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盎格鲁圈代表的是真正的西方文明
丹尼尔·汉南是英国著名历史学者和政治家。《卫报》称之为“脱欧的关键策划者”。他的《发明自由》一书讲述了自由的发展历史。他认为英国和欧洲大陆继承的是不同的传统。美国、英国、澳大利亚和其他英语国家构成了一个“盎格鲁-撒克逊”文明体,他们代表的是真正的西方文明。最大的特征是信奉自由市场、个人自由、财产权保障、个人权利的不可剥夺、法治、契约自由、代议制、人身保护令、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出版自由和信仰自由。这些都是盎格鲁圈至今依然保持的价值观。
过去一百年的国际冲突中,英语民族三度捍卫了自己的价值观。在两次世界大战和后来的冷战中,将个人置于国家权力之上的国家战胜了与此相反的国家。在这三次冲突中,一直坚定地站在自由一方的国家不多,其中包括了绝大多数以英语为第一语言的民主国家。让英语民族崛起的,不是他们基因的神奇特质,不是他们的土地丰沃多产,也不是他们的军事技术优势,而是他们的政治和法律制度。它解释了为什么百慕大不是海地,新加坡不是印度尼西亚。
经济学人智库发布的“民主指数”年度调查报告显示:在167个被调查的国家和地区中,只有11.3%的人口生活在完全民主之下,而这些人几乎全部集中在盎格鲁圈,以及邻近的北欧及日耳曼欧洲的新教徒国家。斯坦福大学一项针对1500年到2000年间经济数据的调查显示,排除其他因素的影响,新教国家从17世纪后半叶开始全面超越天主教国家。1940年,欧洲新教国家的人均GDP比天主教国家的高40%,而美洲国家之间的差别还要大。2012年统计:经济自由度排名前十的有六个国家和地区属盎格鲁圈。
南北美洲几乎同时被殖民,活脱脱像一组对照实验。北美由英国人拓殖,他们带去了对财产权、个人自由和代议制政府的信仰。南美由伊比利亚人殖民,他们复制了西班牙的大庄园和半封建社会。尽管在自然资源上比她的南部邻居更为贫乏,北美洲却成了全世界最理想的生活地区,吸引着成千上万怀揣自由梦想的人。
英语灵活多变、能屈能伸。其词汇量是法语的两倍多,西班牙语的三倍。英语词汇数量庞大都原因之一是多语言社会环境,绝大部分人说旧式英语,上流阶层说诺曼法语,书面语则是拉丁文。很多英语词汇发展出盎格鲁-撒克逊、法语和拉丁语三种词源的形式,比如“升”(rise, mount, ascend),“问”(ask, question, interrogate),“时间”(time, age, era),“善”(goodness, virtue, probity)等词。
在盎格鲁圈,新教作为言论自由、良心自由和民主议会的保护者,其政治意义超过了宗教意义。提倡人人读《圣经》,因而注重教徒的读写能力。这一观念结出了法治的、民主的硕果。自我提升和自我教育成了鼓励教徒研习经书的应有之义。他们废除了主教,要求通过集会选举教职;在政治上,他们也自然地倾向代议制而非等级制。 他们总体上更重视世俗。
英国普通法强调私人所有权和自由契约。在很多欧洲国家,占有期限是国家决定的,财产权是不确定的。大部分欧洲国家的法律都限制个人对其财产的自由处置权。比如,一个人去世后,其部分房产通常会留给家庭成员。个人不得任意将他的财产遗赠他人。有的欧洲国家法律会将死者财产的一定份额保留给他的配偶和子女。而有的国家,一个人在遗嘱中只能对三分之一的财产有自由处置权。英格兰在此方面的法律更看重逝者的遗愿,而不是家庭成员们的需求。这一特点促进了信托机构和基金会的建立。这些机构也有助于创造今天所称的公民社会: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巨大空间被非官方的、志愿的和各种慈善努力所填充。各种捐赠导致了学校、医院、艺术馆以及孤儿院的诞生。并且创造出了一个个人主义的社会。对于所有权神圣的信仰,意味着契约自由和低税率。
普通法建立在“不禁止即合法”的观念上。想捣鼓什么新点子,无需得到政府许可。但是,对欧盟官员来说,“没有规制”基本上就等同于“非法”。在欧洲大部分地区,要策划什么活动,你得先拿到批文的授权。当得知某项新活动逃离了政府的视线,欧洲议会的第一反应通常是推出一个泛欧洲监管条例——国家主义的根系深深地扎进中世纪冰冷的泥土中。
英国早期的王位继承部分是通过选举决定的。在诺曼征服以前,加冕礼必须在贤人会议确定了王位继承人之后才能举行。阿尔弗雷德的儿子爱德华和伊德雷德都是“由贤者选举”成为国王的。国王与贤人会议之间的互动机制通过加冕宣誓而确立。 “捍卫国家,谨守法律,保护教会,公正统治”的誓言是政府依约而治理念的雏形。契约在盎格鲁世界从来都是至关重要的,反映出了人民对于法律、商业、宗教和政治的理解。作为现代宪制政体的特征:法律高于国王;法律掌握在为整个国家说话的代议制机构的手里。
