、馬可、路加福音都有記載。如《路加福音》記載,在最後的晚餐上,耶穌拿起餅來,祝謝了,就擘開遞給門徒,說:“這是我的身體,為你們捨的;你們也應當如此行,為的是記念我。”飯後也照樣拿起杯來,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是為你們流出來的”(22:19-20)。我們現在的聖餐禮文“大祝謝文”(Great Thanksgiving),正是綜合了福音書和保羅《哥林多前書》的記載而來的。 可見,聖餐是生命的聖筵,此時,主真真實實臨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有恩典、有真理。基督是道成肉身的主,祂應許,藉著餅和酒,把聖體和寶血賜給我們。當我們堅信主的應許,靠著信心領受餅和酒的時候,主的聖體和寶血就在我們裏面,我們也在祂的裏面。 領受聖餐、這生命的聖筵,是為了記念和感謝耶穌基督為贖我們的罪而捨身流血的鴻恩大愛。我們靠著基督的聖體和寶血分別為聖,效法基督,像基督一樣,將身體獻上,當作聖潔的活祭,是上帝所喜悅的(羅12:1)。所有的基督門徒領受同一個基督的聖體,表明我們在基督裏合而為一。所以,我們雖然人數眾多,卻仍然是一個整體(哥林多前書10:16-17)。 感謝主賜給我們生命的盛筵。讓我們懷著真誠、敬畏、感恩的心,前來領受這生命的靈糧,使我們身體、心靈、生命不斷得到滋養,在基督裏合一、成長,全心跟隨、效法耶穌 —我們的榜樣。
[1] 世上的許多“領袖”都是從別人的死亡和苦難中得利獲益。 [2] 沒人見過上帝的形像;“從來沒有人看見上帝,只有在父懷裏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約1:18,)。道成肉身的耶穌基督是上帝最完全的啓示,看見了耶穌,就看見了上帝造人時賜給人的形像。 (B, Proper 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