诺曼入侵是历史的倒退,1066年后的六百年历史都在为反转诺曼入侵而长期努力。威廉把几乎整个国家都分赐给了他的雇佣军和忠实臣下。最少92%的英格兰土地属于出生于海峡那边的人所有,超过200名大地主直接从国王那里获得土地,其中只有两个是盎格鲁-撒克逊人。
长子继承制使得英国成为一个具有不同寻常的高社会流动性的国家。这种向下的社会流动性很可能是英国在18世纪腾飞的原因。从17世纪开始,富人阶层繁殖出大量的穷人。很多受过教育的人不得不靠做小生意或干工匠活讨营生,其结果使得这些群体的识字率开始上升。1600年,有35%的英国人认得字;到1700年,这个指数达到了60%,其中25%是英国妇女。这样的人口结构为大规模的经济变革做好了准备。建立在个人而非家庭,尤其是长子继承制上的英国财产法滋养了一种个人主义文化。这种文化最后发展为了我们所知的资本主义:一套个人自由地依照法律和通过私人契约出售自身劳务的体系。
给予光荣革命的最高赞誉是,它是我们的最后一场革命。尽管《权利法案》没有创造任何此前没有过的新的法律,但它包含着下列的法的基因:给予异议者宗教自由、保证法官独立、议会有限任期、陪审制保护下的出版自由、禁止奴隶制、废除神圣考验、去除天主教对公民的限制、改革代议制。它包含着过去一百六十年间每一部好法律的基因,以及在今后必将推进公共福利、满足公共舆论需要的每一部好法律的基因。
殖民地人民因为“无代表不纳税”原则所遭受的挫折感,远甚于实际被征收的税钱。相比起盎格鲁圈其他地区,北美的税率已经出奇的低了,即使比起同时期的欧洲,也要低得多。皮特在推翻《印花税法》时宣布:“看到北美人已经奋起反抗,我有多振奋!如果三百万人对自由已经麻木、自甘为奴的话,那就只配成为制造更多奴隶的工具!”
殖民统治带来的好处——公路、诊所和法庭——都是有代价的;但对于每一个被殖民的民族来说,如果不接受不列颠帝国的殖民,那就得接受其他人的征服,法国人、日耳曼人、土耳其人、意大利人、俄国人、日本人,或者最糟糕的,比利时人。毫无疑问,和所有其他选项相比,还是加入盎格鲁圈更好一些。不列颠的统治(在太平洋地区为美国统治),至少最终目标是实行民主制的自治领。绝大多数不列颠殖民地最终在独立时,都没有开过一枪。
让盎格鲁圈脱颖而出的特征是:超越民族国家的共同身份认同;强大的公民社会;个人主义;岛屿国家或者隔离的海洋文明;新教背景下的多元宗教;普通法;完全自由的市场经济。
在盎格鲁圈(除了苏格兰),法律存在于一个又一个具体案例中,自下而上在人民中形成,而非由政权机构施加在人民身上。普通法已被证明是物权的最有力保障。如今,全世界的公司都宁愿为在普通法框架下签署协议多掏腰包。他们这样做,是因为他们相信这一制度的平等、安全和公正。
法国大革命的价值观——国家主义、暴力、奉行强制平等和反教权主义——与自由的真正基石格格不入。雅各宾派之后欧洲大陆对民主的追求将多数人统治置于个人自由之上,盎格鲁圈的民主则完全不同。欧洲的激进主义的哲学灵感来自黑格尔和赫尔德的集体主义,尤其是卢梭所信奉的民众的“共意”可以剥夺公民私有权利的理念。这样的哲学相信权利是普遍的,由法律授予并受到政府保障,而非从习惯中继承。这和普通法中“自由个体凝聚成自由社会”的观念非常不同。欧洲大陆的自由存在于理论中,而盎格鲁圈的自由存在于事实中。19世纪保守党首相本杰明·迪斯雷利说:“比起他们纸上谈兵的自由主义,我更喜欢自己享受到的自由;比起人的权利,我更在乎英国人的权利。” 小政府总是比大政府更有效率。如果作出的决定远离那些将要影响到的人,那么,浪费、重复建设、以权谋私等就会变得更加常见。从美国建立一直到1929年,联邦和州各级的政府开支除了在战时期间,从未曾超过国民收入的12%,其中,联邦政府的支出通常不超过政府支出的3%。然而,在1933年以后,政府支出没有低于过国民支出的20%,现在已经超过了40%。1900年,一个典型的英国家庭只有8.5%的收入用于负担政府,这个指数从中世纪征收什一税以来几乎没有变过。在美国,这一指数同期维持在6.5%左右。现在,在英国,这一比例已经升至46%,而美国是36%。税是最大宗的家庭开支,远比工薪家庭在房贷、私家车以及各类账单上的费用都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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